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又一辆电动车“鬼探头”,被撞还全责
2025-02-03 17:05
内蒙古
冬季行动·平安守护
乌海市海勃湾区,一辆电动车驾驶人横穿马路,与直行小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伤。乌海交警提示
“鬼探头”式过马路害人害己,驾驶车辆出行应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按照交通信号指示通行,养成良好的出行与驾驶习惯。
常见事故责任认定
图中黑车从右超越正在直行的红车,黑车负全责。【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在没有道路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前车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当降低速度、靠右让路。后车应当在确认有充足的安全距离后,从前车的左侧超越,在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后,开启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
安全行车常识
乌海交警提示道路上的白色虚线为左转弯导向线,它主要用于清晰划分左转弯的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行驶区域,明确两者的界限,引导车辆有序通行,保障交通安全与顺畅。请广大交通参与者注意观察,按照导向线指示规范驾驶或骑行。
问:申领了电子行驶证就不用带纸质行驶证?
答:不可以,纸质行驶证也要随车携带。
电子行驶证主要应用于办理办理相关窗口业务,在办理相关窗口业务时,可不再携带纸质行驶证,但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驾驶机动车出行仍应随车携带纸质行驶证。
乌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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