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敦促履行义务告知书

2025-02-28 13:23
江西

为深入推进“亮剑拒执”专项执行行动开展,依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以法院强制执行威慑力推动生效裁判执行到位,努力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切实维护法律权威和司法公信力,积极营造诚信守法的社会环境和营商环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发布本通告。

一、凡在九江市两级法院立案执行但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等被执行人,自本通告发出之日起,应立即向人民法院如实报告财产,主动履行义务,并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若拒不履行,规避、妨碍、抗拒执行的,人民法院将依法采取搜查、拘传、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

二、未在人民法院规定的期限内履行法律义务的,人民法院将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或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会受到限制不动产交易,限制从事特定行业或者项目,限制任职资格,限制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限制出国、出境、乘坐飞机、列车软卧、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等联合信用惩戒。

三、被执行人、协助执行义务人、担保人等负有执行义务的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人民法院将通过公诉或自诉程序,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对能够积极筹措资金履行、提供担保或与申请人协商和解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将充分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引导双方达成和解,依法将不利影响降至最低;对主动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或达成执行和解的,人民法院将及时解除限制消费决定,屏蔽失信信息,进行信用修复,减免罚款,提前解除拘留措施。

五、九江法院呼吁广大群众特别是申请执行人向人民法院举报被执行人下落及财产线索,监督被执行人的消费和经营行为,支持和协助司法机关依法打击拒执犯罪活动,对于提供线索查证属实并执行到位的,人民法院依法根据悬赏公告予以奖励,并严格为举报人保密。

诚信乃立身之本,守信乃处世之要。本院郑重告诫所有被执行人,采取任何方式消极履行,逃避、妨碍、抗拒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都将被采取包括罚款、拘留在内的一系列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厉敦促九江全市辖区内所有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立即主动向申请执行人或者到人民法院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全市法院将继续全面加大打击力度,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坚决维护法律权威。

特此通告。

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5年2月28日

供稿:执行局

原标题:《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敦促履行义务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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