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普法】一人酒驾两人获刑:作伪证?这种忙帮不得!
酒驾被抓后,为了逃避法律责任,指使一同喝酒的朋友给自己作伪证……这样的事情,你听说过吗?基本案情
2024年12月19日,被告人王某醉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大堤道路旁边时停车,后被民警查获。经鉴定,王某每100毫升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11.79毫克。
2024年12月20日,被告人王某为逃避法律追究,指使被告人孙某向公安机关作伪证,提供王某未酒后驾车的虚假证言。后孙某明知王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事实,为帮助王某开脱罪责向公安机关提供了虚假证言。法院判决
一、被告人王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犯妨害作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二、被告人孙某犯伪证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在缓刑考验期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本案中,王某的车辆停靠在大堤道路旁边,派出所的巡逻民警正好经过,敲击其窗户,后对王某进行询问。王某矢口否认自己酒后驾车行为,辩称:“我没有喝酒后开车,我是把车停到河堤路边后喝的酒,喝了多半瓶白酒,后随手把酒瓶扔了”。次日,王某找到其同村一起吃饭的朋友孙某,让孙某在警察询问王某酒驾事宜时,就陈述没有和王某一起喝酒。王某为逃避法律追究,唆使孙某提供虚假证言,王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第三百零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应当以危险驾驶罪、妨害作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孙某多次提供王某当晚吃饭期间没有喝酒的虚假证明,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五条的规定,应当以伪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宝小法提醒:
亲朋好友相聚,小酌几杯乃是人之常情,但是心存侥幸,酒后开车是万万不可取的。如果发生了酒驾、醉驾,不老老实实接受法律处罚,而是找人作伪证,这种行为突破了法律和道德的双重底线,看似讲义气,实则只会加重处罚,最终只会害人又害己。我们要遵守交通法规,对自己、对他人的人身财产负责,时刻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安全出行,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上下滑动查看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三条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第七十六条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
第三百零五条 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三百零七条 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犯前两款罪的,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供稿:李慧
原标题:《【以案普法】一人酒驾两人获刑:作伪证?这种忙帮不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