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变课堂”——高二学子进泸水法院学法防诈
2025-04-11 19:41
云南
“庭审现场变课堂”——高二学子进泸水法院学法防诈


为深化青少年法治教育,提升反诈防骗意识,4月11日上午,泸水市第一中学60余名高二师生走进泸水法院,在司法警察、法官的引导下,通过沉浸式参观、旁听庭审、互动普法等形式,感受司法威严,筑牢法治防线。
01从安检区到羁押室的法治初印象
泸水法院司法警察大队政委普春莹带领学生依次参观安检区、诉讼服务大厅、监控室、羁押室及羁押通道,通过“实地+讲解”模式还原法院日常工作场景。
在安检区,警员演示金属探测仪使用规范,强调“安检是司法公正的第一道防线”。
诉讼服务大厅内,介绍立案、信访等诉讼服务功能,展示了司法为民的“第一窗口”。
来到羁押室和羁押通道,森严的环境让同学们直观感受到违法犯罪的后果,深刻认识到法律的不可侵犯性。

02手铐技巧背后的法治力量
在法庭内,普春莹现场展示手铐、警棍等执法工具,演示“压腕上铐”“背铐”等专业动作,她强调:“每项技术动作都经过严格训练,既要保障安全,也要避免伤害。”通过直观感受法律工具的规范使用,学生们深刻理解“执法既有温度也有力度”的法治内涵。


03旁听庭审明法理敲警钟
随着法槌的敲响,庭审正式开始。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详细列举了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证据。被告人陈述、辩护人辩护,双方围绕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展开辩论。法官严谨审问,确保每一个细节都经得起推敲。
最后,合议庭经评议后对案件进行依法判决,对被告人郭某某犯诈骗罪、偷越国(边)境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七千元,继续追缴被告人违法所得人民币6000元,上缴国库。整个庭审过程严谨有序,学生们全神贯注,仿佛置身于一场生动的法律课堂。
04法官普法解疑点
庭审结束后,泸水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和秋凤法官结合案件,深入浅出地阐述了多个普法要点,“哪些行为属于损害国家利益”“偷渡案件中,组织者与参与者量刑标准有何不同”等,并介绍了国家安全日相关内容,强调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性。
李继良法官对同学们提出的“如果收到‘中奖短信’,我们应该如何验证真伪?”等问题进行解答,同时提醒同学们在日常生活中要牢记“不轻信、不透露、不转账”,保护好个人信息,遇到可疑情况及时与老师、家长沟通或报警,切实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和财产安全。
05话感悟,法治种子播心田
泸水市第一中学党委副书记、校长周学兵表示:“法院将抽象的法律条文转化为具象的教育场景,这种沉浸式教育比课堂更生动,更能切身感受法律的刚性与温度。”
学生感言:“通过此次学习,我不仅增强了防范意识,同时也强化了法治信仰,明白了作为公民应具备的责任感。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我将提醒家人和朋友警惕违法犯罪陷阱,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泸水法院通过“看得见、摸得着、记得住”的普法实践,成功架起青少年与法律之间的桥梁,将严肃的司法程序转化为鲜活的法治课堂。下一步,泸水法院将持续创新普法形式,努力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原标题:《“庭审现场变课堂”——高二学子进泸水法院学法防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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