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劳动者工资追索难,妥善调处化纠纷
2025-02-13 20:30
山东
小案件关乎大民生。槐荫法院每年办理的一万多起案件中,“小案”占据相当比例,但每一件小案背后都可能关涉一个人的命运、一家人的幸福,对当事人来说是百分之百的大事。槐荫法院立足审判职能,牢固树立“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理念,将“互联网+马锡五审判方式”融入每一起案件中,用心用情推动案结事了人和,努力以个案公正汇聚起司法公正的磅礴力量。
本期案例,一起看槐荫法院刘佳法官通过调解高效化解一起劳动争议案件。
一
案情简介
原告刘某于2021年入职山东某工程公司与济南某工程公司,为上述两家企业提供劳动,上述两家公司及公司负责人为其发放工资,两公司系混同用工。截至起诉之日,上述公司仍欠付刘某2022年、2023年工资共计约6万元,刘某遂将上述两工程公司及公司负责人诉至本院。二
开展化解
在送达过程中,承办法官发现该案中各方当事人对欠付工资数额及混同用工的事实并无太大争议,遂将调解工作落实在前端。经多次与被告公司及公司负责人联系,通过摆事实、讲法律,两被告公司负责人均同意给付刘某工资,但称其公司经营困难,资金紧张,无法一次性支付。考虑到被告两公司的经营状况以及原告刘某执行案款的后续问题,承办法官从中斡旋,最终刘某同意工资分期支付,但要求工资由两家公司负责人孙某及武某承担。承办法官趁热打铁,继续给双方做工作,组织双方友好协商。最终,该案当事人协商一致,约定由孙某及武某向刘某分期支付案涉工资,并就付款期数、时间、金额达成一致意见。法官为其出具调解书,本案得以实质化解。三
经验总结
本案通过开庭前调解,让劳动者在最低的诉讼成本下解决了被拖欠已久的工资问题,通过约定由公司负责人承担责任的方式尽可能缩短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兑现周期。另外,分期付款也缓解了企业的付款压力,实现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帮助困难企业纾困解难的平衡。原标题:《【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劳动者工资追索难,妥善调处化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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