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苑·战联播 | “开盒挂人”?有点“刑”
在互联网时代,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被称为“百罪之源”,它为电信诈骗、网络犯罪等大开方便之门。需要注意的是,“开盒挂人”、买卖个人信息,可能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需承担刑事责任。今天,公职律师带您了解“开盒挂人”背后的法律风险。
开盒挂人
“开盒挂人”是指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并公开他人隐私信息的行为,通常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家庭住址等敏感信息。
案例一
刘某为泄愤报复网络主播王某,从他人处购买王某及其父母的姓名、年龄、住址、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个人信息,对照片进行编辑并添加诅咒文字,借助数十个网络账号予以发布,称“王某的身份证号,大家拿去借网贷”,相关网络贴文的阅读量达1万余次,引发大量负面评论。刘某还利用网络账号大量添加王某粉丝,以私信发送王某照片等个人信息,并扬言要蹲点杀害王某,导致两个月内王某直播收入减少4万余元,大量粉丝取消关注。王某将刘某诉至法院,法院以刘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公职律师说法“开盒挂人”不仅侵犯个人隐私,还可能引发一系列法律风险和社会问题。司法实践中,对于通过“人肉搜索”“开盒”等方式,在网络上非法曝光他人隐私、发布公民个人信息等网络暴力行为,可以依法适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入罪标准“情节严重”有九项具体情形,还有一个兜底项,即“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对于兜底项,主要综合行为动机、方式、危害及信息类型等情节考量。如果开盒行为涉及侮辱、诽谤或寻衅滋事,还可能触犯刑法相关规定,面临相应的刑事处罚。刘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并通过网络账号向不特定多数人发布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符合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情形,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案例二
吴某为牟取不正当利益,从他人处大量购买含有姓名、手机号、家庭住址等信息的个人信息共计1万余条,招揽数人利用聊天工具,使用统一话术剧本定向发布虚假广告,对于市场上销售的“杞草黄精植物饮品 植物蛋白固体饮料”普通男性保健品,虚构其具有治疗性功能障碍等疾病的功效,以产品进价的10倍价格出售,骗取他人财物。
公职律师说法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隐私权。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被“开盒”的人,自己的私人信息会被他人掌握,可能会面临无休止的骚扰电话,也可能会被诈骗分子盯上,遭到“定制化”的诈骗。本案中,吴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购买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非法购买公民个人信息,进而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应以诈骗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数罪并罚。
网民如何降低被开盒的风险?
网民可通过减少个人敏感信息暴露,譬如:在社交媒体上避免分享身份证号、住址、电话号码等敏感信息,谨慎发布火车票、登机牌等票据。设置社交平台的隐私选项,限制陌生人对个人信息的可见度。使用强密码并定期更换,避免在不同平台使用同一套账户密码,点击不明链接或下载陌生文件等行为,有效降低被开盒的风险。
如果遭遇开盒了,我该怎么办?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技术手段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个人信息,但完全避免开盒仍然是一个挑战。在遭遇开盒后,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1.及时固定证据。遭遇“开盒”后,需第一时间保存截图、录屏、聊天记录等证据,详细记录信息泄露的平台、发布者身份及传播路径 。
2.请求网络平台协助。向相关平台举报,要求删除侵权内容,并保留举报记录作为后续维权的证据。同时可以要求平台提供发布者信息,协助锁定责任人。如果平台未及时处理,可能承担连带责任。
3.寻求法律保护。受害者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侵权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对于情节严重的案件,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非法处理个人信息或未履行个人信息保护义务的,可能面临责令改正、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其行为已经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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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第一千零三十四条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
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第四十四条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个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
第四十五条 开展数据处理活动的组织、个人不履行本法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规定的数据安全保护义务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造成大量数据泄露等严重后果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国家核心数据管理制度,危害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的,由有关主管部门处二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罚款,并根据情况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处理个人信息,或者处理个人信息未履行本法规定的个人信息保护义务的,由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对违法处理个人信息的应用程序,责令暂停或者终止提供服务;拒不改正的,并处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由省级以上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万元以下或者上一年度营业额百分之五以下罚款,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或者停业整顿、通报有关主管部门吊销相关业务许可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决定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担任相关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原标题:《嘉苑·战联播 | “开盒挂人”?有点“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