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外用火需谨慎 引发火灾需承担法律责任

2025-03-28 11:53
广西

当前,受全球气候变暖的影响,平南县干旱少雨,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加上林区旅游、农事生产等人为活动日益频繁,火灾隐患增多,全县进入了森林火灾的高发期。从近年来全县的森林火灾案例警情看,因祭祖、开荒、焚烧杂草等群众野外违规用火引发的失火案屡见不鲜。

森林防火无小事。因随意丢弃烟头、焚烧杂草等野外用火而引发的森林火灾,会给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危害。一旦引发森林火灾,不仅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他人损失的,还要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生产生活中,要时刻紧绷安全弦,勿因无心之失,酿成终生悔恨。

森林火灾案例警示

案例1

2024年2月17日,平南县官成镇村民刘某,在官东村独木屯天地人岭冷冲林地内烧草。2024年3月7日,刘某因涉嫌于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违规野外用火,被县林业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警告及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2

2024年4月2日,平南县镇隆镇村民梁某,在该镇蒋村竹山岗屯山岭祭祖拜山时,因放鞭炮引燃旁边的杂草,从而引发森林火灾,过火有林面积57.98亩。2024年5月7日,梁某因涉嫌失火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024年7月8日,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平南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案例3

2024年10月2日,平南县丹竹镇村民李某,在该镇赤马村马尾垌屯附近的“大地顶”山岭的田地清理田边杂草时,用打火机点燃、焚烧杂草,因不注意防火,导致火苗蔓延烧到周边山岭的杂草,从而引发森林火灾。2024年10月24日,李某因涉嫌失火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4

2024年11月20日,平南县安怀镇村民黄某,在该镇新益村黎头山岭炼山烧荒过程中,因不注意防火,导致跑火引燃旁边林地的杂草林木,从而引发森林火灾。2024年12月10日,黄某因涉嫌失火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5

2024年12月15日,平南县大洲镇村民杨某,在该镇坦坡村大塘屯旧屋冲山岭烧树叶、竹叶过程中,因不注意防火,导致跑火引燃旁边林地的杂草林木,从而引发森林火灾。2025年1月21日,杨某因涉嫌失火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6

2025年1月9日,平南县大洲镇村民农某,在该镇坦坡村大吉屯九棒冲山岭烧荒过程中,因不注意防火,导致跑火引燃旁边林地的杂草林木,从而引发森林火灾。2025年2月7日,农某因涉嫌失火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春季气温回升,春耕春播、进山踏青、祭祀等活动日益增多。警方提醒:广大群众要时刻绷紧森林防火“安全弦”,切实增强森林防火意识,保持警惕、防微杜渐。对违反规定的各类违法用火行为当事人,公安机关将予以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失火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一条:过失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四公顷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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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野外用火需谨慎 引发火灾需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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