巫溪法院 || 实名曝光!这17名被执行人失信!(2025年第二批)

2025-04-30 16:53
重庆
为依法打击规避执行行为,惩戒失信被执行人,促使其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兑现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着力诚信风险防范,助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之规定,现将下列失信被执行人予以曝光:以下17个人

跟他们打交道要小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应当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1. 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2. 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3. 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4. 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5. 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6. 旅游、度假;

7. 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8. 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9. 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以上17名被曝光的失信被执行人

你见到过吗?

看到的话

请及时打电话向我们举报

举报电话:

023-51515145 15736417088

大家积极转发点赞

小编在这里谢谢大家啦!

编辑:吴国清

审核:张万卿

推 荐 阅 读

法安宁河·廉润初心 | 兰建恒院长带队开展审务督察

2025-04-29

原标题:《巫溪法院 || 实名曝光!这17名被执行人失信!(2025年第二批)》

阅读原文

    特别声明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s://renzheng.thepaper.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