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起,结婚和离婚都不再需要户口本!
修订后的《婚姻登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日前公布,自2025年5月10日起施行。《条例》修订的主要内容一是增加婚姻家庭服务工作内容,二是实行婚姻登记“全国通办”,三是优化婚姻登记服务。

仔细研读《条例》全文发现,办理结婚、离婚登记都无需再出示户口本。
《条例》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不得收取费用。
申请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书面材料:
·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非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
·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新人们,请注意!
“公民婚育一件事”服务已在“随申办市民云”APP正式上线!
“公民婚育一件事”具体包括:
▶民政部门的“内地居民婚姻登记(结婚)”
▶公安部门的“本市户口登记(婚姻状况变更)”
▶公安部门的“市内户口迁移(因婚姻迁入配偶家庭户)”
▶卫健部门的“生育登记”
如何操作?一起来看指南↓
1、实名登录“随申办市民云”APP→进入“办事”频道,点击“公民婚育一件事”进入服务;

2、点击“立即办理”→勾选申办项目;

3、根据页面提示,上传材料;

4、按照系统提示,完成电子签名→按照系统提示,填写本人的户籍信息和变更婚姻状况的申报事由→按照系统提示,填写入户地信息和市内户口迁移的申报事由→按照系统提示,填写婚姻预约所需的男女双方信息、选择婚姻预约登记的机关、预约日期、预约时间段;

5、点击提交,完成在线申请。

婚姻登记办结后,按照申请人的申请,“公民婚育一件事”系统将自动把申请人填报的申请信息,推送至公安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中,同时主动将卫健委生育相关信息通过页面告知申请人。公安、卫健部门也将开展后续审核工作。
《条例》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共同申请离婚登记。
申请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本人的结婚证。
文章内容和配图来源:随申办综合自央视新闻。转载和授权请联系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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