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节 这份“法”式浪漫请查收~
两人在一起时你侬我侬
互赠礼物、财产的情况十分普遍
可一旦婚恋关系结束
财产纠纷也随之而来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夫妻间也保有大量的共同财产
这些财产应当如何分配?
一般性赠与
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为了培养感情而互送礼物或是支出金钱的消费活动,一般属于赠与性质,赠与已实际履行的,原则上不允许撤销。恋爱期间的财物赠与或者日常消费支出,比如“ 520 微信红包”、纪念日礼物等,一般应认为是维系感情的必要支出或双方的共同消费,赠与方要求返还的,一般不予支持。
附解除条件赠与
恋爱期间,一方或其近亲属以恋爱双方结婚为目的,自愿赠与另一方财物,视为附解除条件的赠与。当缔结婚姻目的无法实现时,赠与行为失效,赠与人要求对方返还的,一般予以支持。赠与财物已用于双方共同生活支出的,可酌情扣减后返还。
婚姻存续期间赠与他人财物
有配偶者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恋爱并赠与财物,如该财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未经配偶同意的赠与行为系无权处分,非经追认赠与行为不发生效力,当事人请求返还的,一般予以支持。如该财物属于赠与方个人财产,当事人请求返还的,一般不予支持。
与有配偶者恋爱并赠与财物
与有配偶者恋爱并赠与个人财物,若有配偶者未告知赠与方其已结婚,赠与方以有配偶者欺诈为由请求撤销赠与行为并返还财物的,一般予以支持。
“青春损失费”
分手后索要 “青春损失费”没有法律依据。因为分手费既不是侵权责任,又不产生合同责任,更不是不当得利。如果不是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合法的赠与关系、债权债务关系等,在分手后索要分手费,一般不予支持。
特殊含义数字转账
恋爱期间,一方向另一方转账时含有“ 520 ”“ 666.66 ”“ 1314 ”等有特殊含义的数字,和一般的借贷习惯不一样,将推定为转款时真实意思表示是传达爱意、送出祝福或赠与性质,而不认定为借贷行为。一旦以这种数字的金额转账给对方后,再以民间借贷要求对方返还的,一般不予支持。
租来的“女友(男友)”
如果送出礼物的一方已清楚知道对方是租来的,则送给对方的礼物属于赠与物。赠与合同自赠与物交付时生效,赠与对方的礼物不能要回。如果是租友合同期间,一方的亲友基于错误认识,认为租友合同双方是真正的恋人关系而送给另一方礼物的,则属于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可以要求撤销赠与,把已送出的礼物要回。
按习俗给付的彩礼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双方当事人尚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也未共同生活,且给付金额较大的,应当予以支持。但若双方当事人未办理结婚登记且已经共同生活的,需酌情考虑双方当事人的共同生活情况,对返还请求予以部分支持或不予支持。
婚约财产返还
婚约财产纠纷中,一方当事人要求对方当事人及其父母就婚约财产返还承担连带责任的,一般予以支持。
同居期间所得收入或购置财产
同居关系当事人提交充分证据证明在同居生活期间所得的收入或购置的财产,是基于双方共同法律行为所得,当事人要求分割的,一般予以支持。
同居为由请求精神损失赔偿
因恋爱关系终止或同居关系解除,一方当事人单纯以曾经同居为由请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一般不予支持。
终止妊娠或遭受暴力情形
恋爱关系终止或同居关系解除后,其间一方有终止妊娠、分娩或遭受暴力伤害等情形,要求另一方负担实际支出或确定将要支出的费用的,可予以支持。恋爱关系终止或同居关系解除后,其间有终止妊娠、分娩或遭受暴力伤害等情形,男方已自愿给付超过实际支出的相关财产,事后男方反悔要求返还的,一般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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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情人节 这份“法”式浪漫请查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