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提示】藤县公安交警致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封信,请查收!
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大家好!
春回大地,万象“耕”新。在这忙碌的时刻,藤县公安交警温馨提示各位父老乡亲,在您辛勤耕耘的同时更要注意道路交通安全,时刻绷紧安全弦,共同筑牢交通安全防线,守护我们的生命安全与家庭幸福!
01
三轮汽车、农用车辆不得载人

三轮汽车、拖拉机和低速载货汽车等车辆都不是载人的交通工具,缺少对乘坐人的安全保护措施,主要用于农业生产活动,一般车身较大,重心偏高,车辆安全性能差,易发生侧翻。农用车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时,由于缺乏防护措施,容易导致伤亡交通事故的发生。
02
谨防“春困”,拒绝疲劳驾驶

春耕时节,农活多,任务重,免不了犯困疲劳,驾驶人应保持充足睡眠。在行车时注意力集中,打开车窗让空气流通。若感到困倦、疲乏、嗜睡等,要及时寻找安全地方停车休息。
03
远离“酒驾醉驾”,拒绝违法犯罪

气温回升,三两好友相聚时,请牢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酒精会严重影响驾驶人的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危及他人和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我们要自觉抵制酒驾醉驾行为,同时也要劝阻他人酒后驾车。
04
“一盔一带”保安全

践行“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一盔一带践于行,平安顺达始于心。安全带就是生命带,驾乘车辆时请一定要系好安全带或戴好安全头盔。驾乘电动车、摩托车、三轮车等车辆时必须规范佩戴安全头盔,车辆在发生事故时,安全带和安全头盔的正确使用能让驾乘人员遭受伤害的风险降低40%~50%。
05
无牌无证驾驶危害大

驾驶车辆应当依法取得符合准驾车型的驾驶证,且车辆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并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无证、无牌驾驶,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等都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
06
杜绝违法驾驶

严禁未满 12 周岁的学生骑自行车;严禁未满 16 周岁的学生骑电动自行车;严禁未满 18 周岁未取得驾驶证的学生驾驶摩托车。严肃杜绝无证、无牌驾驶,作为监护人,家长们要加强对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和监管。
07
面包车不超员载人

微型面包车车身结构强度不足,制动性能和侧倾稳定性差,若超员行驶,会影响车辆的安全性能,加之农村地区道路狭窄,陡坡、急弯较多,容易发生侧翻、刹车失灵等问题,严重时会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交通事故。
08
形成良好驾驶习惯

农村道路路面狭窄,通行条件差,弯坡路段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等混行,突发状况多,行经农村道路,要减速慢行,切莫超速、占道、抢行,遇弯道视线不良路段需提高警惕,仔细观察,提前鸣笛示警,谨慎行车。
09
货运车辆不超载

从事货物运输行业的广大驾驶员朋友们要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严禁超载,注意人身及货物安全。货运车辆如若超载,容易出现转向困难、刹车失灵等情况,轮胎也易因负荷过重而出现变形甚至爆裂,进而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每一次出发,都是为了更好地抵达。让我们为自己、为家人、为他人的幸福生活共同努力,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养成文明交通的良好习惯,远离交通事故伤害,同心携手共建平安幸福家园。
衷心祝愿大家一路平安,一生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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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品:藤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办公室
原标题:《【安全·提示】藤县公安交警致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封信,请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