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杀3》:人性与真相博弈背后的法律底线|看剧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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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误杀3》讲述了富豪郑炳睿在为8岁女儿婷婷庆祝生日时,婷婷不幸被绑架的故事,警官张景贤带队侦办此案,但消息泄露,绑匪威胁郑炳睿和李慧萍甩掉警察自己营救婷婷。随着调查的深入,一系列惊人的真相逐渐浮出水面,陷入绝境的父亲与狡猾的绑匪之间展开了一场生死较量。电影情节不断反转又反转,其中所探讨的因果报应和人性的复杂不禁发人深省。
本期《看剧学法》,让我们一起穿透银幕迷雾,在紧张激烈的剧情发展中细致解读其中的法律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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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杀3》推荐指数:★★★★★
领衔主演:肖央、佟丽娅、段奕宏
分类:犯罪 嫌疑 剧情
电影讲述了富豪郑炳睿(肖央饰)的女儿婷婷在生日派对上被绑架的故事。警官张景贤(段奕宏饰)负责调查此案,但由于消息泄露,郑炳睿和婷婷的母亲李慧萍(佟丽娅饰)不得不自己展开营救行动。在绝望中,郑炳睿选择亲自与绑匪斗智斗勇,展开了一场与虎谋皮的角力。影片通过深入调查,逐渐揭开真相,展现了人性复杂的一面。01 “要救你女儿,准备好一个亿”
在电影一开始,郑炳睿的女儿婷婷就被绑架,绑架团伙以此要挟郑炳睿交出赎金并按照他们的要求完成一系列任务。在我国,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如果情节较轻的,则处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在绑架人质后,又杀害人质的,俗称“撕票”,或者故意伤害人质致人重伤、死亡的,则属于从重处罚的行为,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影片在递进过程中交代了绑架团是为了揭开“619”事件的真相,所以采取了绑架的手段来要挟郑炳睿等人,其实并未真正对婷婷造成伤害,对于该行为无疑也是要接受法律的制裁,因为该行为确实造成了人质亲属的害怕,也形成一定的社会恐慌,具有社会危害性。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上下滑动查看更多02 “我是偷渡过来的”
郑炳睿提到自己曾经是难民,偷渡到电影中所设置的国家的,对于此类行为,近几年随着电信网络诈骗的频发,偷渡行为也越来越多,在我国,出入国(边)境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如果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构成偷越国(边)境罪,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 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03 “有的孩子是商品”
整个电影随着故事情节的推进,揭开了郑炳睿曾经是人贩子的罪恶面目,电影片尾写到“据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不完全统计,全球每年大约有120名儿童遭到拐卖。”这其中就涉及到关于人贩子在犯罪过程可能触犯的相关罪名。首先拐卖儿童的行为,在我国可能触犯《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儿童罪,该罪名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行为人只要实施了前述五种行为之一的,就构成该罪名。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基本刑期为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有以下八种情形之一的,则刑期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1.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2.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3.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4.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5.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6.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7.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8.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如果在上述情节中,达到特别严重程度的,应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例如在电影中,随着619事件真相的展开,得知被拐卖的23个孩子是因为郑炳睿等人把孩子放在车厢中才导致孩子缺氧后死亡。对于该行为,则属于拐卖儿童的从重情节。
而对于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的行为,以及在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过程中,可能会有非法拘禁、故意伤害、侮辱等行为,在我国也要受到法律制裁。对于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则可能构成强奸罪。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可能涉嫌构成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侮辱罪。对于既收买了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强行发生性关系、或者非法剥夺限制人身自由或有伤害、侮辱等行为的,则依照数罪并罚处理。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罪】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第二百四十一条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并有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出卖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上下滑动查看更多04 “你这跟绑匪有什么区别”
在整个电影过程中,郑炳睿为了救女儿,不惜做一些违法犯罪的事情,例如将安全署长的儿子绑架并交出去,以及郑炳睿为了找女儿,去到施福安家中后,和施福安的妻子在家中发生争斗时,施的儿子为了救她母亲,尝试起身反抗,可能涉及到正当防卫,以及整部电影也让人思考,如果是在现实生活中自己遇到了这样的事情,是否可以奋起反抗。对此,我国《刑法》中也有相关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对于一般违法行为,如果正当防卫明显超过了必要限度造成更大损害的,可能属于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而对于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绑架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可以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负刑事责任。但关于正当防卫的对象一定是不法侵害人,即正在实施不法侵害的犯罪分子,对于影片中郑炳睿为了救女儿而准备把无辜男孩作为人质交换出去的行为,并不具有正当防卫的基础,因为他是对不法侵害人以外的第三人造成了新的侵害。而第三人为了阻止正在发生的不法侵害,而采取了制止行为的话,即使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失,也属于正当防卫,影片中,施福安的儿子为了救他母亲,如果真的采取了制止行为,也属于正当防卫。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一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上下滑动查看更多05 “有人拼命隐藏真相,
有人用生命换来真相”
整部电影其实是两个团伙在对抗,一个是为了揭开“619”事件真相而实施绑架行为的复仇团,一个是分工明确实施人口贩卖等犯罪行为的人贩子团,对于多人共同实施犯罪的行为,可能构成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对于主犯要按其参与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二十六条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中国刑事辩护网提供
第二十八条 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九条 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上下滑动查看更多闵法君感言
写在最后,郑炳睿在电影中从最初的受害者变成施暴者,甚至为了自保不惜牺牲两个无辜的生命,就像电影尾声所讲述的,其实一切都是他自己选的,所以他要接受法律的审判。而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每一个人都永远不要有侥幸心理,在面对可能伤害他人之事或者各种不良诱惑的时候,要坚守善良的本心,严守法律的底线,以免“误杀”。(文中图片来自电影《误杀3》)
武 倩
闵行区人民法院
刑事审判庭
法官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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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作者
文字来源 :刑事审判庭 武倩原标题:《《误杀3》:人性与真相博弈背后的法律底线|看剧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