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当“酒驾”遭遇“碰瓷”
2025-02-14 18:39
内蒙古
“我一个朋友酒驾后发生交通事故,最后私了解决了!咱最近手头紧,是不能通过这样的方式挣点儿快钱?”
“好办法!咱们在饭店等着,看到有人酒后驾车,就开车撞上去,他们肯定不敢报警,能敲他们一笔钱!”
近年
多地出现了新的“碰瓷”案件
这些团伙专盯酒驾司机
故意开车剐蹭
利用酒驾司机害怕被处罚的心理进行敲诈勒索
近日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件类似案件
2023年冬天,一个小团伙在凌晨蹲守于饭店、烧烤店门口,发现酒后驾车的人员后,驾驶自己的车辆故意与酒驾的车辆发生剐蹭,随后团伙其他成员共同参与谈判,以报警为要挟,强行向被害人索要赔偿金。该团伙先后6次敲诈勒索共计17700元。
法院认为,四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利用被害人酒后驾驶机动车,故意制造交通事故,以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相要挟,强行索取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四名被告人认罪认罚,退还受害人的钱款并得到谅解,最终判处四人缓刑,并处罚金共32000元。
近年来全国多地破获类似的“碰瓷”团伙。可见这种犯罪方式在被广泛效仿,社会影响恶劣。通过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保护人民财产安全是必要手段,广大群众提高安全意识、规范驾车,坚决杜绝酒后驾车,才是减少犯罪分子可乘之机的根本。再次提醒广大群众要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如遇到类似“碰瓷”的情况,应及时报警。▌本 文 来 源:包 头 中 院 微 信 公 众 号 (ID:btzjfy)
来源 | 青山区法院
原标题:《【以案释法】当“酒驾”遭遇“碰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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