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一房多卖”骗取7人近1200万元,获刑12年半

澎湃新闻记者 李菁 通讯员 王韵怡
2025-01-20 21:55
来源:澎湃新闻

隐瞒房屋已被出售的事实,女子殷某伙同他人以售卖拆迁安置房为由,与7名被害人先后签订了9份房屋买卖合同,骗取购房款1195万元。

1月20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宝山区检察院”)获悉,2024年8月5日,该院对这样一起合同诈骗案提起公诉。2024年12月4日,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殷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判处谭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判处须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宝山区检察院介绍,2024年,黄先生来到派出所报案称,2023年6月他的前员工介绍他买殷某手里的动迁房,因为是动迁房,产证暂时办不下来,所以可以便宜点卖。殷某说由于房内有租客,要等到2024年2月21日交房,之后黄先生按照协议的时间分2次给殷某汇款了共计200万元。2023年10月,殷某说她的侄子也有一套房急着卖,也是拆迁房可以便宜点卖,黄先生看房后也比较心动,马上就网签了合同,汇款50万元,约定2023年12月31日交房并付剩余尾款。

2023年年底至2024年年初,黄先生多次催促殷某按时交房,殷某却对黄先生说她在外面欠了很多钱,这2套房都已经抵押给别人了,之前和他签合同的殷某侄子也是她找谭某假扮的。黄先生要求殷某按照合同赔偿损失,两人暂时和谈妥了赔偿金额,但没过多久殷某失联,黄先生只能报案。

2024年5月,高女士和张女士一起来到派出所报案,声称买房被骗。早在2019年,殷某就找人扮演“殷某父亲”,和张女士签订了动拆迁安置房买卖协议,因为张女士想买的这套房是动迁房,5年内不能办产证,殷某对张女士出示了这套房子的动迁协议后,双方私下签订卖房合同,合同签好后张女士陆续转账240万元,约定剩余23万尾款等到过户时候再付。但从2020年开始,殷某母亲须某就一直催促张女士把尾款转给她,又是编造理由又是口头威胁,张女士害怕须某不肯过户,就转账了12万元。2024年5月,高女士突然找上门来,说他们都被骗了,殷某把这套房分别卖给她们两次。

据高女士称,2024年3月初她和丈夫通过中介买房,看完房后觉得非常满意,当晚就约了殷某请来假扮房主的“殷某父亲”见面谈,当时双方讲好在签合同前后分三次付款共计160万元,还有78万元尾款等到2026年1月过户完成再付。高女士说房产证已经在她手上,并且通过了网签,房产证上写的也是殷某父亲一人的名字。此后,高女士夫妇被中介告知这套房牵扯一房两卖,殷某已经被抓。

殷某、谭某和须某等人到案后,陆续又有几名被害人前来报案。经查证,2023年6月起,殷某伙同谭某等人,隐瞒房屋已被出售的事实,与7名被害人先后签订了9份房屋买卖合同,共计骗取购房款1195万元。

宝山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殷某分别结伙谭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以合同诈骗罪对其提起公诉。扮演“殷某父亲”的刘某被另案处理。2024年12月4日,法院作出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徐祯曜
    图片编辑:蒋立冬
    校对:张亮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