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法案例】被告认可的高息,法院为何不支持?
在民间借贷中
利息约定 有“亿点点”高
这合法吗?
01基本案情
2021年3月,钱某因投资新项目急需资金,向赵某借款30万元,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为2年,月利率2%。借款期间,钱某按约定利率,每年向赵某支付7.2万元利息。借款到期后,赵某多次催促还款,钱某无法按时归还本金。2024年1月,赵某诉至法院,要求判令钱某偿还其本金30万元。
庭审过程中,被告钱某对借款事实、借款金额、利息约定均予以认可,并明确表示自愿放弃将已支付高息折抵本金的权利,请求法院按照双方最初约定判决。
(图源网络 侵删)02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赵某与被告钱某的借贷往来系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成立,故原告要求被告归还借款的诉请并无不当,应予支持。
关于借款利息,双方约定的月利率2%超出了法律规定的上限,超出部分依法不予支持,已偿还的超出部分应折抵借款本金。最终,法院将钱某已支付的超出法律规定部分的利息折抵本金,重新核算剩余本金,并按照法律规定的利率上限,判决钱某偿还剩余本金及利息。
判决后,原、被告均未提起上诉,目前该判决已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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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说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以2024年为例,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3.45%左右,四倍即为13.8%左右,本案中,双方约定的年利率达24%,明显超出法定范围,超出法律规定部分利息无效,因此赵某多收取的利息应当认定为偿还借款本金。
法律之所以对民间借贷利率进行限制,有着多方面的考量。从宏观角度看,是为了维护国家金融秩序的稳定,防止资金无序流动,避免民间借贷市场的混乱对整个金融体系造成冲击。从微观层面讲,是为了保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借款人因高额利息陷入债务困境,也防止出借人因追求过高利息而遭受法律风险。这种限制属于强制性规定,是法律的刚性底线,不能因当事人的私下约定或一方自愿放弃某些权利而被规避。
在民间借贷中,超出法定利率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已支付的超出部分必须折抵本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在履行主债务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下列顺序履行:(一)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二)利息;(三)主债务。所以当借款人支付的利息超出法定利率上限,超出部分会先抵扣利息(若有未结清利息部分),剩余超出金额就会折抵本金。这一规定明确了超额利息在债务清偿中的处理方式,确保借贷双方的权益在法律框架内得到公平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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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提醒
1.利息约定需谨慎:普通群众在进行民间借贷时,千万不要盲目追求高利息回报或因一时急需资金而接受过高利息约定。在约定利息前,务必了解当前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并以此为参考,将利率约定控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比如,在借款给他人时,不要轻信对方承诺的超高利息,超出法律规定的利息最终可能无法得到法律支持;作为借款人,也不要轻易答应过高的利息要求,以免后续还款压力过大。
2.法律底线不可碰: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市场秩序的基石,在民间借贷中,无论双方关系多么亲密,都不能通过私下约定绕过法律红线。不要以为双方达成一致,放弃某些权利就可以随意约定高息,一旦发生纠纷诉至法院,法院仍会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审查和判决。
3.证据留存很关键:在民间借贷过程中,务必保留好所有相关证据。借条要规范书写,明确借款金额、利息、还款时间等关键信息;转账记录要完整保存,无论是银行转账、微信转账还是支付宝转账,都能清晰证明资金往来情况;利息支付凭证也不能忽视,如收款收据、转账备注等,这些证据在日后发生纠纷时,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
总之,民间借贷虽然方便了资金融通,但只有在法律框架内进行,才能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编写人:北辛法庭 班晴
原标题:《【滕法案例】被告认可的高息,法院为何不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