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15期】不义之财“黑吃黑” 非法占有必获刑
2025-02-26 16:31
吉林
“法官,偷用自己银行卡里的赃款也构成犯罪吗?”“以‘黑吃黑’的方式将犯罪分子骗取的资金非法占有同样构成犯罪。因为财产犯罪并不限定相关财物的性质必须是他人合法占有,即使是赃款赃物也可以作为盗窃罪的对象。”
近日,磐石法院依法审结一起“特殊”的盗窃案件,被告人梁小飞因犯盗窃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案件回顾:“黑吃黑”终落法网
2024年3月,被告人梁小飞在明知孙小力从事网络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将本人实名办理的银行卡提供给孙小力进行支付结算服务。随后,孙小力持此银行卡进账人民币6万余元。梁小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孙小力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此卡密码修改,并将卡中的钱取出或消费。该行为被孙小力发现后,梁小飞退还孙小力5万余元。
“我当时就想,反正这钱来路不正,我拿了也没人会追究。”
磐石法院认为,被告人梁小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因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认罚,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可对其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法官说法:赃款也是盗窃罪的对象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很多人认为,只有窃取合法财产才会构成犯罪,其实不然。无论财产来源如何,非法占有他人财物都是违法行为。以“黑吃黑”的方式窃取赃款,不仅不会逃脱法律制裁,反而会让自己陷入更深的犯罪泥潭。
法条链接:盗窃罪的量刑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文当事人均系化名)
【文 稿】:刑事审判庭【编 辑】:张曦文
【初 审】:李奕霏
【复 审】:郭金夫
【终 审】:王 鑫继续滑动看下一个轻触阅读原文
吉林省磐石市人民法院向上滑动看下一个原标题:《【2025年第15期】不义之财“黑吃黑” 非法占有必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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