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中院与兴安盟司法局召开联席工作会议
2025-04-08 18:10
内蒙古
为深入贯彻落实盟委政法委员会2025年第2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盟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深化府院联动,凝聚工作合力,4月3日,兴安盟中院与兴安盟司法局召开联席工作会议。盟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汪伟,盟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刚,盟委政法委副书记明春宇出席会议并作讲话,全盟两级法院、司法行政系统有关负责同志在主会场或以视频形式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2024年全盟府院联动工作情况,重点对《兴安盟委政法委关于进一步健全盟旗(县市)两级府院联动机制的指导意见》进行了详细解读。会上,全盟两级法院、全盟司法行政系统汇报了2024年工作情况,就典型经验作了交流发言,双方围绕合力实施“六个行动”、深化府院联动建设、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强化资源信息共享、完善纠纷预警机制、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沟通、畅所欲言,提出意见和建议。
会议指出,近年来,全盟法院和全盟司法行政系统加强联动、通力协作、同向而行,在化解行政争议、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创新基层治理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随着群众法治意识增强,司法途径逐步成为人民群众维护自身权益的普遍选择,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推进府院联动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持续在“联”和“动”上双向发力,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会议强调,推进府院联动工作是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体现,是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改革的重要行动。要提升联动运行质效,建立健全行政诉讼败诉风险提示和判前沟通制度,人民法院在办理涉行政机关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案件过程中,发现行政机关存在败诉风险的,应及时向同级政府和党委政法委反馈,便于党委、政府及时准确作出决策部署,持续打造“信息共享、争议共调、问题共治”的良性互动格局。要积极推进诉议衔接,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监督指导作用,依托行政争议化解中心,推动构建全方位、立体化行政争议调处化解体系,严控行政争议风险隐患,加强行政机关主动纠错意识,推动各级行政机关依法履行应诉职责,有效降低败诉率。要持续加强诉调对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联动机制向基层延伸,做好“四所一庭”联动平台推广应用,确保人民法庭、基层司法所下载率、使用率达到100%,实现案件流转、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等业务线上流转。要优化公共法律服务,营造规范有序的法律服务市场环境,加强司法鉴定日常执业活动的监督指导,推动鉴定机构专业化建设。
供稿:行政庭
原标题:《兴安盟中院与兴安盟司法局召开联席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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