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租代购”需谨慎!莫让“超前”变“超钱”!

2025-04-11 17:40
未知

在互联网浪潮的席卷下,“出租”手机、电脑业务悄然兴起,吸引不少年轻人为了“面子”而“超前消费”。轻点屏幕,就能提前用上新款手机、电脑,还能分期还款,给囊中羞涩却渴望尝新的人带来了便利。可是在这看似美好的背后也存在着法律风险。近日,成县法院抛沙法庭就审结了两起关于租赁手机、电脑逾期还款引发的纠纷。

2024年6月、7月,小明通过某app平台先后与两个公司租赁电脑一台、手机一部,租完可归还或买断,电脑月租金402.75元,手机月租金432.58元,租期均为1年。协议约定逾期支付租金的,租赁服务关系自动转为买卖关系,小明应当无条件支付买断款(买断款=买断价-已支付租金)。然而,小明在租赁该电脑和手机后仅向两个公司分别支付了几期租金,便不再支付剩余租金,亦未归还电脑和手机。两家公司在多次催款无果后,分别将小明告上法庭。考虑到小明身处外地,出行不便,为高效化解矛盾,减少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决定运用云上法庭的方式调解处理这两起案件。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秉持“枫桥经验”中就地化解矛盾、将纠纷解决在基层的理念,耐心地与小明和两家租赁公司沟通。一开始,小明情绪较为激动,称自己并非恶意拖欠,只是近期经济困难,无力支付租金。承办法官一方面安抚小明的情绪,倾听他的难处;另一方面,向他详细解释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他不履行合同义务须承担的法律后果。对于两家租赁公司,法官也积极协调,希望他们能考虑小明的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支付方案。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小明与两家公司分别就手机、电脑买断款数额及给付时间达成一致意见。

法官提醒

新兴的手机租赁APP以先租后买断的方式吸引了不少年轻人,但消费者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选择通过网络平台租赁手机,系对权利的自行处分,逾期断供仍需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法官提醒广大年轻朋友,希望大家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通过正规平台、正规渠道进行消费的同时,应充分考虑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避免因债务过重、还款困难等问题引发法律纠纷,按照合同约定及时给付分期款项,切勿为追赶时尚新潮而超前消费以“提前圆梦”,让自己陷入债务泥潭。

原标题:《“以租代购”需谨慎!莫让“超前”变“超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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