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幼儿园公众号变“侵权现场”?法院喊你来补课!

2025-02-25 16:20
湖北

"小朋友们,未经允许拿别人的玩具可不对哦!"别人的玩具不能随便拿,“搬运”他人作品行吗?近日,麻城法院连续受理数起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多家幼儿园因运营的公众号擅自使用他人摄影作品被起诉。

法官敲黑板:知识产权保护可不是"过家家",今天带您边吃瓜边学法!

案情简介:罗田某幼儿园在微信公众号上更新每周菜谱,以便家长们了解孩子在学校的生活饮食,为了让菜谱图片内容更加生动形象,园方在发布的文章中使用了田某享有著作权的图片。田某发现后立即取证并向麻城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在受理该案件后,经审查,原告提交的权利图片,并将相应证据进行核对,基本可以确认侵权存在,遂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法官针对被告的疑虑逐一进行释法说理,经过沟通协商后,园方负责人意识到侵权行为的违法性,当即删除涉案图片,并表示在公众号后续运营过程中一定会避免侵权行为的发生。原告方也表示案涉侵权文章阅读量不大,可以适当降低赔偿标准。最终,双方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该幼儿园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维权费用共计525元。

一、你的随手一"盗",可能价值一"套"

某幼儿园小编内心OS:"不就是一张普通的食物图片嘛,网上随便找的。我们主要是想告诉孩子家长,学校的早餐午餐长什么样子!"

法官“严肃脸”:根据《著作权法》,一张照片从按下快门那刻就自动获得著作权!未经授权商用传播,相当于把别人拍摄的照片贴在自己招生海报上——哪怕你备注"图源网络",也属于教科书式侵权!

一些幼儿园在运营公众号的过程中直接“搬运”他人摄影作品,特别是家长普遍重视的学校伙食问题,园方为了让家长放心,会每周更新菜谱,甚至更直观地贴出菜式图片,但却忽略了著作权侵权问题,从而引起了诉讼。

二、避坑指南:这样用图不"翻车"

自己拍摄园区日常,但注意不得侵犯入镜家长及学生肖像权。

教师手绘原创插画同时还能开拓园所周边文化。

经著作权人允许的网站、平台上有偿使用的作品,属合法使用,不侵权。

三、法官敲重点

"法律既保护摄影师按下快门的灵感,也守护幼儿园创作公众号的用心。主审法官:"如果每个小编都随意搬运,终有一天,我们点开的每篇文章只会剩下’图片加载失败’"

运营账号前,不妨做个"灵魂三问":

1. 这张图是我家的吗?□是 □含泪点否

2. 我付过“报酬”吗?□有 □瑟瑟发抖

3. 用它能创造新价值吗?□能 □纯搬运

保护知识产权,从尊重每一张图片开始!毕竟,我们可不想某天在法庭相见时,你对法官说的第一句话是——"法官,这次能算'不懂事'吗?"

监制:夏雪华

核稿:王思淼

原标题:《【以案释法】幼儿园公众号变“侵权现场”?法院喊你来补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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