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巾帼好榜样”:“正义”守护者 “护未”践行者赵寿花
三月春光烂漫,万物复苏,我们即将迎来第115个“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这个节日,不仅是对女性在社会各领域取得成就的庆祝,更是对女性力量、智慧和美丽的致敬。当下,“三八”妇女节更赋予了新的意义。它鼓励每一位女性勇敢追梦,活出自我,在家庭、职场和社会中展现独特价值,创造无限可能。
嵩明县妇联联合嵩明融媒特别策划了“致敬‘她’力量,绽放‘她’光彩”为主题的“巾帼好榜样”优秀妇女典型事迹系列报道,展现嵩明各领域女性独特的风采。
今天推出第六期,一起来看县人民法院优秀工作者赵寿花的榜样事迹。
3.8

赵寿花2006年参加工作,2015年任嵩明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2022年任第二党支部书记,17年来她坚守初心,信念坚定,爱岗敬业,公正司法温暖民心,以点点滴滴的平凡工作诠释着对司法事业的热爱之情、对守护正义的赤子初心、对法治建设的孜孜追求。因表现突出,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办案能手,荣获个人三等功一次、嘉奖四次,2019年获评云南省法院系统唯一的扫黄打非先进个人,2023年获评嵩明县高质量发展先进个人。其负责的刑庭多次获评“巾帼文明示范岗”、2021年获评昆明市“扫黑除恶”先进集体,其任书记的支部获评2024春城先锋示范党支部,党建经验被党建新时空栏目报道,支部女法官杨红巧获评云南法院之星。公正办案,乐当“正义”守护者
“公堂一言断胜负,朱笔一落命攸关”,这是对法官最贴切的评价。刑事审判工作有其特殊性,每作出一份判决,可能只用几天的时间,而对于当事人来说,可能就剥夺了几年、十几年的自由,甚至是生命。赵寿花以高度的责任心和过硬的业务素质严把每一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赵寿花办案数量多、效率高,近三年承担嵩明县超过三分之一的刑事审判任务,承办案件477件,以“五加二”、“白加黑”的工作热情,承办疑难复杂案件,审结大量涉诉、涉访、涉民生的“骨头案”,其中包括建国以来全国范围内规模最大涉非法出版物的“4.15”专案、涉众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专案、涉民营企业职务侵占专案等在全国、全省有影响的案件。担任扫黑办主任,勇于承担扫黑除恶各项工作任务,参与了嵩明县10件扫黑除恶案件的审判,个人承办4件、协办6件。
“4.15”专案涉及实体法、诉讼法、司法解释等法律适用问题,法律关系疑难复杂,社会关注度高,稍有不慎便会引发群体性事件,案件办理过程中,赵寿花深入调查研究、仔细分析、排除疑点,在吃透案情的基础上,加强与控辩双方的沟通交流,用周密详尽的预案、公正严明的庭审、有理有据的判决使最初态度强硬的被告人和辩护人从对抗转为配合,案件最终取得了“当事人无异议、庭审无中断、网络无炒作、判后不上诉”的良好效果。“非吸”等涉众型案件,前来咨询案件进展的集资参与人络绎不绝,赵寿花本着对案件负责的态度,深知虽不是每个诉求都可如愿以偿,但耐心倾听和真心的付出却暖人胸膛,总是温和耐心地向当事人重复解释,尽其所能缓解当事人的急躁情绪,充分保证当事人合法权益。涉恶、涉“保护伞”4件重大案件审理过程中认真贯彻刑事司法理念,刻苦钻研,理清思路,准确把握审判走向,严格落实“三项规程”,通过咨询专业人士、查阅大量资料及案例,全面总结争议焦点,对诸多疑难复杂问题主导进行充分讨论、说理论证,认真贯彻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在重大案件办理过程中首次通知证人、鉴定人出庭。
赵寿花办理案件不满足于案结,更多追求事了,对涉及民生、矛盾突出的案件,通过调解、融入综合治理等方式,巧妙化解纠纷,稳妥审结了多起有影响、矛盾易激化的案件。审理李某某等人故意伤害案过程中,赵寿花通过阅卷了解到双方因相邻通行权纠纷积怨数十年,多次发生肢体冲突,从而引发刑事案件,赵寿花深知此案件不能就案办案,应想法彻底化解双方矛盾,确定审理思路后,通过多次接触双方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做大量调解工作后,延伸刑事审判职能,巧用调解技巧,将双方争议较大的相邻纠纷与刑事案件民事赔偿合并调解,深入基层查看现场,组织双方对相邻通行达成调解协议,从而促成刑事案件民事赔偿协议,刑事判决后双方均服判息诉,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延伸职能,乐当“护未”践行者
赵寿花始终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等原则,在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中积极探索适合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特点的审判、工作方式、制度机制,夯实对未成年人的关爱保护;树牢前端预防犯罪理念,坚持厚爱严管、管早管小,细化、压实家庭、学校、社会、网络等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及时化解、消除可能滋生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或者被侵害行为的各种消极因素。2023年组织构建“网格化+未爱法官”模式,助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落实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通过巡回审判,阳光司法,送法进校园、进乡村,庭审观摩等传统方式普法。为有效聚焦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采用大学生普法辩论赛、普法视频大赛、普法绘画、绘本绘法等创新方式普法,10余万师生参与,有力推动驻嵩高校校园、周边及学生刑事治安、矛盾纠纷警情突出等问题解决。作为党支部书记,积极探索党建与业务融合路径,充分发挥“党建+”作用,积极开展“党建+电信诈骗+普法”“党建+非法集资专项整治+普法”“党建+烂尾楼清理整治+普法”“党建+保交楼+普法”“党建+送法进企业”“党建+欠薪源头治理+普法”法治教育活动。2024年以打造嵩法“护未”党建特色品牌为切入点,构建“调、立、审、执、访、治”“六合一”少年家事审判统一管理体系、“1+1+N”工作模式,开展“嵩法护校”活动,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菜单式、滴灌式讲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治故事。
大胆创新,乐当“改革”先行者
繁忙的工作之余,赵寿花注重理论研究,争做“学习型”法官。为有效推动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结合工作实际草拟《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的实施细则》,克服重重困难,推动各项重点工作有效落实。坚持问题导向,敏锐发现刑事诉讼风险点,制定《关于未羁押被告人被判处实刑后刑罚交付执行工作的实施意见》《刑事赃证物管理工作暂行规定》等文件。勇闯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的深水区,拟定《关于刑事案件繁简分流的实施细则》,通过给程序“瘦身”,极大缩短了办案周期,此后刑事案件质效长期居全市法院前列。工作中,赵寿花常为年轻干警答疑解惑,注重集思广益,收集审判工作中的疑难问题,提出类案指引,为审判提供参考。赵寿花深知司法调研与个案实践紧密相关,既来源于审判实践,又反哺于审判实践,两者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关系。近年来,主动深入调研,积极思考,撰写的调研文章《“零星”贩毒的危害及防治研究》获昆明市法学会优秀论文奖。执笔的《认罪认罚实务问题研究》调研课题获评2024年云南省法院优秀课题,撰写的案例入选《人民法院案例选》。2023年撰写危险驾驶、电信诈骗、新农村犯罪三篇司法数据分析报告,充分发挥调研服务社会治理的积极作用。
求索之路不悔,向道之心不疑。赵寿花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证明了新时代法官的责任与担当。在未来的日子里,她将继续坚守法治信仰、热爱审判事业、尊崇法官职业、忠诚服务人民,在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道路上坚定前行。
编辑制作:张蕊
一审:张蕊
原标题:《嵩明县“巾帼好榜样”:“正义”守护者 “护未”践行者赵寿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