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速打造“未来之城”|广州立法推动发展新质生产力

2025-01-24 09:29
广东

“新质生产力”

是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词

是未来所在、大势所趋

也是当下所需、发展所急

作为高质量发展的“领头羊”

广州瞄准低空经济、智能网联汽车、

数字经济等产业新赛道

点燃新质生产力的强劲引擎

广州发布的《广州市低空经济发展条例》、

《广州市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发展条例》、

《广州市数据条例》将

自2025年2月28日起施行

为创新驱动广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提供法治保障

《广州市低空经济发展条例》

《广州市低空经济发展条例》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发展低空经济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聚焦空域、基础设施、飞行服务、产业发展、应用场景等关键问题,在法治轨道上为新兴产业发展开辟路径,推动广州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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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哪飞,向哪飞,怎么飞

全方位创设低空经济发展空间

广州目前有300多家低空经济相关企业、69家核心企业,形成完整的低空经济产业链条。广州已位列中国低空经济企业资源集聚TOP50城市第二位。

《广州市低空经济发展条例》是破解广州低空经济发展卡点堵点的客观需要,是抢抓低空经济产业发展机遇、打造经济增长新引擎的必然要求。

大量无人机飞上天后

如何有效管理?

为加强低空飞行安全保障,《广州市低空经济发展条例》以构建市级低空飞行服务平台为牵引,对飞行前申报、飞行中动态监控、气象异常暂停飞行等作了全面规定,确保无人机飞上天后能“看得见、呼得着、管得住”。

具体措施包括四个方面:

一、建设市级低空飞行综合服务管理平台;

二、提供飞行申办便捷服务,明确市级低空飞行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为开展低空飞行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提供低空飞行情报、气象信息、飞行告警等服务;

三、健全飞行信息交互;

四、建立低空安全飞行的气象标准。

对低空经济产业发展

提供了哪些支持保障?

一、强化产业集聚。要求市、区人民政府制定政策措施培育低空经济领域龙头企业和产业链供应链关键核心企业,推动建设低空经济特色产业园区,围绕整机制造、原材料、关键零部件、系统软件、检验检测等产业开展精准招商,引进、培育、壮大产业链上下游企业。

二、促进创新链资金链人才链融合发展。明确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以市场为主导、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机制,推动企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等重点突破航空动力、复合材料、飞行控制、通信导航监视等关键核心技术;明确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安排资金支持低空经济产业创新活动,引导政府投资基金、国有资本、社会资本等参与低空经济产业投资;要求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推动高等学校、职业学校、科研机构等加强低空经济相关专业建设,与低空经济领域企业合作开展航空器制造、维修、飞行操控等技能培训。

三、支持适航审定。明确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推动驻穗适航审定机构建设,按照规定给予用地、人才以及科研设施设备支持,制定政策措施推动低空经济领域企业申请适航审定。

四、深化区域合作。明确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区域协调、定期会商和信息共享机制,在产业合作、场景开放、城际出行、飞行保障等领域加强与粤港澳大湾区城市沟通协作。

对于低空飞行应用场景

《条例》作了哪些规定?

一、发布场景清单。明确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制定措施培育市场需求,围绕物流配送、载人运输、旅游消费、应急救援、城市管理等领域打造示范应用场景。市交通运输部门应当组织有关部门编制并发布低空经济应用场景清单。

二、推进低空物流应用和载人飞行。明确交通运输部门统筹推进市内、城际、跨境等载人运输航线的运营;交通运输、邮政管理、商务等部门应当结合物流园区、快递分拨中心、重要商务区等布局,推进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在城市、农村、山区、海岛等开展货物运输、末端配送、应急递送等物流场景的应用。

三、应急救援场景落地。明确卫生健康部门应当支持具备条件的重点医院、血站、医疗检验中心运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对血液制品、检测样本、供体器官等进行快速转运;应急管理部门、消防救援机构应当推广无人驾驶航空器应急救援装备在高层建筑消防、森林防火、灾害救援等场景开展示范应用。

四、深化文旅、农业、政务等各领域应用。明确有关部门应当推动低空文化园区、飞行营地等建设,支持企业开展低空观光旅游、低空飞行表演与培训、低空赛事、低空运动等活动;推动无人驾驶航空器在农业监测、自然资源调查和测绘、环境监测、警务活动、交通疏导、气象监测、城市管理等场景的应用。

五、建设南沙海陆空全空间无人体系试点。明确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支持南沙建设海陆空全空间无人体系试点,推动无人驾驶航空器等无人设备在物流配送、低空交通、海洋监测、防灾减灾、应急救援、消防救援、城市管理以及海上搜救等场景的应用。

《广州市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发展条例》

《广州市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发展条例》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系列重要论述精神,针对智能网联汽车发展中存在的核心问题进行制度设计,强化制度供给,为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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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规矩,明规则,保安全

以法助行

智能网联汽车“驶”入快车道

汽车产业是广州市重要支柱产业之一。广州市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具有一定的先发优势,汇集了广汽埃安、小鹏等智能网联汽车整车制造企业,以及小马智行、文远知行、百度阿波罗等自动驾驶科技头部企业,目前已开放智能网联汽车测试道路约2500公里,覆盖天河、海珠、荔湾、白云、黄埔、花都、番禺、南沙等8个区,开放示范运营区域达3240平方公里,全国排名第一。

在智能网联汽车领域,广州市已探索出不少好的经验做法。但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如智能网联汽车运营要具备什么条件、安全如何保障、事故责任如何认定、怎样赔偿等,需要立法予以明确。《广州市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发展条例》对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车路云一体化建设、创新应用、安全保障、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了创新性、前瞻性规定。

对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发展

有什么支持?

一、明确市政府及各相关部门职责。规定市政府加强谋划引领、资源保障和政策支持,工信、交通、公安等部门各司其职,形成支持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加强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规定市政府要制定政策推动、支持和引导企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等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开展共性技术研发,推动技术成果转化应用,加强智能网联汽车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推动知识产权交易、许可、投融资。

三、推动产业聚集。规定市政府和相关区政府要制定政策引进、培育、壮大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对符合条件的产业园区按规定给予用地、资金、人才等支持,打造龙头企业,构建产业互联、开放共享的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生态。

四、加强检测能力和标准建设。规定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支持符合相关资质条件的智能网联汽车整车及零部件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建设,完善智能网联汽车测试评价体系。要求市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推动智能网联汽车相关标准建设。

对智能网联汽车商业化运营

作了哪些规定?

一、规定有序开展运营。规定支持智能网联汽车在经过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充分验证的基础上,有序开展示范运营、商业运营和其他规模化应用活动。规定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智能网联汽车全域开放运营计划,统一公布开放线路,推动与周边城市已开放道路互联互通,并可以简化道路测试审批流程。

二、明确运营要求。规定开展示范运营、商业运营的智能网联汽车,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符合相应道路运输经营资质和条件,或者与具备相应道路运输经营资质的企业合作的企业,经向交通运输部门申请办理相关营运证件后,可利用智能网联汽车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

三、明确人员配备要求。规定有条件自动驾驶的智能网联汽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按照规定配备驾驶人或者安全员。高度自动驾驶以上级别的智能网联汽车上道路行驶,经测试认定和检测合格后,可以按照规定由安全员进行远程应急处置。要求驾驶人或者安全员监控车辆运行状态及周围环境,有效处置运行风险。

四、丰富应用场景促进规模化发展。规定市、区政府应当支持智能网联汽车在城市道路、高速公路、机场、港口、车站等干线和交通枢纽开展创新应用,支持开展城市公交、出租车、汽车租赁等客运服务或者乘用车出行,以及物流运输、快递配送、环卫清扫等多场景规模化应用。要求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健全智能网联汽车应用场景征集、发布机制,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应用场景推广。

安全运行方面

是如何进行规范的?

一、构建全流程应急处理机制。规定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定期汇总评估全市道路测试、示范应用、示范运营和商业运营等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排除安全隐患,建立健全交通安全应急处理机制。智能网联汽车相关企业应当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应急处置预案,强化车辆运行安全、应急和现场处置等能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二、规定网络和数据应急管理、数据信息采集存储要求、产品质量安全等内容,全方位保障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应用活动。

三、规定智能网联汽车相关保险服务和安全保障基金。要求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应用活动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等相关保险。规定智能网联汽车相关企业、社会组织等可以联合设立智能网联汽车安全保障基金。

四、厘清法律责任。规定智能网联汽车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属于驾驶人或者随车安全员操作责任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驾驶人或者随车安全员进行处理;属于自动驾驶系统原因导致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智能网联汽车使用主体进行处理。明确智能网联汽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智能网联汽车一方责任的,由智能网联汽车使用主体承担赔偿责任,并可以依照民法典、产品质量法等相关规定向有责任的第三方追偿。

《广州市数据条例》

《广州市数据条例》聚焦于破除部门间数据壁垒,建立行业数据交流机制,促进数据要素流动,赋能经济社会全面数字化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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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数字经济

以数据要素赋能千行百业

发展数字经济意义重大,是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机遇的战略选择。近年来,广州持续在数据制度建设、生态培育、安全保障等方面下功夫,推动广州数据交易所挂牌成立,积极探索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等创新性举措,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工作取得一定突破。

但是,在聚焦让数据“供得出、流得动、用得好、保安全”,赋能经济社会全面数字化高质量发展方面仍面临诸多问题和挑战。因此,有必要制定《条例》,破除部门间数据壁垒,建立行业数据交流机制,最大限度促进数据要素流动,为数据要素优化配置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

壮大数据企业

推动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制定数据产业扶持政策。要求发展改革、数据、工业和信息化、财政、商务、地方金融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制定数据产业扶持政策和激励性措施,从资金、投融资或者招商引资等方面给予支持。

二、推动建设行业数据空间。明确行业龙头企业、平台企业等市场主体可以建设安全可信的行业数据空间,促进行业数据流通融合,为中小企业提供数据、算法、算力等资源。

三、培育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明确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培育和规范数据公证、数据集成、数据经纪、合规认证、安全审计、数据保险、数据托管、资产评估、争议解决、风险评估、人才培训等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提升数据流通和交易全流程服务能力。

四、编制数据要素应用项目推荐目录和应用场景需求清单。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及行业发展需要,提出数据要素应用项目推荐目录和应用场景需求清单,培育数据应用的新产品、新产业、新业态和新商业模式。

五、促进数据技术研究和创新。明确市、区人民政府及工业和信息化、科技、数据等部门应当推动数据处理、数据安全等领域的数据技术研究和创新,培育数据安全技术产品和服务。

构建数据安全防护体系

筑牢数据安全底线

一、明确数据处理者的安全主体责任。规定数据处理者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数据安全义务。

二、建立事前风险防范机制。要求网信、公安、数据等有关部门开展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报告、信息共享、监测预警、风险认定工作,探索建立数据相关的新技术运用安全评估机制。

三、建立数据安全应急处置机制。明确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建立应急预警、响应、支援处理和事后恢复等数据安全应急处置机制。

四、完善突发事件中的数据处置管理机制。要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主体履行数据安全保护职责。

借助立法的东风

广州将在发展的新赛道上

“跑得更快”“飞得更好”

来源:广州人大、南方都市报、南方Plus、广州日报、广州广播电视台

原标题:《加速打造“未来之城”|广州立法推动发展新质生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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