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约定延长诉讼时效是否有效?
提到有效期
我们会想起食品、化妆品、合同等
但很多人不知道
其实打官司也有“有效期”
今天就和大家详细聊聊
什么是打官司的“有效期”?
通俗来说,就是如果你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时间才向法院起诉,对方提出你的诉讼过了有效期,这个时候,你的权利就不再受法律保护,简言之就是有权不用,过期作废。这个“有效期”在法律上叫做诉讼时效。
那么
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呢?
诉讼时效的期间
普通诉讼时效期间
权利人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一般情形,时间为3年,普遍适用于应当适用诉讼时效的各种法律关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特别诉讼时效期间
由民事基本法或特别法针对某些民事法律关系规定的时效期间。按照特别法优先于普通法的原理,如果符合特别诉讼时效规定的情况的,应当适用特别诉讼时效,而不应当适用普通诉讼时效。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四条规定: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四年。
最长诉讼时效期间
最长诉讼时效为二十年(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断、中止。
诉讼时效是法律强制规定不允许当事人私自约定或改变
一起看看下面的案例
基本案情
小程和小秦是多年的好友,平时亦有经济往来。2020年3月,小程向小秦借款6万元。小程出于对小秦的感谢,在借条上特注明“因小秦是自己铁杆朋友,此笔借款诉讼时效不受限制,永远有效。”双方均签字摁手印。2024年10月,小秦因儿子结婚向小程索要借款,双方产生矛盾,现小秦诉至法院要求小程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查明,该笔借款未约定履行期限,小秦在2021年1月给小程发过短信要求“1周内偿还借款”,小程未能偿还,但此后小秦考虑到朋友关系,从未要求小程偿还借款,现小程抗辩该笔借款已过3年的诉讼时效,不应该偿还此借款,符合法律规定。虽然小秦称借条注明“此笔借款诉讼时效不受限制,永远有效”且有双方的签字确认,但该约定是对诉讼时效利益的预先放弃,因违法而无效,法院遂判决驳回小秦的诉讼请求。
诉讼时效在性质上属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诉讼时效的期间、计算方法、中止、中断均有法律明确规定,不允许当事人自行约定或改变,即使当事人有约定,这种约定也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与此相反的是,过了诉讼时效的债(俗称自然之债),债务人自愿履行的,法律允许当事人对诉讼时效利益的事后放弃,在此情况下,债权人受领给付的,不构成不当得利,债务人不能以诉讼时效已过要求债权人返还。原标题:《自行约定延长诉讼时效是否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