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二手车市场的坑人套路(案例+指南)
近年来,二手车买卖市场日益繁盛的同时,不规范交易带来的风险也越来越大,威海经区法院也审理了不少因二手车买卖引发的纠纷案件,小编从这些案例中,总结了几条二手车市场的坑人套路,今日奉上,给您提个醒儿。
坐稳了没?要开车了哦

二手车买卖过程中,如果卖方不能出示“两证”,基本与骗子无异,往好了说是多手买卖、证件丢失,往坏了说有可能是抵押车、盗抢车等法律限制或禁止转让的车辆,前者在车辆使用过程中会有年检、购买保险、受损索赔等的诸多烦恼,后者就更是“天坑”,可能会有被追回的风险。
想象一下,大绿本中明明写明了车辆已经抵押给银行,卖车的人花言巧语一番你就信了证件丢失的鬼话,还以为自己捡了个天大的便宜,随便花个两万块钱就开上了豪车,事出反常必有妖,若真是证件丢失无非是麻烦了些,买卖赃物可就是天大的“冤枉”了。

没有“两证”的二手车请您不要买。
二、机动车过户后还需要“保险过户”

到保险公司办理过户手续在很多买主看来根本就是多此一举,诚然在保险实务中很难看到因为车辆买卖而解除合同的情形,但必须要了解的是交强险“随车不随人”,商业险“随人不随车”,换言之,投保了交强险的机动车不管登记车主是谁都不会影响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产生时的赔偿,而商业险是典型的商业运作的保险合同,更推崇合同相对性原则,在这一原则的指导下,未更名的商业险是否能够保障车辆未来运行的风险,这在实务中是非常有争议的问题,即使通过一审、二审、再审的法律程序获得了赔偿,为之付出的时间、精力、金钱也是不可估量的损失,相比较,保险过户的小小麻烦又算什么呢?

如果有交强险和商业险公司非为同一家、二手车买卖只卖车而未卖车牌号、原投保系用原车牌号码购得等情况,保险未过户将不仅仅是商业险该不该赔的问题,而是找谁赔的问题,保险公司何其多哉,这个“找”无异于大海捞针。
车辆过户后,一定要及时将保险“过户”。
三、不可出卖拼装车、报废车等问题车
提醒卖方

所有的!
所有的!
所有的!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同时,也可以找其中的多个或一个,当然也可以只找那位最初出卖车辆的原车主承担责任。

既然是法律保护的合法权益,就不要妄想通过二手车买卖协议中的约定——车辆转让后所有责任由买受人承担——来规避,这根本就是不规范的二手车交易机构的“障眼法”。
要么不买卖,要么就不要违法转卖。
四、车与款交接均应留痕

不要到银行柜台或是ATM机将现金存到卖方的银行账户中,且不论自己会不会一个不小心弄丢了存款底联,柜台交易单据留存时间虽久但查找起来却非常麻烦,而ATM机的视频保存时间更是短暂。
看到这里,这些套路您都明白了吗?若您都明白了,小编相信,您日后在二手车交易中一定能够成功防范风险。但小编还是要提醒您,要从正规渠道购车,尽可能选择购买正规交易市场的认证商户的认证车源,发现车辆存在质量问题,应在六个月内及时提出异议。
来源:威海经区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