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区法院举行涪陵区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推进会暨成渝金融消保中心(重庆)涪陵调解工作站成立大会
为进一步深化涪陵区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积极回应金融纠纷领域多元化解需求,推动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触角向基层延伸。2025年1月14日,涪陵区法院联合成渝金融消保中心、涪陵金融监管分局举行涪陵区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推进会暨成渝金融消保中心涪陵调解工作站成立大会。涪陵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孙养统,涪陵金融监管分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红忠,成渝消保中心(重庆)专职副理事长龙能斌、主任谭光华,涪陵区委政法委政治处主任周田,涪陵区司法局副局长谭瑜,涪陵金融监管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冉彦琼,涪陵区各银行及保险公司代表,调解员代表等7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由涪陵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叶路辉主持。
会上,谭光华主任宣读了成渝金融消保中心(重庆)涪陵调解工作站成立及聘任调解员的通知,参会领导为调解工作站揭牌并向聘任调解员颁发聘书,金融机构代表、调解员代表分别进行表态发言。
龙能斌副理事长介绍了成渝消保中心多元解纷机制和涪陵调解工作站建设情况,表示涪陵调解工作站的成立是落实与加强属地监管联动的重要举措,也是构建金融大消保工作格局的重要抓手,该工作站旨在将金融纠纷化解在基层一线和萌芽状态,进一步强化金融纠纷的源头治理。任红忠局长就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积极发挥调解在金融纠纷多元化解中的重要作用。调解工作站要加强内部管理与建设,强化与其他调解组织的协同配合,不断提升解纷能力,助推我区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再上新台阶。二是积极落实金融机构在纠纷化解中的主体作用。金融机构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金融工作的政治性和人民性,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扛起金融领域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的主体责任,协同推动金融纠纷预防为主、调解优先、诉讼断后的化解模式。三是积极发挥深化金融纠纷多元化解的协同作用。要抓好消保监管工作的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救济的全链条监管,将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纳入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绩效考评内容,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全区金融稳定大局,为涪陵区金融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金融法治环境。
孙养统院长对涪陵调解工作站的成立表示热烈祝贺,并就做好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提出建议:一是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扛起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政治责任。要充分认识做好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政治意义,始终把它放在全区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主动担当作为。二是要整合协调各方资源,形成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合力。要进一步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充分调动各方化解力量,持续推动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坚持“预防为主、多方参与、协同治理”,发挥司法、监管、调解组织合力,持续缓解诉讼压力,有效节约司法资源和监管资源。三是要积极探索化解规律,确保金融纠纷多元化解走深走实。要探索适用“示范判决+行业调解+司法调解”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努力构建以自行调解为主导,人民调解为基础、诉讼调解为补充、司法审判为保障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服务金融业健康发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同时,发挥积极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金融营商环境持续向好。
作者 | 彭杰
原标题:《涪陵区法院举行涪陵区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推进会暨成渝金融消保中心(重庆)涪陵调解工作站成立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