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依法没收反中乱港分子许智峯犯罪得益

罗武/@大湾区之声
2025-02-18 06:15

原讼法庭2月17日应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第四十三条实施细则》(《实施细则》)附表3第9条发出没收令,没收反中乱港分子许智峯所干犯的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的得益。香港特区政府留意到网上对法庭依法采取的行动作出失实抹黑和恶意攻击,特区政府对此予以强烈谴责和反对,并需直斥其非及列出事实真相,以正视听。

特区政府发言人指出,香港特区是法治社会,一直秉持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原则。其中,提出没收令申请是行之有效的做法,以防止犯罪者从其犯罪行为获益。

发言人表示,许智峯恶贯满盈,身负多项刑事控罪。他于2020年串通外国政客伪造文书,以虚假资料欺骗法庭以取得法庭批准于保释期间离开香港,弃保潜逃海外。而其在弃保潜逃期间,仍肆无忌惮地作出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2021年8月12日及2023年6月21日,两名裁判官分别就许智峯涉嫌干犯“煽动分裂国家”、“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及“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发出拘捕令。许智峯现正为警方悬红的通缉人士,也是保安局局长根据《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第89条所指明的有关潜逃者。

发言人重申,危害国家安全是非常严重的罪行,特区政府定必竭尽所能,用一切合法手段追捕及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罪犯,追究其法律责任,维护国家安全。

    责任编辑:王晓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