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公开征集违法犯罪线索

2025-03-14 19:30
内蒙古

乌海市公安局“ 3・15” 公开征集

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值此“ 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之际,乌海市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违法犯罪线索,望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携手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一、征集线索范围

制假售假类:

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烟酒、农资、电子产品、服装鞋帽等生活和生产资料,严重危害群众生命健康和生产生活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如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销售假药劣药,以次充好售卖化妆品等。

知识产权侵权类:

侵犯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行为,包括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侵犯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等。例如未经授权生产销售带有知名品牌商标的商品,盗版书籍、音像制品等。

二、征集方式

您可以通过拨打举报电话提供违法犯罪线索。请在提供线索时尽可能详细描述违法犯罪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参与人员、具体行为表现、相关证据(如照片、视频、票据、合同等)以及涉及的产品或服务信息等,以便公安机关精准核查、有效打击。举报人应保证所提供线索真实可靠,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对于恶意举报、扰乱正常执法秩序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举报电话、联系人:

1.乌海市公安局:

联系人:李警官

电话:15147301311

2.海勃湾公安分局:

联系人:边警官

电话:18504738773

3.乌达公安分局:

联系人:田警官

电话:13734731678

4.海南公安分局:

联系人:杨警官

电话:0473-4021401

三、线索保护与奖励

公安机关将严格保护举报人隐私,对举报人的姓名、联系方式、举报内容等信息严格保密。对泄露举报人信息、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切实维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对于群众举报的线索,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立案侦破的,将根据相关规定对举报人给予相应奖励,奖励金额视案件性质、涉案金额及线索价值等因素综合确定。

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积极提供违法犯罪线索,为净化消费市场环境、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贡献力量。

乌海市公安局

202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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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通告!公开征集违法犯罪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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