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莽舌:社会报复与政治儆戒 | 王子今
原创 王子今 文史哲杂志
摘 要
新朝在民众武装暴动的冲击下败亡。王莽被斩首,又分裂其身,传其首悬于宛市,时人或“切食其舌”。据说这是因为王莽多以言语欺骗世人的缘故。汉代社会舆论可见以司马迁为代表的人士对于“利口”“巧辩”者取贬抑态度,是值得重视的政治文化现象。王莽以巧妙的言行表演博得声望,最终掌握了国家的最高行政权力。但是新莽王朝的短促覆亡,也与王莽“好空言”“好为大言”,借用儒学经典“以文奸言”的表现有关。王莽舌故事作为身体史情节所提示的政治儆戒意义,是行政史和宣传史研究者应当注意的。
作 者 | 王子今,西北大学历史学院教授;“古文字与中华文明传承发展工程”协同攻关创新平台、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院教授原 题 | 王莽舌:社会报复与政治儆戒
原 载 |《文史哲》2025年第2期,第34-43页
公元8年十二月王莽创立新朝,年号“始建国”,即以当月为正月。公元23年,地皇四年九月,新莽政权在武装暴动的冲击下迅速败亡。反叛者斩杀王莽,又分裂其身,传其首悬于宛市。在反新莽政治势力的中心,据说人或“切食其舌”。有人解说,这是因为王莽多以言语欺骗世人的缘故。汉代社会可见以司马迁为代表的有影响的知识人对于“利口”“巧辩”行为取批评态度,舆论往往予以贬抑。这一政治文化现象值得重视。王莽以巧妙的言行表演博得极高声望,最终掌握了国家的最高行政权力。史籍所谓“虚名”“专伪”等,揭示了他的言语特征。而新莽王朝的短促覆亡,也与王莽“好空言”“好为大言”,借用儒学经典所谓“以文奸言”的政治行为风格有关。王莽舌的故事是身体史值得注意的情节,其中所提示的政治儆戒作用,有久远的历史意义,行政史和宣传史研究者都有关注的必要。
一、一个身体史故事的政治文化意义
面对反抗新莽政权的起义武装,王莽死于长安宫中渐台。《汉书·王莽传》记载:
十月戊申朔,兵从宣平城门入……王邑、王林、王巡、蹛恽等分将兵距击北阙下。……二日己酉,城中少年朱弟、张鱼等恐见卤掠,趋讙并和,烧作室门,斧敬法闼,呼曰:“反虏王莽,何不出降?”火及掖廷承明……莽避火宣室前殿,火辄随之。……莽时不食,少气困矣。……三日庚戌,晨旦明……莽就车,之渐台……下晡时……商人杜吴杀莽,取其绶。校尉东海公宾就,故大行治礼,见吴问绶主所在。曰:“室中西北陬间。”就识,斩莽首。军人分裂莽身,支节肌骨脔分,争相杀者数十人。……传莽首诣更始,县宛市,百姓共提击之,或切食其舌。
《汉纪·孝平皇帝纪》文字略异:“十一月戊申朔,汉兵入城。城中人皆降。[莽]避火前殿……王邑兵尽乃还,父子守莽。下晡时兵众上台,邑等战死。……莽藏室中地隅间,校尉公孙宾就斩莽头,军人争莽身,支[分]节解,肌肉脔切。遂传首[诣]更始于宛。”其中没有“县宛市,百姓共提击之,或切食其舌”的情节。《汉书》“或切食其舌”,《通志》写作“或窃食其舌”,“窃”或许是“切”字之误。
应当注意到,据《汉书·王莽传》,十月三日庚戌下晡时“杀莽”,《汉纪》则说“十一月”,《资治通鉴》则记述为“九月”。“三日庚戌”斩首,三天后,反新莽军主力入城,“六日癸丑,李松、邓晔入长安,将军赵萌、申屠建亦至,以王宪得玺绶不辄上,多挟宫女,建天子鼓旗,收斩之”。新秩序得以初立,随后,“传莽首诣更始,县宛市”。从王莽死到“莽首”“县宛市”,前后当有六七天的时间。以秋冬之际的天气,“莽首”应已开始腐坏。这样的情况下能够发生“或切食其舌”情形,体现了“百姓”对王莽的深切仇恨。即班固所谓因其“佞邪”“恣睢”,“害遍生民”以致“中外愤怨”。
班固这番话见于《汉书·王莽传》文末“赞曰”。班固总结了王莽的政治人生,其中说王莽“折节力行,以要名誉,宗族称孝,师友归仁”,又指出“莽既不仁而有佞邪之材”。对于其言行表现,称“肆其奸慝”,“奋其威诈”,“诵《六艺》以文奸言”。班固指出:“自书传所载乱臣贼子无道之人,考其祸败,未有如莽之甚者也。”人们关注愤怒的“百姓”“或切食其舌”的原因,会考虑到王莽“其祸败”,许多是通过言语实现的。清人尤侗《看鉴偶评》卷二写道:“莽之鼓惑人心者,先以虚名欺之,后以小惠诱之也。及其败也,众共诛之,提击其首,切食其舌,即此称功颂德之百姓耳。”表达愤怒的“百姓”,正是此前深受王莽欺骗者。有人切割其舌食用,反映出民众对王莽反复无常、虚伪轻浮的政治表演的厌恶。
“斩首”“传首”“悬首”,作为对严重罪行予以惩治,并示众宣传的方式,见于《汉书·昭帝纪》:元凤四年(前77)“夏四月,诏曰:‘……平乐监傅介子持节使,诛斩楼兰王安,归首县北阙,封义阳侯’”。《汉书·傅介子传》记载,傅介子率使团至楼兰,刺杀楼兰王,“遂持王首还诣阙,公卿将军议者咸嘉其功。上乃下诏曰:‘楼兰王安归尝为匈奴间,候遮汉使者,发兵杀略卫司马安乐、光禄大夫忠、期门郎遂成等三辈,及安息、大宛使,盗取节印献物,甚逆天理。平乐监傅介子持节使诛斩楼兰王安归首,县之北阙,以直报怨,不烦师众。其封介子为义阳侯,食邑七百户。士刺王者皆补侍郎。’”所谓“诛斩楼兰王安归首,县之北阙”,即包括“斩首”“传首”“悬首”程式。此后另一比较著名的史例,即《汉书·元帝纪》所记对匈奴郅支单于的处置:建昭三年(前36),“秋,使护西域骑都尉甘延寿、副校尉陈汤挢发戊己校尉屯田吏士及西域胡兵攻郅支单于。冬,斩其首,传诣京师,县蛮夷邸门”。其事来自甘延寿、陈汤的建议:“匈奴呼韩邪单于已称北藩,唯郅支单于叛逆,未伏其辜,大夏之西,以为强汉不能臣也。郅支单于惨毒行于民,大恶通于天。臣延寿、臣汤将义兵,行天诛,赖陛下神灵,阴阳并应,天气精明,陷陈克敌,斩郅支首及名王以下。宜县头槁街蛮夷邸间,以示万里,明犯强汉者,虽远必诛。”当时曾经“事下有司”讨论,而对于是否“县头槁街蛮夷邸间”,存在不同意见。丞相匡衡、御史大夫繁延寿以为“郅支及名王首更历诸国,蛮夷莫不闻知。《月令》春‘掩骼埋胔’之时,宜勿县”。然而车骑将军许嘉、右将军王商以为:“春秋夹谷之会,优施笑君,孔子诛之,方盛夏,首足异门而出。宜县十日乃埋之。”汉元帝诏“将军议是”,即最终确定悬首“十日”。匡衡、繁延寿的意见“郅支及名王首更历诸国,蛮夷莫不闻知”,指出在“传首”的程序中,已经起到了“以示万里,明犯强汉者,虽远必诛”的宣传效应。而王莽首所“更历”,由长安至“宛市”,也有类同“以示万里”的意义。当然经行的路程,没有“郅支及名王首更历诸国”那样遥远。居延汉简可见简文“诏伊循候章发卒曰持楼兰王头诣敦煌留卒十人女译二人留守余”(303.8),这是传楼兰王头“更历”敦煌的文物实证。
二、“断舌”史例
王莽悬首宛市,“百姓共提击之”,特别是“或切食其舌”,是比较极端的侮辱尸身行为,显然不符合匡衡等强调的儒学经典“《月令》春‘掩骼埋胔’”的原则。
所谓“或切食其舌”对“舌”的处置,针对的是这一身体器官的语言功能。《史记·张仪列传》记载:“张仪已学而游说诸侯。尝从楚相饮,已而楚相亡璧,门下意张仪,曰:‘仪贫无行,必此盗相君之璧。’共执张仪,掠笞数百,不服,醳之。其妻曰:‘嘻!子毋读书游说,安得此辱乎?’张仪谓其妻曰:‘视吾舌尚在不?’其妻笑曰:‘舌在也。’仪曰:‘足矣。’”《史记·平原君虞卿列传》:“毛先生以三寸之舌,强于百万之师。”廉颇语“蔺相如徒以口舌为劳,而位居我上”。郦食其“一士,伏轼掉三寸之舌,下齐七十余城”。刘邦斥骂娄敬“齐虏!以口舌得官,今乃妄言沮吾军”。“以口舌得官”,《汉书·娄敬传》作“以舌得官”。《汉书·扬雄传下》说:“娄敬委辂脱輓,掉三寸之舌。”这些典型事迹,都讲述了政治生活中以“舌”“口舌”“游说”形成影响,得以成功的情形。
我们还可看到其他有关“舌”的身体史故事。有人指责游侠郭解,郭解的追随者竟然杀害言者,并断其舌。“轵有儒生侍使者坐,客誉郭解,生曰:‘郭解专以奸犯公法,何谓贤!’解客闻,杀此生,断其舌。”魏其侯窦婴与武安侯田蚡争执,御史大夫韩安国对武安侯说:“夫魏其毁君,君当免冠解印绶归,曰‘臣以肺腑幸得待罪,固非其任,魏其言皆是’。如此,上必多君有让,不废君。魏其必内愧,杜门齰舌自杀。”司马贞《索隐》:“案:《说文》云‘齰,啮也’。”说咬断舌头自杀,应是以为“舌”即罪端。《汉书·刑法志》说汉初法制:“汉兴之初,虽有约法三章,网漏吞舟之鱼,然其大辟,尚有夷三族之令。令曰:‘当三族者,皆先黥,劓,斩左右止,笞杀之,枭其首,菹其骨肉于市。其诽谤詈诅者,又先断舌。’”对于“诽谤詈诅”的语言行为,罪行惩治的方式是“断舌”。《后汉书·崔寔传》:“昔高祖令萧何作九章之律,有夷三族之令,黥、劓、斩趾、断舌、枭首,故谓之具五刑。”也说“断舌”是对“诽谤詈诅”一类言语犯罪的刑罚方式。郭解客杀害批评郭解者,“断其舌”,是以私刑方式提供了可以参考的史例。
人身残害事件之断舌实例,有《汉书·广川惠王刘越传》记载广川王刘去杀害修靡夫人陶望卿,“割其鼻唇,断其舌”。刘去“为望卿作歌”,言:“谅非望,今谁怨!”“断其舌”的残忍行为,或许与其“怨”的表情和言语有关。董卓用酷刑残害所“诱降”“反者”:“卓豫施帐幔饮,诱降北地反者数百人,于坐中先断其舌,或斩手足,或凿眼,或镬煮之。”这里“断其舌”史事,体现出处理地方政治事件的残厉手段。
三、新莽历史“大转变”与王莽“乱亡”
《汉书·王莽传》“赞曰”可见班固对王莽政治人生转折的评价:起初“折节力行,以要名誉,宗族称孝,师友归仁”,参与执政后“勤劳国家,直道而行,动见称述”;而后“成篡盗之祸”,“颠覆之势险于桀纣”,最终“祸败”“灭亡”。新莽时期在两汉之际,其实也显现了历史转折阶段的急遽变化。吕思勉即提示我们注意这一迹象。他在其名著《秦汉史》的第一章“总论”开篇就写道:“自来治史学者,莫不以周、秦之间为史事之一大界,此特就政治言之耳。若就社会组织言,实当以新、汉之间为大界。”他还曾经说:“中国之文化,有一大转变,在乎两汉之间。”也就是说,就社会组织言,或者就文化言,都应当注意两汉之间的大转变。在过去关于中国古代史分期的讨论中,有学者也曾强调两汉之间“为大界”的意义。如周谷城和张维华就认为“西汉是奴隶制时代,东汉则是封建制占了主导地位”。而两汉之间的大转变同王莽的历史表现有密切的关联。
对于王莽新朝短促覆灭的主要原因,《汉书》可见如下说法。《百官公卿表》:“王莽篡位,慕从古官,而吏民弗安,亦多虐政,遂以乱亡。”又《五行志》指责其“贪虐”:“王莽贪虐而任社稷之重,卒成易姓之祸云。”
《汉书·王莽传》“赞曰”则对王莽“祸败”进行了比较全面的总结:“及其窃位南面,处非所据,颠覆之势险于桀纣,而莽晏然自以黄、虞复出也。乃始恣睢,奋其威诈,滔天虐民,穷凶极恶,毒流诸夏,乱延蛮貉,犹未足逞其欲焉。是以四海之内,嚣然丧其乐生之心,中外愤怨,远近俱发,城池不守,支体分裂,遂令天下城邑为虚,丘垅发掘,害遍生民,辜及朽骨,自书传所载乱臣贼子无道之人,考其祸败,未有如莽之甚者也。”《汉书·叙传》又写道:“咨尔贼臣,篡汉滔天,行骄夏癸,虐烈商辛。伪稽黄、虞,缪称典文,众怨神怒,恶复诛臻。百王之极,究其奸昏。述《王莽传》第六十九。”班固的分析,除指责其“恶”“虐”之外,更强调其“诈”“奸”,突出批判王莽“晏然自以黄、虞复出也”,“伪稽黄、虞,缪称典文”的宣传手段。
匈奴单于舆对更始二年冬“使匈奴”的更始政权使团也说:“今汉亦大乱,为王莽所篡,匈奴亦出兵击莽,空其边境,令天下骚动思汉,莽卒以败而汉复兴,亦我力也,当复尊我!”则强调北边民族关系的破裂既是新莽败亡的表象,也是“莽卒以败”的重要原因。
四、“莽好空言”,“好为大言”,“诵《六艺》以文奸言”
王莽成由其“言”,败亦由其“言”。
王莽是靠其巧妙的宣传方式赢得声誉,逐步提升其政治地位,最终掌握了国家最高权力的。《汉书·元后传》说,“莽日诳燿太后,言辅政致太平”。“诳燿”形容其语言能力,也渲染了这种能力的政治效应。“言辅政致太平”,说个人宣传取得成功的方式,即把握了执政集团上层的政治愿望。《汉书·律历志》记载,“至元始中王莽秉政,欲耀名誉,征天下通知钟律者百余人,使羲和刘歆等典领条奏,言之最详”。所谓“燿名誉”,“燿”字再次出现,指王莽通过特殊的言语手段得到非常高的声誉。“群臣奏言大司马莽功德比周公,赐号安汉公”。王莽“燿名誉”的言语功夫,实现了非常理想的效果:“永始元年,封莽为新都侯,国南阳新野之都乡,千五百户。”后“事下有司,皆曰:‘古者天子封后父百里,尊而不臣,以重宗庙,孝之至也。佟言应礼,可许。请以新野田二万五千六百顷益封莽,满百里。’”《汉书》还记载:“章下有司,有司请‘还前所益二县及黄邮聚、新野田,采伊尹、周公称号,加公为宰衡,位上公。……群吏毋得与公同名。出从期门二十人,羽林三十人,前后大车十乘。赐公太夫人号曰功显君,食邑二千户,黄金印赤韨。’”据说,“是时,吏民以莽不受新野田而上书者前后四十八万七千五百七十二人,及诸侯王、公、列侯、宗室见者皆叩头言,宜亟加赏于安汉公”。因王莽“不受新野田”,上书者前后数十万人。人数统计至于个位,大致可以体现这一信息的真实性。
《汉书·王莽传》说到王莽“好为大言”的情形:“单于咸既和亲,求其子登尸,莽欲遣使送致,恐咸怨恨害使者,乃收前言当诛侍子者故将军陈钦,以他罪系狱。钦曰:‘是欲以我为说于匈奴也。’遂自杀。莽选儒生能颛对者济南王咸为大使,五威将琅邪伏黯等为帅,使送登尸。敕令掘单于知墓,棘鞭其尸。又令匈奴却塞于漠北,责单于马万匹,牛三万头,羊十万头,及稍所略边民生口在者皆还之。莽好为大言如此。咸到单于庭,陈莽威德,责单于背畔之罪,应敌从横,单于不能诎,遂致命而还之。”
而王莽最终的败亡,也正是由于政治语言表达所谓“空言”“大言”“奸言”不能与行政实践相一致,最终败露,成为毁伤政治信誉的主要因素。
王莽“慕古法”,“好空言”,给予支持者的信诺往往不能兑现,“多封爵人,性实遴啬”。前引所谓“莽晏然自以黄、虞复出也”,所谓“伪稽黄、虞,缪称典文”,也都逐渐被行政史的真实所戳穿。王莽政治宣传之“欺惑众庶”“反戾饰文”的实质为世人所察知。
起初,“当王莽居摄篡弑之际,天下之士,莫不竞褒称德美,作符命以求容媚”,然而后来则逐渐丧失了社会支持力量,最终走上政治绝路,如前引班固所说,“自书传所载乱臣贼子无道之人,考其祸败,未有如莽之甚者也”。
例如王莽推行的“王田”制度,其设计、推行和贯彻确实可以被指责为“空言”“大言”。《汉书·食货志》记载,王莽下令曰:“今更名天下田曰王田,奴婢曰私属,皆不得卖买。其男口不满八,而田过一井者,分余田与九族乡党。”据说“犯令,法至死,制度又不定,吏缘为奸,天下謷謷然,陷刑者众”。所谓“制度又不定”,包括法令反复无常,“莽知民愁,下诏诸食王田及私属皆得卖买,勿拘以法”,实际上变更了原先强力推行的制度。
“莽之制度烦碎”受到史家明确的批评。《汉书·地理志》颜师古注:“王莽篡位,改汉郡县名,普易之也。”《后汉书·隗嚣传》李贤注:“莽州郡官名改无常制,乃至岁复变更,一郡至五易名而还复其故,吏人不能纪也。”另一种改易则使民族关系显著恶化。“因易单于故印。故印文曰‘匈奴单于玺’,莽更曰‘新匈奴单于章’。”“莽易单于玺,单于恨怒”,“王莽篡位,贬易侯王,由是西域怨叛”。
王莽舌的故事,可以理解为对王莽“空言”“大言”“奸言”的激烈的社会报复。
五、秦汉行政史料中的“喉舌”“口舌”
社会舆论对于王莽宣传逐渐透彻的认识,与国家行政与社会生产生活长期形成的复杂关系,以及“百姓”对于高调宣传、偏执宣传、虚伪宣传的反感有关。
舌,按照《说文解字·舌部》的说法,“舌,在口所以言别味者也。从干口”。段玉裁注:“言下各本有也。剩字,者依《韵会》补。口下曰,人所以言食也。口云食,舌云别味。各依文为义。”对于“从干口”,段玉裁说:“干,犯也。言犯口而出之,食犯口而入之。”所谓“舌,在口所以言别味也”,似乎强调“舌”的功能在于味觉。然而,如果按照段玉裁“言下各本有也”的说法,即“舌,在口所以言也,别味也”,则首先说其“言”的功能,其次说其“别味”的功能。其实,“言犯口而出之,食犯口而入之”,也是从一“出”一“入”,说“舌”兼有“所以言也,别味也”两种功用。
在秦汉政治生活中,舌“所以言也”的功能在史籍文字中多有表现。“舌”首先被看作应用于政治宣传的人体语言器官。比如,文献多见以“喉舌”称说政治言辞的表达和传递。《史记·五帝本纪》:“舜曰:‘龙,朕畏忌谗说殄伪,振惊朕众,命汝为纳言,夙夜出入朕命,惟信。’”张守节《正义》:“孔安国云:‘纳言,喉舌之官也。听下言纳于上,受上言宣于下,必信也。’”《史记·天官书》“北斗七星”司马贞《索隐》:“《文耀钩》云‘斗者,天之喉舌。’”《汉书·百官公卿表》引《尧典》说:“《书》载唐虞之际”官职,“龙作纳言,出入帝命”。颜师古注:“应劭曰:‘龙,臣名也。纳言,如今尚书,管王之喉舌也。’”《后汉书·光武帝纪》“伯升又破王莽纳言将军严尤”,李贤注:“《前书》曰,纳言,虞官也,掌出纳王命,所谓喉舌之官也,历秦、汉不置,王莽改大司农为之。”《后汉书·郎传》:“尚书职在机衡,宫禁严密,私曲之意,羌不得通,偏党之恩,或无所用。”李贤注:“北斗魁星第三为机,第五为衡,于天文为喉舌。李固对策曰:‘陛下之有尚书,犹天有北斗,主为喉舌,斟酌元气,运平四时,出纳王命也。’”《后汉书·刘恺传》“历位出纳”,李贤注:“出纳谓尚书,喉舌之官也。”《后汉书·周荣传》载陈忠上疏明确写道:“尚书出纳帝命,为王喉舌。”李贤注:“尚书为王之喉舌官也。李固对策曰:‘今陛下有尚书,犹天之有北斗也。北斗为天之喉舌,尚书亦为陛下之喉舌也。’”所谓“李固对策”,见于《后汉书·李固传》:“今陛下之有尚书,犹天之有北斗也。斗为天喉舌,尚书亦为陛下喉舌。斗斟酌元气,运平四时。尚书出纳王命,赋政四海,权尊势重,责之所归。若不平心,灾眚必至。”李贤注:“《春秋合诚图》曰:‘天理在斗中,司三公,如人喉在咽,以理舌语。’宋均注曰:‘斗为天之舌口,主出政教。三公主导宣君命,喻于人,则宜如人喉在咽,以理舌口,使言有条理。’”《后汉书·左雄传》又可见“宜擢在喉舌之官,必有匡弼之益”的说法。帝王的“喉舌”不仅在于“掌出纳王命”,“导宣君命”,还有“以理舌语”,“以理舌口,使言有条理”的责任,于是有“匡弼之益”。
与“喉舌”近义者,又有“口舌”。《史记·天官书》:“尾为九子,曰君臣;斥绝,不和。箕为敖客,曰口舌。”司马贞《索隐》:“宋均云:‘敖,调弄也。箕以簸扬,调弄象也。箕又受物,有去去来来,客之象也。’”张守节《正义》:“敖音慠。箕主八风,亦后妃之府也。移徙入河,国人相食;金、火入守,天下乱;月宿其野,为风起。”所谓“为风起”及“国人相食”“天下乱”,都言灾变与社会动荡。司马贞《索隐》解释“口舌”,则说言语的负面政治作用:“《诗》云‘维南有箕,载翕其舌’。又《诗纬》云‘箕为天口,主出气’。是箕有舌,象谗言。《诗》曰‘哆兮侈兮,成是南箕’,谓有敖客行谒请之也。”刘邦拟废太子,诸老臣反对,吕后恐,求张良相助。张良建议借助“四皓”的影响力。“留侯曰:‘此难以口舌争也。顾上有不能致者,天下有四人。’”这里所谓“口舌”只是中性的表述。苏秦故事所见“今子释本而事口舌,困,不亦宜乎”,廉颇蔺相如故事所见“蔺相如徒以口舌为劳”,娄敬故事所见“以口舌为官”等,都透露出对于以“口舌”能力取得政治权位的鄙薄之意。
《史记·仲尼弟子列传》可见关于宰予“利口辩辞”之言。又写道:“子贡利口巧辞,孔子常黜其辩。”《史记·张释之冯唐列传》记述汉文帝视察虎圈,上林尉不能正常述职,而虎圈啬夫“对上所问”“甚悉”,因“口对响应”令汉文帝满意,于是准备越级提拔。然而张释之批评“此啬夫谍谍利口捷给”,以公认的“长者”“言事曾不能出口”为例,警告不能唯“口辩”任人。并且举秦史短促而亡教训以为儆戒,反对“吏争以亟疾苛察相高”,“争为口辩而无其实”。司马迁有关张释之事迹的记述,倾向性是明显的。他表达了对“谍谍利口捷给”行为的鄙薄,甚至高度肯定某些“口吃”即在语言能力方面有所欠缺的人士的重要文化贡献,尤其赞赏“(韩)非为人口吃,不能道说,而善著书”,“(司马)相如口吃而善著书”。而周昌“期期”之语,则为读者描绘了一幅可亲的憨直画像。孔子所谓“恶利口之覆邦家者”,倡导重实事而轻虚言的儒学传统。这一传统在西汉时期得以继承,体现了社会政治意识的时代精神。对“莽好空言”“好为大言”,“诵《六艺》以文奸言”行为的反感和否定,是当时社会文化主流的态度。
总之,“莽首”被悬于宛市,百姓“或切食其舌”,体现出对其“空言”“大言”“奸言”的激烈反抗。
六、“王莽头”收藏
前引“传莽首诣更始,县宛市,百姓共提击之,或切食其舌”之说,“其舌”是“莽首”的一部分。“舌”从“莽首”分离,通过“切”的方式。前引“窃食”的说法,“窃”如果并非“切”的讹写,应体现以暗中取得的方式实现。
晋惠帝元康五年(295),武库发生火灾,导致一些重要的国家收藏毁伤。《晋书·五行志》记载:“惠帝元康五年闰月庚寅,武库火。张华疑有乱,先命固守,然后救火。是以累代异宝,王莽头,孔子屐,汉高祖断白蛇剑及二百万人器械,一时荡尽。”《晋书·张华传》记载:“武库火,(张)华惧因此变作,列兵固守,然后救之,故累代之宝及汉高斩蛇剑、王莽头、孔子屐等尽焚焉。”所谓“累代异宝,王莽头,孔子屐,汉高祖断白蛇剑”或者“累代之宝及汉高斩蛇剑、王莽头、孔子屐等”,都是皇家收藏。这些文物入藏武库应有历史纪念意义,相关迹象是早期博物馆史研究者理应予以关注的。
张华出于维稳优先的考虑,首先指挥“固守”,“然后救火”,消防措施延误,导致重要文物的损失。“王莽头”“汉高祖断白蛇剑”或说“汉高斩蛇剑、王莽头”,都是重要的政治史文物。所谓“孔子屐”作为行走用物,当时曾经是礼制标志,其实也可以看作王朝珍贵的秩序象征。元康五年武库火灾,《宋书·五行志》也有记载:“是以累代异宝,王莽头,孔子履,汉高断白蛇剑及二百万人器械,一时荡尽。”可见史家对这一事故的重视。
“王莽头”,应当是头骨收藏。入藏西晋武库时,很可能已经有所处理。《晋书·王敦传》记载,王敦为丞相、江州牧,又自督宁、益二州,移镇姑孰,自为扬州牧,以地方强势“侮弱朝廷”。晋明帝亲御六军讨敦,“十道并进”,“水陆齐势”。王敦病死,因“滔天作逆”,“发瘗出尸,焚其衣冠,跽而刑之”,其首“悬于南桁,观者莫不称庆”,“敦首既悬,莫敢收葬者”。郗鉴提出处置王敦尸首的意见,涉及“昔王莽”的先例:“尚书令郗鉴言于帝曰:‘昔王莽漆头以輗車,董卓然腹以照市,王凌儭土,徐馥焚首。前朝诛杨骏等,皆先极官刑,后听私殡。然《春秋》许齐襄之葬纪侯,魏武义王修之哭袁谭。由斯言之,王诛加于上,私义行于下。臣以为可听私葬,于义为弘。’”据说“诏许之,于是敦家收葬焉”。所谓“昔王莽漆头以輗車”,明确说王莽头骨经过了髹漆处理。《宋书·臧质传》可见有关臧质“枭首”处置的意见:“录尚书江夏王臣义恭、左仆射臣宏等奏曰:‘臧质底弃下才,而藉遇深重,穷愚悖常,构煽凶逆,变至滔天,志图泯夏,违恩叛德,罪过恒科。枭首之宪,有国通典,惩戾思永,去恶宜深。臣等参议,须辜日限意,使依汉王莽事例,漆其头首,藏于武库。庶为鉴戒,昭示将来。’”所谓“汉王莽事例,漆其头首,藏于武库”,可知对王莽“头首”的处理和收存,应当是东汉朝廷的官方行为。
“漆其头骨”的处理方式,正史中即可见到多例。如《晋书·徐嵩载记》:“漆其首为便器。”又《梁书·侯景传》:“及景首至江陵,世祖命枭之于市,然后煮而漆之,付武库。”《南史·王敬则传》:“朝廷漆其首藏在武库,至梁天监元年,其故吏夏侯亶表请收葬,许之。”《北史·显祖文宣帝纪》:“脔斩群贼而漆其首,秘不发丧。”《旧五代史·梁书·末帝纪传下》:“帝初入东京,闻帝殂……诏河南尹张全义收葬之,其首藏于太社。”其首经过髹漆处理。考异附注:“案《通鉴·后唐纪》:辛巳,诏王瓒收朱友贞尸,殡于佛寺,漆其首函之,藏于太社。”《旧五代史·唐书·王瓒传》:“令收梁主尸,备槥椟权厝于佛寺,漆首函送于郊社。”《新五代史·安重荣传》:“重荣以吐浑数百骑守牙城,重威使人擒之,斩首以献,高祖御楼受馘,命漆其首送于契丹。”《金史·完颜匡传》:“竿侂胄、师旦首并二人画像于通衢,百姓纵观,然后漆其首藏之军器库。”“竿”,应是以长竿悬高示众。“藏之军器库”与“藏于武库”“藏在武库”类同,即放置在最安全的地方。
《旧唐书》《新唐书》未见“漆首”的直接记载,然而唐史中是存在相关史例的。《资治通鉴》“唐高宗永淳元年”条载:“黔州都督谢祐希天后意,逼零陵王明令自杀,上深惜之,黔府官属皆坐免官。祐后寝于平阁,与婢妾十余人共处,夜,失其首。垂拱中,明子零陵王俊、黎国公杰为天后所杀,有司籍其家,得祐首,漆为秽器,题云谢祐,乃知明子使刺客取之也。”这是以头骨为“秽器”的一例,但也经过了“漆”的加工程序,其情形与前引《晋书》“漆其首为便器”类同。更早的史例,还有《韩非子·喻老》:“智伯兼范、中行而攻赵不已,韩、魏反之,军败晋阳,身死高梁之东,遂卒被分,漆其首以为溲器。”
《南史·袁昂传》载“(袁)败传首建邺,藏于武库,以漆题
名以为志”,只是在头骨上“漆题”名号。《宋史·郑文宝传》:“文宝又预漆木为函,以备驰献继迁之首”,则是以漆器作为盛装头骨的容器。二者都与前引诸例“漆其首”不同。
“王莽头”是作为具有政治历史警示意义的文物而收藏的,这与“孔子屐,汉高祖断白蛇剑”显然不同。而“王莽头”最初的保留,在宛地示众时其实已经缺失了用以言说的器官,即重要的口腔组织之一“舌”。“王莽头”“王莽舌”作为身体史研究应当特别关注的对象,也可据以进行与社会史、政治史交叉的文化考察。
七、关于“莽舌”的历史记忆
清人王衍梅《梅墅二十四韵》写道:“箕子垂裳日,周公秉钺年。五侯屯若雾,一尉去如仙。白雉妖氛炽,黄龙杀气缠。谁枭新莽舌,克荷孺婴肩。玉玺惊投地,金縢敢册天。……”有“谁枭新莽舌”句。又清人魏裔介《千秋亭光武庙诗》言新莽覆败至刘秀建国的历史:“祸水覆炎祀,王氏乱天纪。矫诈托周公,沾沾方自喜。东郡举义兵,丞相方进子。恶族正炽然,宗室多惨死。桓桓刘文叔,昆阳杖马箠。天为助风雷,邑寻屠犬豕。莽舌既被食,渐台亦尽圮。河北指顾定,卜者如尸傀。顷刻冰滹沱,麦饭异长跪。行行至鄗南,符命亦爰止。郁郁千秋亭,浩浩五城畤。攀龙附凤者,暂尔停鞭弭。筑台拜圣人,尚方进玉玺。”以“莽舌既被食,渐台亦尽圮”说新莽政权的败亡。“莽舌”“被食”,被作为指代新莽覆亡的政治符号。
近人杨钟羲《雪桥诗话》写道:四明童萼君先生“有《今白华堂诗录》八卷,癸酉之变,赋新乐府四首,皆纪实语。其《读汉书偶感》云:‘牢邪,石邪,五鹿客邪!武库尚方,殚赐物邪!安昌红休,俨为国邪!鹿久徙菟,何劳石邪!有自踵增,其流极邪!莽是之资,汉以覆邪!平陵东,松柏桐,门生来,哀义公!莽舌断,新室覆,谁能旌?义公所冀在赤伏,休休休!不念翟义公,翻爵不义侯。二百年后山阳贬,孰仗大义扶神州。’义极正大”。所谓刘秀“爵不义侯”并非出自《汉书》。而所谓“莽舌断,新室覆”,也是将“莽舌断”看作“新室覆”的象征。
文学遗存中所见对于“莽舌”的历史记忆,可以理解为对新莽“空言”“大言”“奸言”的宣传方式导致败亡的政治儆戒。议及王莽政治言行的史论政论也有一些。或批评其宣传形式,如顾炎武《日知录》卷一九“巧言”条:“《诗》云:‘巧言如簧,颜之厚矣。’而孔子亦曰:‘巧言令色,鲜矣仁。’又曰:‘巧言乱德。’”又说:“天下不仁之人有二:一为好犯上、好作乱之人,一为巧言令色之人。……然而二者之人常相因以立于世。有王莽之篡弑,则必有扬雄之《美新》;有曹操之禅代,则必有潘勖之《九锡》。”顾炎武区分“犯上作乱”与“巧言令色”,以“王莽之篡弑”为前者,“扬雄之《美新》”为后者。“犯上作乱”及“篡弑”的政治史批评难以跳出王朝正统论的窠臼,而我们这里所关注的,是王莽取得最高执政权力的途径,个中亦善于应用“巧言”的手段,于是败亡之后有“断舌”悲剧发生。
前引《汉书·刑法志》“夷三族之令”,“其诽谤詈诅者,又先断舌”。“断舌”,是对“诽谤詈诅”一类言语犯罪的惩处方式。“客誉郭解,生曰:‘郭解专以奸犯公法,何谓贤!’解客闻,杀此生,断其舌”,是可以提供参考的史例。《日知录》卷一九“巧言”条之后为“文辞欺人”条,所论另有主题。然而由“巧言”接着说“文辞欺人”,作者思路自有合理的逻辑。我们这里讨论的王莽政治宣传之“巧言”,就历史记忆所见迹象,“文辞欺人”也是表现形式。
附记:本文写作得到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院王泽、中央民族大学周瑞的帮助,谨此致谢。
责编 | 孙 齐
审核 | 邹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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