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法院成功化解一起保险人代位求偿纠纷案件
2025-04-15 17:55
安徽
近日,涡阳县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保险人代为求偿纠纷案件,被告当场履行支付义务,案结事了。
2024年6月,被告柴某驾驶一辆重型平板车与停在路边邵某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双方车辆不同程度损坏,经交通部门认定,此次事故柴某负全部责任,邵某无责任。该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事故发生后邵某依据保险合同要求原告某保险有限股份公司亳州分公司赔偿其车辆损失,原告依据保险合同进行了赔偿。因被告柴某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在原告已支付相应款项给案涉车辆车主后,原告依法有权就支付的款项向被告追偿。后经原告催要未果,遂诉至法院。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联系到原被告,得知双方都有调解的意愿,遂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中,柴某情绪非常激动,认为邵某到合肥4S店维修车辆,是为了抬高维修费用,并气愤邵某在没有和其联系的情况下直接起诉他,认为邵某言行不一,要联系邵某与其对峙,并要求对车辆碰撞维修进行鉴定。
为了缓和柴某的情绪,承办法官一方面耐心为其释法明理,讲明保险公司先行垫付了车辆维修费,系依法行使追偿权,邵某到合肥4S店维修车辆也是保险公司指定的合作单位,程序也是合法的;另一方面,详细分析利弊得失,如果要求车辆维修鉴定,不仅需要预交鉴定费用,审判时间也相应拉长,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金钱和精力。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柴某现场履行义务。
原标题:《涡阳法院成功化解一起保险人代位求偿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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