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轮车违法载人整治】致广大电动三轮车、低速四轮车车主、驾驶人的一封信!
各位车主、驾驶员朋友们:大家好!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老年代步车)由于其驾驶简便、价格低廉,已成为许多人出行首选的交通工具。但此类车辆在给大家出行带来便利的同时,无证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信号灯、乱停乱放、逆向行驶等现象越来越严重,造成交通秩序混乱,道路通行能力明显下降,交通管理难度越来越大,要求对违规电动三、四轮车整治的呼声不断高涨。为保证您交通出行的合法权益和正当利益,温馨提示您:
一、目前,市场销售的部分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老年代步车)未经工信部许可生产,未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不符合依法登记挂牌条件,车辆性能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不能办理牌证,不能合法上路行驶。请您在购买此类车辆前,登录工信部官方网站(https://www.miit.gov.cn/),在“政务服务大厅”、“车辆生产准入”项目下查询相关车辆型号、生产企业是否获得准入许可。
图片来源于网络二、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老年代步车)安全性能及防护性能低,发生交通事故后,极易造成生命伤亡和财产损失,且部分三轮、四轮电动车不能申领号牌,所以不能购买交强险及其他机动车商业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受害人得不到相应的保障。如电动车一方负事故责任,将由驾驶人自己按责任比例承担相应民事赔偿。
三、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老年代步车)加装雨棚等改变车辆外形、影响安全驾驶的行为违法,凡是存在加装违法装置且驾驶人无法提供车辆出厂时原始状态证明的,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57条,对驾驶人处以罚款500元。
四、目前,市面上大多数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老年代步车)属于机动车范畴;驾驶电动三轮车必须持有D类驾驶证,驾驶低速四轮电动车必须持有C3以上驾驶证,凡是不具备驾驶资格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04条将车辆移至指定的地点停放,依法处以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五、严禁使用“封闭式三、四轮载人电动车”违法运营载人。此类电动车安全性能差,极易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在农村地区有不少人利用三轮车接送学生上下学,特别是一车搭载多人,发生事故极易导致群死群伤的严重后果,此类电动车无号牌、无保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将由驾驶人自己承担赔偿责任,所以乘车人员很难得到经济赔偿。
电动三轮车、四轮车到底属于什么车?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
电动三四轮车均属于机动车,低速四轮电动车(老年代步车)外观上属于小轿车的缩小版,其质量数百斤至上千斤,完全属于电动机提供动力驱动装置的车辆,而按照新标准《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GB/T3730.1—2001)中对汽车的定义:由动力驱动,具有4个或4个以上车轮的非轨道承载的车辆,主要用于载运人员和(或)货物;牵引载运人员和(或)货物的车辆。因此,老年代步车符合汽车定义的全部要素,是标准的汽车,即属于机动车范畴。
电动三轮车、四轮车不办理挂牌是否可以上道路行驶?答:不可以。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条规定: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须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而城区道路上常见的电动三轮车、四轮车都没有登记上牌,所以是不可以上道路行驶的
但是,如果您的车是正规的新能源汽车,并依法办理了注册登记,上了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那么您的车是可以正常上道路行驶的。
为什么公安交警不给此类车上牌?答:《全国机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的依据。对于列入此公告范围内的车辆,公安交警一律予以登记,否则不予登记。而目前市场上大部分此类车均不在公告范围内(也不可能在这个公告范围内,因为它们是按特种设备许可生产的特种车辆),所以公安交警不能给它们办理上牌登记业务。
请您及您的家人莫要任性,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选择合法交通工具出行,做到不购买、不驾驶、不改装、不乘坐违规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老年代步车)。公安交警部门将全面加大此类违法上路车辆的路检路查力度,依法严格查处。合法上路的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老年代步车)严禁有争道抢行、违法载人、闯信号灯、随意调头等交通违法行为,同时一定要注意大型车辆视线盲区,保护自身安全。
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建安全、文明、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原标题:《【三轮车违法载人整治】致广大电动三轮车、低速四轮车车主、驾驶人的一封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