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高法院工作报告中的“沙坪坝元素”
回顾市高法院工作报告中的“沙坪坝元素”
1月21日,市高法院李永利院长在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作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其中,沙坪坝法院1篇裁判文书入选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1个案例入选全国典型案例,保障我市主导产业、支柱产业高质量发展,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等多项工作直接被列入市高法院工作报告,“沙坪坝元素”亮点纷呈、实效显著。
让我们一起来回顾一下市高法院工作报告中的那些“沙坪坝元素”!
01报告原文
入选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5篇、“百场优秀庭审”7场。
沙坪坝实践
沙坪坝法院刑庭王志锋(承办法官)撰写的裁判文书成功入选“百篇优秀裁判文书”。此次获奖是继2023年沙坪坝法院一庭审入选第五届全国法院“百场优秀庭审”后,在“双百”评选中再次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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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沙坪坝法院裁判文书首次入选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02
报告原文
33个案例入选全国典型案例。
沙坪坝实践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依法惩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典型案例,沙坪坝法院一涉及高空抛物案例入选。央视《新闻30分》栏目作出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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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新闻30分》播出沙坪坝法院案例 该案例入选最高法典型案例03
报告原文
渝中、江北、沙坪坝、渝北、永川等地法院妥善化解涉智能网联新能源车企、软件信息服务相关纠纷案件,保障我市主导产业、支柱产业高质量发展。
沙坪坝实践
沙坪坝法院大力开展“示范判决+专业调解”,推动涉新能源汽车产业系列纠纷快速化解,审结涉新能源汽车产业纠纷案件89件。与赛力斯集团等涉新能源汽车重点企业建立“一对一”固定联系走访机制,围绕涉新能源汽车产业原材料供应、劳动用工、销售买卖等类型化矛盾纠纷,推送典型案例,切实助力打造高水平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集聚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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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原文
沙坪坝、北碚、巴南、开州、石柱等地法院妥善办理追缴租金、收回公共租赁住房等案件,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沙坪坝实践
为切实规范公共租赁住房居住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进一步盘活国有资产,沙坪坝法院积极配合区住房保障中心开展公租房专项整治活动,梳理出600余户存在拖欠租金、转租、空置等不良行为。沙坪坝法院通过建立法官“一对一”定向对接机制,围绕非诉强制执行申请主体、非诉强制执行模式、程序、内容和举证责任分配等方面加强事前沟通、会议研判、协同推进,形成了“收集问题—协调解决—限时答复—跟踪督导”工作闭环,为区住房保障中心通过非诉强制执行追缴租金、收回公租房、实现公租房由“僵尸资产”转向“流动性资产”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05
报告原文
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裁判,在遛狗不系绳致犬只遭碾压案中,沙坪坝法院判决饲养人自行承担损失,倡导公共场合文明养宠。
沙坪坝实践
在原告张某诉被告段某侵权责任纠纷案中,张某未按照《重庆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为所饲养犬只办理养犬登记证,遛狗时没有佩戴犬牌或系犬绳,也未在旁履行注意义务。段某驾驶车辆行驶缓慢,张某的犬只突然从车辆右前方窜出,该区域为驾驶员的视线盲区,段某无法观察到突发状况并采取制动措施,造成张某的犬只遭车轮碾压后死亡。事发后,双方协商未果,张某遂向沙坪坝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段某赔礼道歉、赔偿各项损失共计37000元。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对犬只的监管存在重大过错,段某不具有过错,遂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该案为不文明养犬行为敲响了警钟,对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风气具有积极的指引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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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沙坪坝法院一案例入选重庆法院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案例(第七批)重庆日报|遛狗不牵绳狗被车撞死 狗主人索赔3.7万元 法院判决车主不承担赔偿责任06
报告原文
打造“诉调通” “永永在线”“忠法云上议事亭”等一批“法智”解纷平台。
沙坪坝实践
沙坪坝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实指导调解法定职能,面向辖区街镇、村社、网格基层干部、调解员,创新研发“诉调通”指导调解数智平台,集成数据通报、典型案例、培训资料、在线指导、咨询答疑等5大模块及文书参考、云上调解、司法确认等12项功能,强化风险感知预警功能、探索多跨协同解纷体系,构建“指导调解一件事”应用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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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市高法院工作报告中的“沙坪坝元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