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航绿美】让文化遗产在司法保护下流光溢彩(二)
2025-04-24 18:10
广东
编者按
近年来,河源市两级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不断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严厉打击非法盗掘、倒卖文物的行为,依法审理涉文物和文化遗产各类案件,强化文化遗产司法宣传,提升文化遗产保护管理与利用法治化水平,让文化遗产在司法保护下流光溢彩。
以协同之力支持佗城古城创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
2024年6月24日至25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海波到河源调研时实地考察了龙川县佗城古城等地,认真听取了传统文化保护等情况。期间,张海波对河源法院佗城古城传统文化传承和司法保护、等情况进行现场指导并予以了充分肯定。
2024年3月8日,河源中院调研课题组到龙川县佗城镇召开座谈会,开展政策研究和实地调研,合力探索助力佗城古镇司法保护新路径,推动市人大将佗城古镇纳入立法调研计划,向市委提出五项对策建议。会议邀请了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张洪林,河源职业技术学院客家文化学院院长、副教授、历史地理学博士、中国史博士后胡方,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法学与知识产权学院法律系副主任、讲师、法律史博士朱腾伟等到会指导。
佗城古城文物保护巡回法庭设立在佗城镇综治中心,配备互联网法庭音视频综合一体机、电脑、打印机等设备,通过互联网连接龙川县法院,主要职能是审理涉及古城文物保护刑事、民事案件,多元化解涉古城保护的矛盾纠纷,开展普法宣传,以司法助力古城活化提升,推动古城经济发展。
龙川县法院协同佗城镇多个部门深度挖掘赵佗采用“和辑百越”政策治理龙川的宝贵经验,将姓氏文化、宗祠文化融入基层治理体系,探索百家姓“和”百家矛盾纠纷调解法,创立百家姓“和”百家矛盾纠纷调解室,挑选每个姓氏宗祠中德高望重、话事公正的“祠堂叔公”参与调解,巧借家训祠规的德治教化作用,促使矛盾双方定分止争。以创新之智支持万绿湖创成国家5A级旅游景区
在全省率先建立东江流域司法保护协作机制,联合广州、深圳、韶关、河源、惠州、东莞六个中院签署协作协议,以最严司法保护服务构建绿美广东生态建设新格局。相关经验被省法院推广至韩江、西江等江河流域,并在2023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推介。
与万绿湖风景区管委会签订法旅融合共建协议,创新“旅游+法治”融合发展路径,联合开展保护水源地、增殖放流等行动,依法审结非法养殖、桉树改造等案件31件,夯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底色。
设立万绿湖旅游巡回法庭、搭建涉旅法律服务“快车道”,加强旅游巡回审判和实质化解,源头化解涉水经济纠纷127件,充分释放生态好水经济活力。守护新丰江水源地生态环境——苏某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
原告苏某在新丰江源城区凉帽山河段右岸搭建设置5座网排养殖设施,既污染了新丰江河段水源地水质,也严重影响了河道的行洪安全,被告作出行政处理决定书,要求原告限期拆除河道违法构筑物,恢复河道行洪安全。经多次催告,原告仍未履行。被告遂联动多个部门对涉案构建物进行强制拆除,并罚款6万元。苏某不服行政处罚,先后提起行政复议、诉讼。东源县法院生效判决认为,原告设置的网排养殖设施,影响行洪安全,违反了水法相关规定。被告依法履行监管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既有力震慑了非法建设行为,又保护新丰江水源地水生态环境,并无不当,驳回苏某诉讼请求。桉树林改造助力万绿湖生态修复——某公司诉新丰江林管局行政协议案
原告某公司的桉树林位于万绿湖生态公益林区、水源涵养林区等重点敏感生态区域,按规定应当进行桉树林退出改造,逐步实施林分林相改造。东源县法院经过多次协调沟通,促成各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新丰江林管局按照协议约定支付了剩余补偿款,未实施改造的桉树林某公司和当地村民的林权补偿争议厘清后将继续进行改造,原告某公司申请撤回起诉。东源县法院作出裁定,准许其撤回起诉。本案中,法院通过贯彻全流程调解和解理念,深化府院联动,不仅化解了因桉树改造产生的行政争议,而且还为未改造桉树实施问题的解决提供了调解样本,有效推动涉生态环境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近年来,河源市实施桉树林林分提升行动,逐步完成了万绿湖区周边13万亩桉树纯林改造,修复重点敏感生态区内的生态,有效改善森林景观。
以巡回之声探索司法助推农文旅融合发展新路径
因地制宜设立苏区革命旧址旅游巡回审判点等,组织“法小青”志愿普法团队,深入红屋、“血田”纪念碑等地开展旅游巡回审判,源头化解客天下、春沐源等涉旅游等纠纷156件,促进农文旅融合发展,经验在学习强国推广。
聚焦河源特色农产品产业发展,建立鹰嘴蜜桃、猕猴桃、茶产业司法保障机制,因地制宜开展法润桃园、护航茶企、法护青绿等司法服务活动,加强对仙湖茶、蝉茶、猕猴桃等国家地理标识保护,推动特色茶农产品化身地域名片。市法院“法润河源”普法宣传品牌获评广东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创新创先项目。苏区革命旧址旅游巡回审判
2024年3月,紫金县法院龙窝人民法庭依托“苏区革命旧址旅游巡回审判点”成功化解一起合同纠纷案件,为旅行社讨回未支付的团款。钟某委托某旅行社量身定制经典纯玩旅游团,行程结束后,旅行社多次催讨,钟某却以各种理由推拖未支付团款5000元,遂该旅游公司向紫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收案后,龙窝法庭党支部书记邓建兴法官当即拨通了钟某的电话,告知其违约产生的法律后果。见钟某的态度有所松动,邓建兴约双方当事人在苏区革命旧址展开调解,经过法官一个多小时的耐心调解,双方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钟某每月还1000元给旅行社,该矛盾圆满化解。妥善调解助“网红”民企解困——河源春沐源公司与深圳某科技公司承揽合同纠纷
河源春沐源公司在建设和经营过程中,因未支付供应商、施工方工程款发生纠纷,被诉至法院。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调解及判决等方式,妥善审结了河源春沐源公司在建设和经营过程中引发的多起案件。承办法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以法律为准绳,认真分析案情,积极到现场进行实地勘察。承办法官本着“能调则调,调判结合”原则,逐案找出分歧,找准权益平衡点,讲事实,摆证据,得到双方当事人的信任。经过调解,双方愿意各退一步,并履行合同中的相关义务。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前后共成功调解了4起合同纠纷,并履行完毕,实现案结事了。巧用调解盘活“桃”经济——连平县法院“涉农”金融借款纠纷调解案
谢某夫妇向银行申请“农户贷”20万元用于种植鹰嘴蜜桃和建设民宿。贷款到期后,两人未按时偿还借款本息,银行多次催收无果,便诉至连平县法院。法官了解双方诉求后,便组织了一场桃树下的调解,最后双方达成分期还款协议,谢某随后支付了部分款项。近年来,连平县法院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核心产区设立“法润桃源”法官联络点和九连山环境资源巡回法庭。为涉桃纠纷开辟绿色通道,加强与镇综治中心、司法所、村委会等部门诉调对接,做实指导人民调解,将标的额小、事实清楚的涉桃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使鹰嘴蜜桃产业链纠纷成诉率保持在较低的水平。近三年,在核心产区诉前调解涉鹰嘴桃案件163件。编 辑:陈碧霞
校 对:徐晓曦
审 核:骆 平 沙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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