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法进万家丨长春林区两级法院组织开展“国际爱鸟日”普法宣传活动
4月1日是国际爱鸟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加强鸟类保护工作,营造全社会共同守护鸟类资源、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绿色家园的良好社会氛围,连日来,长春林区两级法院积极组织开展“国际爱鸟日”主题宣传活动。
4月1日,长春林区中级法院干警走进吉林省自然博物馆开展“美丽林区 羽梦同飞”主题普法宣传活动。活动中,长春林区中级法院干警在自然博物馆“鸟之灵”、“兽之趣”展厅,设置“普法小摊”,通过解答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向游客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并系统阐释保护野生鸟类的科学价值与法律要求,切实强化群众法治观念。
3月27日,江源林区基层法院组织干警走进白山市孙家堡子大集,开展“美丽林区 羽梦同飞”主题普法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干警们通过悬挂横幅、展示鸟类图片等方式,向群众普及关于爱鸟护鸟、鸟类迁徙的知识,并结合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向群众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知识,让群众树立起爱鸟护鸟和保护野生动物意识,做生态环境的守护者。同时,干警们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强调非法捕猎、杀害,或是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必将受到法律严惩,鼓励群众积极举报破坏野生鸟类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引导大家切实增强对鸟类和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
3月27日,临江林区基层法院联合临江林业有限公司走进临江市森工街道森工社区开展“美丽林区 羽梦同飞—2025年‘国际爱鸟日’宣传活动”。活动中,干警通过设置展板、发放宣传单等方式为来往居民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介绍了鸟类对于自然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和人类社会进步的重要价值。集中宣传普及鸟类知识,以案说法,教育引导来往居民养成爱鸟护鸟的良好习惯,织密织牢鸟类保护“安全网”。本次活动共计发放宣传手册200余份,现场解答法律问题100余次。
3月28日,抚松林区基层法院走进露水河国际狩猎场开展“美丽林区 羽梦同飞”主题普法宣传活动,用司法力量守护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画卷。活动中,法官干警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等形式,为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倡导共同保护鸟类等野生动物,提升保护生态环境、爱鸟护鸟的法治意识,营造良好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社会氛围。
3月31日,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组织干警走进白石山镇白林广场开展“美丽林区 羽梦同飞”主题普法宣传活动,旨在向群众传递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文明理念,筑牢生态环境保护的法治防线。活动现场气氛热烈,法院干警满怀热情地向群众发放精心编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宣传手册,结合林区实际,干警们重点对法律中有关禁止猎捕、交易、食用野生鸟类等关键条款进行深入解读,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详细阐释非法捕猎、破坏栖息地的法律后果。“咱们林区的燕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要是有人用弹弓打、设捕鸟网,不仅要坐牢还要处罚金呢。”法官以真实案例向居民讲解非法猎捕野生鸟类的危害,并现场解答群众关于野生动物救助、栖息地保护等疑问。
4月1日,红石林区基层法院走进二道甸子镇司法所、集市开展“美丽林区 羽梦同飞”主题普法宣传活动。活动现场,法院干警通过普法座谈、发放普法宣传单等方式,展示鸟类图片、介绍鸟类生态习性、提供法律咨询,向林区群众直观地展示鸟类在生态系统中的重要作用、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知识,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引导群众树立起爱鸟护鸟意识,做美丽林区建设的守护者、参与者。
原标题:《送法进万家丨长春林区两级法院组织开展“国际爱鸟日”普法宣传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