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诈防诈】当你遇到自称法院的工作人员时,如何辨别是否是法院来“信”?
随着智能化普及,如今网络诈骗花样层出不穷,一些不法分子故意冒充法院工作人员给不明真相的群众打电话、发信息,以领取开庭传票、缴纳受理费、领取执行款等各种理由,诱导当事人通过微信、支付宝、网银等方式远程支付各种费用,给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
近日,市民杨某到敦化法院向工作人员表示接到了自称敦化法院工作人员的电话,后经敦化法院核查,当事人所接到的电话并非敦化法院工作人员拨打。那么,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收到了所谓的“工作人员”来电,我们该如何辨别是不是法院来“信”呢?敦小法带大家一起学习一下。
一、法院通知方式
1.目前法院向当事人发送的官方短信以“12368”或“人民法院送达平台”为发件人,或直接通过“人民法院送达平台”进行电子送达。
2.通过10102368法院诉讼服务热线,针对当事人提供电话送达通知、引导电子送达、接待当事人上门自取、送达文书咨询等诉讼服务。
3.法院通知当事人参加诉讼活动,由案件承办法官或书记员电话通知当事人到法院当面签收、通过“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或由法官、法警、书记员直接上门送达法律文书。
送达方式的特征
二
1.采用EMS专递邮寄的方式时,需注意识别邮政封皮左下侧及邮件详单均标注有“法院专递”的标志。
(图为:EMS专递邮寄样式)2.采用短信的方式时,需注意法院发送的短信会载明“敦化市人民法院”名称,接收人点开后进入“人民法院送达平台”即可查询所有相关文书具体信息,送达文书通常包括: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等法院送达诉讼材料,且均会加盖法院送达公章。
(图为:短信送达样式)
(图为:传票样式)
(图为:缴费通知书样式)三、法院各类费用缴纳
1.人民法院立案、审判、执行案件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只会核对当事人身份信息(如姓名、电话、地址、身份证号等),不会通过电话索取银行账号和密码、手机验证码等敏感信息,更不会在未履行法定程序的情况下向当事人收费或强制扣款。
2.法院不会通过电话或短信要求当事人直接通过点击非官方链接或者APP转账的方式缴纳诉讼费。法院通知当事人缴纳诉讼费,会向当事人直接送达缴费通知书。当事人可以持法院的缴费通知书到法院立案大厅缴纳,或者持法院的缴费通知,到银行向法院指定账户进行缴纳。
3.敦化法院严格规范开展执行工作,执行案款实行“一案一账户”管理,法院使用的收款账户名称是法院全称或者法院执行款专户等,法院工作人员不会以非法院账户收取案款,不会是“个人账户”更不会存在什么“安全账户”。
如何区分法院与骗子的来电
四
1.“保证金”“验证码”“密码”,电话里索要上述信息的都是诈骗。法院给被告打电话是为了通知被告来法院应诉,也的确可能会要求当事人履行义务,缴纳案件受理费等,但法院通知你领传票时绝不会让交保证金,也不存在交钱就可以不来参加诉讼的说法;更不会在电话里指导当事人具体转账操作,特别是指定必须在ATM机操作的,基本上都是骗子。
2.诈骗电话除了索要钱财的目的、要求打钱的账号等信息比较全面以外,对于案件信息往往无法提供,因为根本就不存在相关案情。而法院的电话、短信等都会提供详细的法院、案号、案由、原告、被告、开庭时间地点、案件承办人及书记员等信息。如果是邮寄信件,还会提供对方当事人的诉讼材料,如起诉书、答辩状、证据材料等。
3.值得注意的是,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法院可能会要求当事人预缴诉讼费、评估费、鉴定费等等。最典型的便是执行案件了,我们的执行法官会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申请执行人领取到案案款;而在被执行人不便到法院交钱的情况下,也会联系他们通过汇款的方式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但是,法官只会告知需要给付的金额案件收款的银行账号、最后汇期限等,而不会介入到转账的具体操作过程中,也不会提出验资、交手续费等要求。
注意:如果通过以上方式仍然无法辨别接到的电话或者短信是否真实,请先不要向对方泄露自己的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可拨打全国法院诉讼服务热线12368、拨打敦化法院公开工作电话,或直接到敦化法院诉讼服务大厅现场核实。小编要特别提醒大家,在收到法院发出的真实短信后,请大家配合准时出庭,虽然不出庭不等于败诉,但会被视为放弃答辩、举证、质证等权利,不利于法官查清事实,有损自身的诉讼权利。
敦化法院各类公开工作电话如下:
立案工作电话:0433—6339059,6339060,
执行工作电话:0433—6339058、6339039,
执行信访电话:0433—6339459,
涉诉信访电话:0433—6339407。
文字 | 姜 丽
初审 | 熊婧言 复审 | 古钰镜
终审 | 杨 琦继续滑动看下一个轻触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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