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公安局观山湖分局关于开展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备案工作的公告
根据《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99号,以下简称《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现就开展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公共安全视频系统”)备案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备案时间
(一)自2025年4月1日起,观山湖区所辖范围内新建的公共安全视频系统,应当自系统投入使用之日起30日内完成备案。
(二)2025年4月1日前已经启用的公共安全视频系统,应当在2025年7月1日前完成备案办理。
(三)备案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办理备案变更。
二
备案对象
(一)城乡主要路段、行政区域道路边界、桥梁、隧道、地下通道、广场、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周边区域等公共场所;
(二)商贸中心、会展中心、旅游景区、文化体育娱乐场所、教育机构、医疗机构、政府服务大厅、公园、公共停车场等人员聚集场所;
(三)机场、通航建筑物、铁路客运站、汽车客运站等交通枢纽;
(四)客运列车、营运载客汽车、客运船舶等大中型公共交通工具;
(五)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的服务区。
三
备案方式
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管理单位可以自主选择通过线上或者线下方式进行备案。推荐采用线上方式进行备案。
(一)线上备案。通过互联网登录“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备案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psvs.mps.gov.cn)进行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办理备案授权书。
第一步:
第二步:
(二)线下备案。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管理单位登录网址:http://psvs.mps.gov.cn,从平台下载《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备案基本信息表》,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经办人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到观山湖区政务服务大厅公安窗口线下办理备案。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管理单位在备案过程中若遇到其他问题,请咨询辖区派出所。
金华园派出所:0851-82263360;
长岭派出所:0851-82207110;
宾阳派出所:0851-84393110;
金阳派出所:0851-87980229;
观山派出所:0851-84701098;
世纪城派出所:0851-84725646;
云潭派出所:0851-84856110;
金华派出所:0851-84711751;
朱昌派出所:0851-84361198;
百花派出所:0851-84842110;
大关派出所:0851-84802110;
林城东路派出所:0851-85662610。
四
法律责任
未按照规定备案或者提供虚假备案信息的,公安机关将依照《条例》第二十九条进行处理。
原标题:《贵阳市公安局观山湖分局关于开展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备案工作的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