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固法院案例】西固2名男子在茶楼内组织赌博获刑!
2025-04-10 16:35
甘肃
10
星期四
2025年4月
近日,西固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一起赌博罪案件,两名被告人因多次组织他人进行赌博活动并抽头渔利,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4年4月以来,杨某在罗某经营的一家位于兰州市西固区某茶楼包厢内,多次组织人员以玩“德州扑克”的方式进行赌博活动。杨某负责通过微信联系赌客、保管赌具、兑换筹码、发牌等。罗某作为茶楼老板,负责给杨某和其他赌客提供场所及饮食等。赌局开始前,杨某通过其个人微信或者支付宝给赌客兑换筹码并收取每人100元的场地费,之后按照每人每局10元的标准抽头渔利。此外,杨某还会向每名赌客每小时收取5元的“服务费”。短短几个月间,杨某共计收取赌资727488元,从中获利43980元;罗某获利51334元。2024年7月,公安机关根据线索查处该赌博窝点,在茶楼包厢内当场抓获杨某、罗某及参赌人员十余人(均已被行政处罚),查获赌资现金人民币20000元,筹码一箱,手机一部。后公诉机关以涉嫌犯赌博罪,对杨某和罗某依法提起公诉。
西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某、罗某以营利为目的,多次组织、招引他人进行赌博活动,并从中抽头渔利,其行为已构成赌博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鉴于二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所犯罪行,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从轻处罚。最终,西固法院根据两名被告人在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具体情节,以赌博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罚金20000元;判处被告人罗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罚金10000元。相应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扣押在案的赌资、赌具等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宣判后,被告人杨某、罗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不提出上诉,现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赌博是公认的“社会毒瘤”之一,很多违法犯罪行为因赌博而引发,很多原本幸福美满的家庭因赌博而破裂。西固法院借本案提醒大家,要充分认识到赌博的危害性,准确识别赌博与日常打麻将、打扑克等休闲娱乐活动之间的界限,切勿带着营利的目的参与赌博,触碰法律底线,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原标题:《【西固法院案例】西固2名男子在茶楼内组织赌博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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