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她”权益】妻子受家暴身心受创 法律援助为她“撑腰”

2025-03-06 16:32
吉林

妇女权益保护事关广大妇女的切身利益,是国家人权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是人民法院应有职责。在“三八”国际妇女节到来之际,敦化市人民法院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法规,通过法治小剧场或真实案例,充分展现法律对女性权益从职场到家庭、从人身安全到财产保障的全方位守护,帮助女性同胞了解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基本案情

章某与男子夏某系夫妻。2018年,章某怀孕三胎期间,夏某时常夜不归宿,不承担家庭责任,还要求章某拿出嫁妆钱替他还债,并经常打骂章某。其中一次为了不被挨打,章某跳进门口小河逃生,虽被救起,但留下了病根。2023年初,夏某与一女性聊不雅之事被章某撞见,双方强烈争执,夏某再次拳脚相向,导致章某腰部骨折。派出所对夏某口头警告,并开具家暴告诫书。

2023年5月,不堪忍受家暴之苦的章某到萧山区某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咨询,后经章某申请工作站以代办方式将申请提交区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中心审查后认为本案申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三十二条第(四)项规定的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人主张相关权益申请法律援助不受经济困难条件限制的情形,及时予以受理,并指派王律师办理此案。接受指派后,援助律师立即约见章某,了解情况,倾听诉求,告知救济途径,并向年长的两个孩子了解日常生活和心理状态。在此基础上,指导章某有效收集和整理证据,及时将相关证据予以固定。

为了保障章女士的合法权益,援助律师一周内整理了相关诉讼材料向萧山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立案后,王律师又帮助章某向派出所调取了报警记录,向医院调取了诊疗记录,以帮助其充实证据。

开庭当天,在援助律师和法官的悉心劝导下,双方调解离婚,大女儿由女方抚养,小女儿和儿子由男方抚养,抚养费由双方各自承担,男方个人债务由男方自行承担,因男方存在过错需补偿女方10万元,至此案件顺利完结。

案件简评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法律援助帮助家庭暴力受害妇女合法维权案件。本案中,援助律师快速抓住案件重点,帮助受害妇女快速收集、固定受家暴证据,并及时主动调取出警记录、诊疗记录等,有效化解了家暴案件中因家暴行为隐蔽性导致的取证难风险,促进本案快速圆满办结,使受家暴妇女免于遭受家暴之苦。

对家暴零容忍,是文明社会共识,更是法律援助维护妇女权益的工作态度。萧山区法律援助中心结合法律援助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等及时为家暴受害者提供便利、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依法保障了妇女权利。

原标题:《【守护“她”权益】妻子受家暴身心受创 法律援助为她“撑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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