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戒指加工后“缩水”?手机货不对板……看看江门街坊如何消费维权

2025-03-15 19:12
广东

今年的3月15日

是第43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主题是“共筑满意消费”

2024年,江门市各级消委会和12315投诉举报中心共受理各类消费投诉举报4.8万宗,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319.6万元。

为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和消费教育,引导消费者提高维权意识和能力;同时通过披露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助力营造放心消费环境,江门市消委会筛选出侵害消费者权益的7个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布:黄金加工后“缩水”、线上购物货不对版、装修建材质量差、街头中奖套路多......

遇到各种消费“陷阱”不用怕

江门市消委会给你支招!

建议广大消费者都看看

增强自身防范意识和维权意识!

金器加工后“缩水”

黄金消费要当心

案情简介

2024年6月,江门市台山消费者李小姐前往本地某金银加工店对黄金戒指进行拼接修复,后发现首饰出现明显重量减少。消费者认为商家“偷金”,要求其退款赔偿,但商家以正常损耗为由,拒绝补偿差额,索偿无果后,消费者通过网络曝光此事。根据相关工作机制,最后由台山市消委会接手处理。

调解过程中,该会明确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商家在修复金饰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作出合理赔偿。经耐心调解,涉事双方于6月下旬达成协议:商家向消费者退还加工费200元并赔偿200元,消费者删除自媒体文章,事件至此实现圆满解决。

案例点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五十五条规定,商家知晓贵重首饰加工过程中存在损耗,应在提供服务前主动告知消费者,但案中商家明显并未履行告知义务,财产安全受损不应由消费者承担责任。

目前,黄金市场仍存在克重缩水、黄金掺假、虚假宣传等问题。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消委会发布黄金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以下“六点”:一是选择证照齐全的正规商家;二是了解清楚黄金种类;三是留意称重计量工具;四是切勿轻信商家虚假宣传;五是索要消费凭证;六是选择合法维权渠道。

街头扫码就中奖?

消费“陷阱”套路深

案例简介

2024年3月,消费者林先生向江门市消委会投诉,反映其参与某通信器材商行举办的街头扫码抽奖,并在商家诱导下在某线上商城充值价值13800元积分后领取奖品。后消费者发现商品价格偏高,遂要求商家退款遭拒,后联系消委会投诉维权。

接诉后,该会迅速陪同消费者前往商家经营场所展开现场调解。调解过程中,该会明确指出商家利用抽奖免费抽中平板电脑、诱导消费者充值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督促经营者切实履行维护消费者权益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为消费者办理退费。

经耐心调解和普法宣传,商家最终同意回收相关商城积分并当场退还消费者13202元,消费者对此表示满意。3月中旬,消费者向该会赠送感谢锦旗。

案例分析

本案中,商家既没有事前公示有奖促销相关信息,又没有明确告知消费者有奖销售信息,还添加影响兑奖、不利于消费者的附加条件,上述行为明显违反《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第十三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九条规定,严重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更涉嫌消费欺诈。对此,消费者有权要求申请退款。

江门市消委会建议广大消费者,如遇类似街头扫码抽奖,务必提高警惕、莫贪小便宜,做到不扫描、不关注、不付款。如遇类似消费“陷阱”,消费者要保持冷静、积极应对,及时拨打12345、12315等热线或向有关行政部门、消委会投诉维权。

装修墙砖发黄质量差

消委会助力维权获赔偿

案例简介

2024年2月,消费者李先生二人向鹤山市消委会投诉,称其在前两年在该市某建材店花费268290元购买建材产品,但部分墙砖已出现发黄现象,遂要求商家解决问题。商家以墙砖非自己生产为由拒绝赔偿。消费者遂联系消委会,请求介入处理。

接诉后,鹤山市消委会联合辖区的宅梧市场监督管理所迅速组织涉事双方进行调解。消费者认为商家在交付前应保障所送产品质量过关、完好无损,客户确认无误后再予以结清货款,而商家认为发黄批次产品并非自己生产,消费者应按约定继续结清其他建材产品剩余尾款,并向生产方主张修理、退换货和赔偿。

经多番调解,消费者及商家达成调解协议,商家以货款抵扣方式向消费者进行补偿,消费者则向商家支付余下装修材料款项。至此,消费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案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案中商家应向消费者交付合格的建材产品,当然也包含外观符合质量状况的建材产品,如产品本身存在质量缺陷导致消费者出现财产损失的,消费者则有权向商家提出赔偿要求。本案中,过错一方属于商家,通过耐心调解,双方达成赔偿协议,有效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购买建材产品等大宗商品时,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以下事项:注意查验建材产品的外观一致性、产品合格证等,可现场查验质量状况;与商家签订建材购买合同,在确认合同主体资格前提下,在审查合同条款时,重点关注规格、价格、质量、付款期限、违约责任、合同履行、争议解决等方面条款;当自身合法权益受损时,及时与商家沟通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到相关行政部门或当地消委会投诉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进行维权。

购买手机货不对板

消委会介入挽回损失

案例简介

2024年8月,消费者李先生反映其通过抖音平台与江海区某数码店约定购买一台三网通苹果13手机,但到店支付2000元后发现所购手机不符合约定,遂要求商家退货退款。商家以手机已录入信息和使用流量超额为由,拒绝退货退款,并建议其更换或加钱购买三网通苹果13手机。消费者在分期支付3900元购买该款手机后认为不合理,遂向江海区消委会投诉,要求其介入协商,督促商家退款并取消分期贷款。

调解过程中,该会指出涉事双方已签订合同,应按照合同条款履行约定,但相关收据及微信聊天记录显示,商家在销售过程中未明确告知商品完整信息,未切实履行法定义务。经耐心沟通和释法宣传,商家同意退款,消费者对此表示满意。

案例分析

本案件是因商家隐瞒产品真实情况并对产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诱导消费者消费引起的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案中消费者与商家约定购买商品时,商家并未明确告知商品真实情况,显然侵害消费者知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十五条规定,案中商家与消费者沟通时已告知手机属于三网通手机,事实上消费者初次收到的手机并非三网通,相关行为属于虚假宣传和经营欺诈等行为。

在此,消委会温馨提醒广大消费者,无论选择何种形式消费,都应注意保留购物发票、小票、聊天记录及订单、网络付款截图等有效购物凭证。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可先行与商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及时拨打12345、12315等热线或登录全国12315平台网站、小程序、微信公众号或联系相关行政部门、消委会进行投诉维权。

市消委会提醒:

如遇消费纠纷

消费者可先与商家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

消费者可凭借发票、付款记录等消费凭证

拨打12345、12315等热线

或向相关行政部门、消委会

进行投诉维权

原标题:《金戒指加工后“缩水”?手机货不对板……看看江门街坊如何消费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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