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丨地下车库返潮致车辆受损,谁来承担责任?

2025-04-27 16:25
宁夏

      在日常生活中,小区地下车位返潮、漏水问题偶尔困扰着车主,不仅影响车辆的正常停放,还可能对车辆造成损害。那么,当车库顶部出现漏水情况致使车辆受损时,车主究竟该找谁索赔,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呢?近日,金凤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地下车库返潮导致车辆漆面损坏的案件,法官以该案为您释法。

      案件回顾

      某小区业主王某购买了该小区地下停车场车位,他停放在该小区地下车库的车辆因长期受地下水返潮影响,车库顶部渗水滴漏导致车辆漆面被腐蚀。随后王某前往某汽配销售中心对车辆进行漆面修复及维修。王某就此事多次与小区物业沟通,反映情况,但物业公司对此置之不理,事情一直没有解决。王某无奈将物业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物业公司赔偿全部损失;物业公司则辩称已采取清扫等基础排水措施,并认为车主未做好车辆防护,应自行担责。

      法院审理

      金凤区法院受理本案后,考虑到案件事实较为清楚,但双方对责任及损失金额争议较大,为减少双方诉累,法官组织各方当事人前往涉案地下车库,实地查看了受损车辆及车库反水潮湿情况,并前往相关车辆维修公司对受损漆面的维修价格进行了询价。法院审理认为,因车库临近地下水位线,排水系统设计存在缺陷,未按规范设置有效防潮层和通风设备,且未定期检修排水设施。物业公司在发现返潮问题后未及时增设排湿设备、清扫地面积水、通风或提醒车主,未尽到安全管理维护义务,存在一定的过错。王某作为案涉车辆的所有权人,对其自有车辆的使用及管护也负有责任。王某疏于注意,将车辆长期停放且未使用防潮罩,且未定期检查漆面、喷涂防锈剂,导致水渍腐蚀问题加重。

      法院最终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作出判决,受损车辆修复及贬值损失共计5000元,物业公司承担70%责任,车主自行承担30%责任。物业公司赔偿3500元,车主自行承担1500元。

      法官提醒

      地下车库潮湿问题看似小事,却可能引发财产损失纠纷,给各方带来不必要的困扰与麻烦。建设单位、物业和车主该怎么做,才能最大限度降低损害发生的风险,共同维护停车环境安全?

       1、建设单位和物业公司需严守“三道关”

设计关:新建车库需规划高效排水、通风系统,符合《建筑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

管理关:加强对停车场等物业服务区域的管理,定期检修排水设施,雨季前排查渗漏隐患,必要时加装除湿设备;

警示关:发现返潮问题及时通知车主,并提供临时防护建议。

      2、车主需做好“三件事”

定期检查:长期将车辆停放在车库时,需每周检查漆面、底盘等易受潮部位;

主动防护:增强防护意识,使用车衣、防潮罩,车内放置干燥剂,定期喷涂防锈剂;

留存证据:当发现车库渗水时,应及时拍照取证,详细记录渗水位置、程度和时间等关键信息,并向物业书面反馈。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 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物业管理条例》(2018年修订)

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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