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让探视就可以拒付抚养费?法院执行剑斩“恶性循环”!

2025-03-26 17:31
陕西

婚姻关系解除后,子女的抚养及探视问题往往成为焦点。生活中很多夫妻离婚后,一方如果不让探望孩子,另一方就会以不给抚养费作为反击手段,形成“你不让我看孩子,我就不给抚养费”的恶性循环。这样的做法真的合法合理吗?

2022年小美和小帅经旬阳市法院蜀河法庭调解离婚,约定婚生子小小帅由小帅抚养,小美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直至小小帅年满十八周岁止,小美可随时行使探望权。后因小美未能按时支付抚养费,小帅申请强制执行。因该案涉及未成年人抚养费,执行干警迅速联系被执行人小美,向其送达相关执行法律文书,督促其尽快履行。

“不是我不给抚养费,离婚时说好的我可以随时看娃,但是他现在不让我看娃。”小美在电话中激动地说道,一再辩解是因小帅不配合其探望孩子,所以才拒付抚养费。

面对小美的消极对抗,执行干警刚柔并济,一方面进行柔性沟通,耐心向小美释法说理,向其解释探望孩子与支付孩子抚养费是不同的权利义务关系,所以“不让探望”不能成为拒绝支付抚养费的理由;另一方面依法冻结小美的银行账户,向其释明拒不履行义务的后果。在执行干警的悉心劝导下,小美终于走出法律误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以后会主动履行抚养费,同时请执行干警对探望权事宜进行沟通协商。

为兼顾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一揽子解决矛盾,防止双方后续再次因探望权产生争议,执行干警迅速组织双方对探望权事宜进行沟通,同时向双方送达《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离婚后,父母双方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应当妥善处理对子女的探望事宜,依法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职责。在对小帅释明探望权的法律规定后,小帅表示此后一定会积极配合小美探望孩子,让孩子拥有母爱。

父母与子女的血脉羁绊,不会因婚姻关系的解除而消散。当婚姻走向终点,父母对子女的责任还尚未终结。旬阳市法院将始终以“零容忍”态度打击逃避抚养义务行为,也呼吁离婚案件中的父母:别让孩子的成长之路,铺满父母任性的碎片,履行法定义务,才是对孩子最好的守护。

原标题:《不让探视就可以拒付抚养费?法院执行剑斩“恶性循环”!》

阅读原文

    特别声明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s://renzheng.thepaper.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