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Evolution到“进化”——一个西方概念传入近代中国的始末 | 葛奇蹊

2025-01-11 18:29
山东

原创 葛奇蹊 文史哲杂志

摘 要

进化论是近代中国系统摄取的第一种西方学说。在摄取过程中,对相关术语概念的翻译与理解是极为重要的一环。“进化”的源语evolution在西方思想史上承载了丰富的内涵,经历了漫长而复杂的语义演变。这一概念在19世纪的英国通过赫伯特·斯宾塞的界定和诠释以及与查尔斯·达尔文的自然选择和生存竞争理论的结合,形成了一个包含多重次级概念的语义群,不仅涵盖了生物学领域中物种演变的含义,还延伸至社会、文化和思想领域。Evolution在日本被译为“进化”继而传入近代中国,在中日两国呈现出复杂的概念图景,在语义上衍生出多元化的理解和诠释。正是这种语义的多元性提供了解释上的多种可能性,为进化论与各种思潮的学说主张、思想元素的交融创造了条件,为中国的近代化改革提供了丰富的理论资源。

作 者 | 葛奇蹊,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助理教授、研究员

原 载 |《文史哲》2024年第6期,第111-123页

历史学家霍夫施塔特(Richard Hofstadter)在其著作《美国思想中的社会达尔文主义》的导论中强调:“许多科学上的发现,比进化论对人们生活方式的影响更深远;但在对思想和信仰方式的冲击力上,却没有一项比进化论更大,即使是太空时代也不能与之抗衡。”自达尔文(Charles Darwin)的《物种起源》(1859)出版以后,生物进化论一举成为世人谈论的焦点话题。由于斯宾塞(Herbert Spencer)的界定和频繁使用,evolution这一概念扩展至社会文化领域,进而成为融合多重次级概念的“语义群”(semantic concept)。随着近代以来西学东渐趋势的展开,进化论作为重要的西方学说在19世纪下半叶传入中国,与近代中国社会政治和思想文化的演变息息相关,译词“进化”成为近代中国历史进程中一个极为重要的关键词。

对进化学说、进化思想观念在中国传播的考察在以往研究中并不鲜见,国内外学界已有大量专著和论文出版发表,但是针对“进化”语汇的生成及其语义的专门探讨相对欠缺。近年来随着国内概念史研究的蓬勃发展,很多学者开始关近代以来在中国产生重要影响的词汇。探寻这些词汇的源流及其在中国语境的展开,已经形成了近代中国哲学、思想、文化研究的一个重要论域,其中也出现了对“进化”的概念史、词汇史研究。以往研究已经呈现出“进化”传入中国的基本路径:“进化”是日本用来翻译evolution的造词,经由日本传入晚清的中国。本文希望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以大量文献资料作为支撑,进一步详细梳理evolution在西方的语义变迁过程以及译为“进化”的始末,并兼论evolution的多义性及其对概念的理解带来的影响。

一、Evolution的语义变迁

Evolution概念在西方思想史中的演变极为复杂,整体上是一个逐渐走向普及乃至泛化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它逐渐脱离了原义,语义内涵不断丰富,进而成为一个融合多重次级概念的“语义群”。evolution源自拉丁语词ēvolūtiō,原有意思是“展开”(unrolling),英语对应词的意思也是“展开”(unroll)、“打开”(unfold)。无论“展开”还是“打开”,都是将以紧凑形式存在的事物扩展开来的行为,其中并不包含“嬗变”(transmutation)的意思。换言之,evolution原有的字义是事物固有形态的扩展和延伸,这一过程不存在形态上的转变或新结构的产生。这与evolution后来衍生出的语义大为不同,因为19世纪中叶的人们已经普遍相信evolution包含着新结构或新实体的创造。

这一词汇在19世纪中叶之前没有那么流行。第二版《牛津英语词典》收录了17-19世纪一些散见于著作和论文中的用例,一方面作为专有名词应用于不同领域,另一方面作为引申义的“出现”或“发展”使用,最早的用例可以追溯至1647年的一篇诗作。第一版《大英百科全书》收录evolution词条时只将它作为代数学和军事学领域的术语。《约翰逊字典》除基本义之外,也只提供了几何学、军事学和代数学的释义。直至19世纪中后期,evolution才获得了足够的正统性,由赫胥黎(Thomas Huxley)撰写在1878年出版的第九版《大英百科全书》中,成为学界的通行概念。

作为术语的evolution在早期更多用在自然科学尤其是生物学领域中。据说1669年一位匿名的英国评论家曾在《皇家学会哲学会刊》(The Philosophical Transactions of the Royal Society)上使用这一词汇来描述荷兰生物学家斯瓦默丹(Jan Swammerdam)提出的胚胎学理论,这被认为是evolution在生物学领域的最早用例。18世纪的胚胎学研究充当了使这一语汇相对流行开来的作用。瑞士博物学家哈勒(Albrecht von Haller)首次在胚胎学中使用了法文的évolution作为一个术语概念,而瑞士博物学家邦尼特(Charles Bonnet)在胚胎学中推广了这一词汇。英文的evolution作为正式的胚胎学术语最早出现在1760年的《皇家学会哲学会刊》上。受到当时胚胎学界“先成论”(preformationism)的影响,evolution的语义也主要指“预先完整存在于胚胎中的结构的扩展”之意。先成论遭到同时期一些自然科学家的反对,例如英国生物学家尼达姆(John Needham)和法国博物学家布丰(Georges Buffon),他们不认为有机体的产生仅仅是先前存在结构的扩展或延伸。达尔文的祖父伊拉斯谟斯·达尔文(Erasmus Darwin)也是先成论的坚决反对者,他提出胚胎在接近其最终形式之前经历了许多重大变化。

18世纪下半叶到19世纪上半叶,“后成论”(epigenesis)在德国胚胎学界兴起。沃尔夫(Caspar Wolff)通过大量实验发现胚胎在发育前很少有预先生成的部分,证明了器官是在生物体形成的过程中逐渐分化出来的事实。沃尔夫的观点被19世纪的德国胚胎学家广泛接受,冯·贝尔(Karl Ernst von Baer)是其中的代表。冯·贝尔强调胚胎的发育本质上是一个促使结构的异质性或复杂性产生的过程,他使用德语词entwicklung来描述这一过程,并在一些地方明了该词的拉丁词源是ēvolūtiō。后成论的兴起促使evolution与“嬗变”(transmutation)和“发展”(development)的观念联系起来,英国生理学家卡本特(William Carpenter)是一个典型。他在著作《生理学原理》(Principles of General and Comparative Physiology,1838)中强调“结构的进化和功能的复杂化无论在创造的上升活动还是胚胎的生长中都存在”,直接使用了evolution一词来解释胚胎的后天发育。这部著作让斯宾塞了解到冯·贝尔的学说,对其进化学说的构建起到了决定性的影响。

这一时期不可忽视的另一个重要影响因素是种变论(transmutation of species)的流行。法国博物学家拉马克(Jean-Baptiste Lamarck)在《动物哲学》(Philosophie Zoologique,1809)中提出了物种演变的理论假设,用来解释化石中显示的物种灭绝现象。这一理论被同时期的很多学者所接受,打破了灾变论和特创论长期以来在生物学界的统治地位,奠定了拉马克在前达尔文时期进化论先驱的地位。受到拉马克理论影响的英国地质学家莱尔(Charles Lyell)在其《地质学原理》(Principles of Geology,1830-1833)中引用拉马克的观点,使用evolution指代一种生命形式向另一种生命形式的演变。到了19世纪50年代,evolution已经被用来描绘大多数古生物学家在化石记录中看到的物种演变,美国地质学家丹纳(James Dana)也探讨了鱼类在地质结构中的“扩展或进化”,德国古生物学家布隆(Heinrich Bronn)甚至在其著作的英文摘译本的标题中使用了evolution作为德语entwicklung的译词。

随着后成论和种变论的兴起,evolution在自然科学领域中的用法逐渐脱离了其本来的字面意思——“展开”,更多与“嬗变”“发展”等语义联系在一起。但必须承认的是,到19世纪60年代为止,evolution尚未成为通行的术语。古尔德指出,拉马克从未使用过这一词汇,德国生物学家海克尔(Ernst Haeckel)在1866年制作的“嬗变”(transmutation)的同义词列表中也不包含这个词。美国生物史学家鲍勒(Peter J. Bowler)则提到,达尔文在1842年关于自然选择理论的研究手稿中第一次使用了这个词的动词过去式evolved, 但是文中语境的意思更接近“物种数量的增长”,而非“物种的演变”。达尔文在《物种起源》第一版中也只是在篇章结尾使用过一次这个词,他主要以“转变”(transformation)或“饰变”(modification)来表达物种演变的意思。只是在1872年出版的第六版中,他才较多地使用了evolution,那是evolution开始流行以后的事情了。另据鲍勒的考证,一些同时期关于《物种起源》的重要书评中没有出现evolution的字眼,赫胥黎、莱尔、华莱士(Alfred Russel Wallace)、卡本特等著名学者介绍《物种起源》的早期论文中也没有提到evolution, 他们更倾向于使用transmutation theory或development hypothesis。可见达尔文的《物种起源》没有evolution与“物种演变”在语义上相关联的用法,更没有直接促成evolution的流行。

evolution的普及要归功于斯宾塞,他不仅让这一概念变得家喻户晓,还大大丰富了它的语义内涵,使其脱离自然科学术语的范畴,具有了对人类社会乃至宇宙一切事物和现象的普遍意义。斯宾塞是种变论的坚定支持者,他在1852年发表的论文《发展假说》(The Development Hypothesis)中公开反对特创论。也是在这篇论文中,他第一次使用theory of evolution作为种变论的同义词:

最近,一位朋友向我讲述了一场关于发展假说的辩论。其中一位争论者认为,根据我们所有的经验,我们不知道物种演变这样的现象,因此假设物种演变是不符合哲学的。我想如果我在场,忽略他的主张可能会受到批评。所以我应该回答,根据我们所有的经验,我们从不知道有一个物种是被创造出来的,他自己所表现出的那种假设任何物种都是被创造的才是不符合哲学的。那些以没有充分事实依据为由而傲慢拒绝进化论(theory of evolution)的人,他们似乎忘记了,他们自己的理论才是没有任何事实依据的。

几年之后,在《心理学原理》(The Principles of Psychology,1855)中,斯宾塞为evolution赋予了“渐进”的语义:

生命是从最低和最简单的开端产生的,其步骤就像同质的微小细菌逐渐(gradual)进化成复杂的有机体一样。……所有形式的生命都是通过稳步的、不间断的进化而产生的,并且是通过我们所谓的“自然原因”这种直接的手段。

1857年发表的论文《进步:它的法则和原因》(Progress:Its Law and Cause)为evolution赋予了“进步”的语义,并将其适用范围扩展到人类社会乃至整个宇宙:

通过连续的分化过程实现的从简单到复杂的进展,见于我们可以追溯的宇宙最早的变化中;它见于地球的地质和气候的进化中,见于每个有机体的表面;它见于人类的进化中,无论是文明的个人,还是种族群体;它见于社会的政治和经济组织的进化中;它见于构成我们日常生活环境的人类活动的所有那些无穷无尽的具体和抽象成果的进化中。从科学所能理解的最遥远的过去,到昨天的新奇事物,进步(progress)的本质就是从同质到异质的转变。

在《第一原理》(First Principles,1862)中,斯宾塞首次对evolution进行了定义:evolution是“从不确定的、不连贯的同质性到明确的、连贯的异质性的变化,其中伴随着物质运动的分化与整合”。他重申了1857年论文中的观点:evolution不仅限于有机物,而是所有事物和现象共通的法则,一切事物都遵循从简单到复杂的变化过程:

有机进化(organic evolution)的法则就是所有进化的法则。无论是地球的发展、地球表面生命的发展,还是社会、政府、制造业、商业、语言、文学、科学、艺术的发展。这种从简单到复杂的进展通过连续的分化保持普遍。从最早可追溯的宇宙变迁,到最新的文明成果,我们会发现,同质向异质的转变,正是进化的本质所在。

在斯宾塞关于evolution的一系列阐释和定义中可以发现他为evolution引入了“普遍”“渐进”和“进步”的次级概念。这些次级概念并非作为自然科学术语的evolution所固有,而是在evolution逐渐走向普及乃至泛化的过程中产生的。确切地说,是evolution从自然科学领域延伸至社会文化领域的结果。斯宾塞将这些次级概念与evolution结合了起来,在evolution的语义与原义产生疏离的过程中发挥了关键性作用。

随着《物种起源》的出版,进化论一举成为世人谈论的焦点话题。达尔文在书中提出,现存的大多数生物都拥有共同的祖先,只不过因为在长期的历史演变中,由于自然的原因才发生物种的分化。在生物种类繁多、资源有限的环境下,必然会产生生存竞争的局面,那些具有能适应环境的有利变异的个体将存活下来,不具有有利变异的个体则被淘汰。由于达尔文的显赫声名和《物种起源》的巨大影响,世人附会evolution于达尔文,将其学说应用至人文社会领域,导致了社会达尔文主义的流行。达尔文的自然选择(自然淘汰)和生存竞争理论也与evolution产生了关联,成为构成evolution这一语义群的重要次级概念。

融合多重次级概念的evolution必然会衍生解释上的多元性。霍夫施塔特对进化论在美国社会中的作用的评价鲜明体现出这一点:

最先利用达尔文主义而衍生出社会理论的,乃是那些想要保持政治现状的人,尤其是那些放任主义的保守论者。……达尔文主义被用以支持保守主义的看法,有两种方式。当达尔文主义最流行的口号“生存竞争”(struggle for existence)与“适者生存”(survival of the fittest)这两句话应用在人类社会中的生活时,便意味着:自然会保佑竞争中的强者获胜,而这种过程则会造成不断的进步。……其次,所有完善的发展都必须是缓慢而不急迫的。社会可以被视为是一种有机组织,它只能依着自然界产生新物种的步调来改变。……而像斯宾塞这样的人就有一种期望,不论进化给大部分的人带来何种切肤之痛,它毕竟意味着进步,并且保证生命的整个过程是向着某种极为遥远、但却十分荣耀的至善至美的境界前进。

进化既是“保守”又是“进步”的,它必须保持缓慢的步调,但又要指向更完美的目标,这一过程需要通过竞争来实现。融合了达尔文和斯宾塞学说的evolution作为语义群所具有的多重语义造就了进化论适用于各种事物现象、可以与诸多思潮观念相结合的“全能式”特点,而这一特点在它传入东亚世界的日本和中国、被翻译为“进化”的过程中体现得尤为明显。

二、日译进化术语的创制

日本在明治维新以后全面学习西方文化,用新制的汉语词汇翻译了大量的西方概念,“进化”也是其中之一。值得意的是,evolution这一词汇本身传入日本的时间要早于进化学说,不过在经历一个过程之后,才与进化论产生了联系。江户末期(19世纪上半叶),随着英美取代荷兰成为日本效仿的对象,日本开始大量编纂英和辞典,以满足英语学习的需要。就来源而言,英和辞典分为三种:参照兰学系统的“英兰辞典”或“兰和辞典”编纂,作为英语词典的译本或参照英语词典编纂,参照各种“英华字典”编纂或翻刻。在早期兰学系统的英和辞典中就有收录evolution的例子,《英和对译袖珍辞书》的释义为“解开、显现”(解ク┐、顕ス┐),《改正增补和译英辞书》(别名萨摩辞书)的释义为“显现”(顕ス┐),《大英字典》的释义为“显现、解开”(顕ルゝ┐、解ク┐)。第二类当中,作为纳托尔(Peter Austin Nuttall)词典译本的《英和字典》中除收录evolution和evolve之外,也在旁加入了日文释义“顕ハス┐、顕ハス、解ク”。《英和掌中字典》除释义evolution为“显现”(アラワス┐)之外,也收录了动词形式evolve。此类辞典基本采取用“和语”解释概念的“释义”形式,没有与原词相匹配的汉语译词。明治维新前后,入华传教士编纂的各种“英华字典”陆续传入日本,对英和辞典的编纂和译词的创制产生了巨大影响,其中的集大成之作当属德国传教士罗存德(Wilhelm Lobscheid)的《英华字典》(1866-1869)。此书是初期传入日本的英华字典中唯一收录evolution词条的一部,并首次以汉语词汇“展开者”作为evolution的译词。参照罗存德辞典编纂的英和辞典大多承袭了这一译词,如《附音插图英和字汇》译为“展开”,《增补订正英和字汇》除收录进化论传入之后的新译名“化醇”“进化”之外,保留了“展开”的译名。

在进化论正式传入之前,日本人并非对这一学说及其术语一无所知,日本的文献中已经可以找到一些谈及进化论的片段。1874年奈良神官葵川信近撰写的破邪书《北乡谈》中提到达尔文,以中国古典的“化生”一词指代物种的演变,被认为是最早谈及进化论的日文文献。幕末博物学家松森胤保的《求理私言》(未出版,1874-1875年完稿)中也使用“化生”一词来描述地球的生成。由于此二人均不懂西文,故所用“化生”不可简单视为与evolution对应的词汇。不过其关于西方知识的重要来源是汉译西书,可以推测他们对进化论的了解可能来自此类书籍中记载的相关内容。第二个途径是明治政府雇佣的外国人教员,他们在日本的高等教育机构中讲授西学,其中多有涉及进化论的内容。例如美国传教士麦嘉缔(Divie McCartee)1872年受聘为“大学南校”(东京大学前身之一)的英语和博物学、生理学教师,曾在课上批判达尔文学说。德国古生物学家希尔根多夫(Franz Hilgendorf)1873-1876年在东京医学校讲学期间用德语讲授过进化论的课程,介绍了居维叶(Georges Cuvier)、圣伊莱尔(Saint-Hilaire)、达尔文等进化论史上的重要人物。这些教员多以西文授课,当时的一些日本学生有机会通过西文了解到进化论相关术语。第三种是最直接的途径,明治维新后的一些启蒙知识分子通过阅读西文原典或留洋接触过进化学说。福泽谕吉于1875-1877年通读了斯宾塞的《社会学研究》(The Study of Sociology)和《第一原理》的英文原著,对其进化论和社会有机体说达到了相当程度的理解。森有礼任驻美代理公使期间曾研读斯宾塞著作,1873年卸任归国途中在英国亲身见到了斯宾塞。金子坚太郎1872-1878年留学哈佛大学期间结识斯宾塞信徒、哲学家费斯克(John Fiske),在其影响下为斯宾塞的进化论所倾倒,后来将斯氏的渐进主义进化观作为制定宪法的主要理论依据。

1877-1878年,美国动物学家莫斯(Edward Morse)和哲学家费诺罗萨(Ernest Fenollosa)先后赴东京大学任教,分别将达尔文和斯宾塞的学说正式介绍到日本,进化论一瞬之间席卷日本思想界,各种杂志、报刊、著作上开始频繁出现evolution及其次级概念的译词。“进化”首次见于东京大学的学术杂志《学艺志林》(第2卷第10号,1878年5月),该期刊载了由井上哲次郎翻译的美国教育学家帕森(W.E. Parson)的文章《论宗教与理学不相矛盾》,文中将theory of evolution译为“万物进化论”,且多次出现“进化”一词,并在旁标了与evolution对应的日文假名。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当中,存在着多种译词并存的现象,evolution有“变迁”“进化”“开进”“化醇”“化成”“递进”等多种译词。《哲学字汇》有“化醇”“进化”“开进”三种译法,且只有“化醇”附有备,交代了该词源于《易·系辞》,取“天地

缊,万物化醇”之意。译词的不统一还体现在“进化”初期没有与evolution形成固定的对译关系。不仅evolution有多个译词,“进化”有时也不是作为evolution的译词使用。例如井上哲次郎早期的文章《进化论的进化》中将progressive development译为“化醇进化”,此处“进化”是development的译词,表示“发展”的意思。即使到明治中后期(1880-1911),“进化”也没有成为evolution的唯一译词,只不过它的使用范围最广。1912年出版的第三版《哲学字汇》中的evolution词条列出的仍然是“进化”和“发达”两个译词。

译词不统一固然有不同译者用词偏好的缘故,但同时也反映出evolution概念的多义性。正如加藤周一所指出的,译词往往不能正确传达源语的意思,这就需要在源语和译词之间建立一对一的对应关系,消除概念语义在翻译过程中产生的误差。但这只限于源语具有明确的定义、其指示意义(denotation)清晰明了的情况。如果源语本身指示意义不明确,具有引人联想的隐含意义(connotation),就无法建立完全匹配的对应关系。Evolution的多义性也影响到了日本知识阶层对进化论的理解。例如,加藤弘之将进化论定义为“动植物根据生存竞争和自然淘汰的作用,逐渐进化并产生高等物种的理论”,称“进化”是“永世不易的自然规律,万物法中的一大定规,即优胜劣败的定规”,强调“此优胜劣败之作用不仅存于动植物界,也必生于人类世界”。这短短的一段话中已经涵盖了evolution的各种次级概念:法则的普遍性、过程的渐进性、方向上的进步性,以及“生存竞争”“自然淘汰”“优胜劣败”等进化的运行机制,体现了“进化”作为语义群的鲜明特征。

在明治时期的日本,“进化”往往带有强烈的“进步”语义,甚至很多时候就等同于“进步”本身。这固然是因为明治时期日本深受启蒙主义文明史观、进步史观的影响,特别在初期,启蒙主义是日本知识人普遍推崇的观念。进化论的传入又与启蒙主义进步思想的传入相隔不久,导致二者极易混淆。但是将“进化”与“进步”等同视之,很多时候也是“有意为之”。斯宾塞的社会进化论中含有浓重的进步主义色彩,文明论者、进步主义者的社会进步思想往往援引他的学说,作为论证自家学说合理性的重要依据。例如福泽谕吉将斯宾塞的进化论解读为一种“进步”。他认为“文明是人类的幸福和品位的进步”,而“文明化”用斯宾塞的话语来讲就是“社会的分化”,即从不系统、不确定的同质性到系统的、精密的异质性的分化。自由民权派作为明治初期的政治进步势力,深受斯宾塞的影响。1881-1883年,斯宾塞的处女作Social Statics的日文全译本《社会平权论》出版,在自由民权派中引发巨大反响,其社会进化论和有机体论成为诸多自由民权家政治思想的学理基础和行动纲领。自由民权派总体上是把斯宾塞学说作为一种政治理论来接受和运用的,他们主张天赋人权、自由平等,应赋予普通民众平等的权利。例如植木枝盛所理解的“进化”是“天下国家”(社会同权)、“幸福”和“文明”的实现,其标志就是打破有产阶级对政治权利的垄断,实现平民参政的权利,这种社会同权的实现意味着从野蛮社会向文明社会的进步。马场辰猪独推斯宾塞为“古今众多哲学家中学问最广博、议论最雄拔者”,强调“思想之发达进步后,始得见社会的开明,国家的隆昌”,称“开辟明治开明之新天地,实现国运之隆昌盛大者非此进化论不可”。他根据斯宾塞学说提出社会像生物一样是有机体,有机体的生长发达是“极其显著的进步”,其组织的完善会随着逐渐的“进化”而实现。到了明治后期,在一些日本社会主义者的观念中,不仅“进化”含有“进步”的语义,进化论本身也应该是不断进步的。社会主义者认为,社会主义优越性的重要理据在于社会主义的竞争模式更进步,社会主义可以将进化的法则——“生存竞争”改造为更高层次、更进步的竞争。安部矶雄将竞争分为物质竞争和精神竞争。作为进化法则的生存竞争只停留在物质层面,是争夺衣食的竞争,但人类更应追求名誉、知识、道德等更高层次的精神竞争。社会主义正是要废除物质竞争,弘扬精神竞争。幸德秋水进一步延伸了这个观点,指出“竞争的性质方法会伴随社会的进化而不断进化”。在他看来,优胜劣败式的自由竞争不是真正的自由竞争,真正的自由竞争应该是“公平竞争”,让劳动者享有与资本家同等的经济和政治权利。随着社会的进化,竞争也要不断进步,从“卑劣的竞争”变为“高尚的竞争”,从“不公的竞争”变为“正义的竞争”。只有在实行社会主义的社会中,才能实现这种正义的、理想的竞争。

“进化”概念在明治时期又具有“保守”的语义,以社会达尔文主义的方式呈现出来,其中“优胜劣败”“生存竞争”的要素显得格外突出,加藤弘之是持这种立场的代表人物。加藤对“进化”的解释手法是典型的社会达尔文主义。据其《人权新说》的说法,动植物的进化是生存竞争和自然淘汰的作用使然。动植物为求得生存必会存在竞争,优者生存而劣者淘汰(优胜劣败),经年累月重复这一过程就产生了新的物种。优者和劣者的区分取决于遗传作用和环境适应能力的变化。人类同动植物一样在遗传和适应能力上存在差别,也要面临生存竞争和优胜劣败。当今社会掌握“权力”的人就是生存竞争中的胜者,而败者的“权利”则需要由胜者来赋予。但由于人类社会的进化也同动植物的遗传和适应能力的变化一样,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因此权利的赋予乃至社会各方面的改良都不宜操之过急,需要采取渐进的方式。“保守”和“渐进”就等同于生物界的“遗传”和“变化”,是兴国安邦之道,“急进”和“守旧”则是误国之术。加藤在《强者的权利竞争》中表达了相同的观点:权利的产生是生存竞争的结果。生存竞争、优胜劣败必然会使强者战胜弱者并获得权利。这种权利实质上是“强者的权利”,甚至是“强者的权力”。加藤这两部著作的主旨是批判自由民权派的“天赋人权说”,以进化论的理法来论证明治政府统治的合法性。虽然他的渐进主义进化观在方向上是“进步”的,但承认了社会权利的不平等和贫富差距,某种程度上起到了阻碍社会改革、为政治保守主义做辩护的“现状维持”作用。

日本生物史学家八杉龙一的解释颇为精辟,他认为进化论在思想影响上表现出多样性,可以与各种立场的思潮结合在一起。这一点当然与evolution概念的多义性是分不开的。evolution在翻译为“进化”后保留了原有的次级概念,这些概念彼此之间甚至存在很多差异,决定了它势必会衍生理解和解释上的多元性。以下,我们梳理“进化”术语传入近代中国的情况时,也可以发现类似的现象。

三、“进化”术语在清末中国的流行

19世纪90年代之前,不待《天演论》的出版,进化论已为清末的中国知识界所知,我们可以在相关文献中找到不少例子。上述《地学浅释》介绍拉马克和达尔文道:“后有勒马克者,言生物之种类,皆能渐变,可自此物变为彼物,亦可自此形变至彼形。此说人未信之。近又有兑儿平者,言生物能各择其所宜之地而生焉,其性情亦时能改变。”《格致汇编》刊载傅兰雅(John Fryer)《混沌说》一文,谈到人类的进化:“兽中最灵者为大猿,猿渐化为人,是人盖从贱而贵,从简而繁也。”丁韪良(W. Martin)《西学考略》谈及达尔文学说:“四十年前有英国医士达尔温者。……伊云:各类之所以变形者,其故有三。”1889年,钟天纬在上海格致书院考试的答卷中概括达尔文的学说道:“一千八百五十九年特著一书,论万物分种类之根源,并论万物强存弱灭之理。其大旨谓,凡植物动物之种类,时有变迁,并非缔造至今一成不变。”以上引文中的“渐变”“渐化”“变形”“变迁”等词汇虽然不是evolution的译词,但可以反映出当时的中国知识界已经存在用汉语词汇表述进化概念的现象。1882年,斯宾塞作品的首部中文译本《肄业要览》问世(Education:Intellectual,Moral and Physical的节译),由牧师颜永京翻译,书中更是出现了evolution的对应译词,译为“次序”。

甲午战争以后,在通过日本学习西方的浪潮中,日译进化术语一举成为中国思想界的关键词。在中国最先使用“进化”一词的不是康有为、梁启超等提倡学习日本的知识人,而是直接从西方译介进化学说的严复。在译成《天演论》之前,严复在《直报》(1895年5月)上发表文章《救亡决论》时就使用了“进化”一词,《天演论》的诸版本中也多有使用“进化”的例子。不过严复的“进化”与日译“进化”的语义不同,这些例子也不是将“进化”作为evolution的译词。《救亡决论》中的两个例子“厚生进化”和“进化若中国”,前者指人类社会的文明化,后者指国家的发展,均近于“进步”之义,而不指涉进化学说。《天演论》的“味经本”“手稿本”“定稿本”中几乎都是在案语处使用的“进化”,唯一属于译文的是三个版本中都出现的“善群进化”一词,但在赫胥黎的原文中找不到对应的词汇。严复将“进化”作为译词使用,主要是在《群学肄言》《群己权界论》《社会通诠》三部译作中。据统计,“进化”在三作中共出现34次,被用为individual and social progress的译词,指称个人或社会的进步。后来随着日译术语的大量传入,严复才逐渐接受“进化”作为evolution的译词,开始在文章中并用“天演”和“进化”,1913年的文章《天演进化论》已经将“进化”作为evolution的主要译词了。

严复转而以“天演”翻译evolution, 他曾明确提到“天演西名‘义和禄尚’,最先用于斯宾塞,而为之界说”。这一译名始于1896年发表的《原强(修订稿)》,文中称达尔文的学说“以天演之学言生物之道”,评价斯宾塞的学说“宗天演之术,以大阐人伦治化之事”。他的“天演”较其译词“进化”的范围宽广得多,意指自然而然的变化过程,是宇宙论意义上的法则,既包括进化,也包括退化;既包括物事,也包括人事,将“天”这一中国传统中带有普遍意义的概念与evolution结合了起来。严复之“天演”始终是一个具有普遍性意义的概念,它不单指生物学领域的evolution, 也不限于达尔文、斯宾塞等某一单独学说,而是把世间所有的物质运动和变化都纳入进来,既是宇宙的自然原理,也是人类社会的运行法则。从这个意义上说,虽然严复的进化论相关译名最终被日译术语所取代,但翻译之优劣与词语最终的“约定俗成”之间并无必然联系,首先应该看译名及其阐释在多大程度上呈现了源语的意涵。在这一点上,相比倾向于借用日译进化术语的同时期的一些学人,严复对evolution概念和进化学说的理解是更为深刻的。

日译进化术语在中国的流行和普及很大程度上是梁启超的功劳。梁启超赴日前后参与创办的三大报刊《时务报》《清议报》《新民丛报》大量刊登与进化论相关的政论,是向中国宣传进化论思想的主要阵地。三刊发行12年期间刊登的文章中,“进化”共出现近千次,其开始频繁出现是《清议报》创刊不久之后。日译词“进化”在中文语境中出现也是从《时务报》开始。《时务报》1896年12月第17册刊登的译文《论社会》中共出现“进化”译词七次,译者为该报的日本人翻译古城贞吉。同时,梁启超也是使用日译进化术语撰文向中国介绍进化论的第一人。他在任《时务报》主笔时陆续发表的系列政论文章《变法通议》中已经显露出受进化思想影响的痕迹。流亡日本以后,他在《清议报》上初期发表的文章中就使用了“进化”(“故世界之进化愈盛,则恃力者愈弱,而恃智者愈强”)、“优胜劣败”(“凭优胜劣败之公理,劣种之人,必为优种者所吞噬所朘削”)、“自然淘汰”(“则新班之数日增,而旧班之数日减,此亦自然淘汰之公理也”)、“生存竞争”“适者生存”(“夫物竞天择优胜劣败,此二语群学之通语。严侯官译为‘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日本译为‘生存竞争,优胜劣败’。今合两者并用之,即欲定以为名词焉。此天演学之公例也”)等一整套日译进化术语。

在梁启超的言论中,“进化”“天演”“生存竞争”等概念往往是不加区分的,它们都是“公理”“公例”,都是不容争辩的权威法则。如“夫进化者,天地之公例也”“物竞天择,优胜劣败,此天演学之公例也”“盖生存竞争,天下万物之公理也”。达尔文和斯宾塞的学说也经常不加区分,混为一谈。如“达尔文者,实举十九世纪以后之思想,彻底而一新之者也。是故凡人类智识所能见之现象,无一不可以进化之大理贯通之”“今胜于古,后胜于今,此西人打捞乌盈(达尔文)、士啤生(斯宾塞)氏等所倡进化之说也”。梁启超的“进化”与“进步”基本是可以彼此替代的同义语,他相信“进化”是不可逆的、朝着理性目标迈进的上升过程。他并不关心“进化”概念的具体内涵,只是强调进化学说对中国救亡图存的实践意义,这一倾向在同时期的中国知识分子当中是一个普遍的现象。

20世纪初期出版的英汉辞典也体现出“进化”概念的多义性,一是evolution的译词不统一,二是“进化”被作为多个英文词的译词。1908年的颜惠庆《英华大辞典》中有四个词条收录了“进化”译词,分别为“anamorphosis:(生物)渐进,进化”,“cosmism:(哲)宇宙论,宇宙进化哲学”,“darwinism:达尔文之天演说,进化论,天然淘汰说”,“evolution:变迁、递变、化醇、进化、遽现”。“进化”既有生物学上的“变异”之义,又有哲学上的宇宙论意义,既是达尔文学说的代名词,又是evolution的译词。同时期在华西方人编纂的英汉辞典也普遍存在类似现象,具有代表性的是1916年赫美玲(Karl Hemeling)的《英汉官话辞典和翻译手册》,其中将“进化”作为advance、develop、evolution、phylogeny多个英文词汇的译词。1913年,李提摩太(Timothy Richard)和季理斐(Donald MacGillivray)编纂的英汉哲学术语辞典的evolution义项也不统一,有“进化”“天演”“发展”三个译词。

在语词的选用上,当时的出版物普遍存在中日译词糅杂的现象,多在旁中明“日本译”,或者以本土译词解释日本译词。文人的文章中也经常出现中日译词并用的例子,从这一时期编纂的书目中可以直观地看到这一点。徐维则、顾燮光编《增版东西学书录》(1902)收录进化论相关书籍多部,在书目的按语处兼用“进化”和“天演”。例如评斯宾塞《社会学新义》“言人种进化之理”,评加藤弘之《物竞论》“是书据生物进化之例以验天赋人权之说,以发明强权之理,先总论,次举人类中五大竞争而分论之”,评《斯宾塞尔文集》“斯氏为西国格致名家创天演之说”。顾燮光《译书经眼录》(1904)则通篇融合了日译术语和严译术语,不加区分,甚至在一处按语中兼用二者,或有时并用不同的日译术语。例如评斯宾塞《原政》“每卷若干节皆发明群治公益各理,以证种族进化之原”,评有贺长雄《人群进化论》“采大家之哲理而折衷之于优胜劣败之理与夫群治进化之故”,评石川千代松《动物进化论》“优胜劣败之理其主义在使人知天演淘汰之烈而奋发其生存竞争之念”,评横山又次郎《生物之过去未来》“发明生物进化之理,专论生物本源发生及变迁进化之原因”,评加藤弘之《人权新说》“主持进化主义以优胜劣败为社会之确论”,评加藤弘之《政教进化论》“全书持论以优胜劣败为天演之公理”。

“进化”译词在传入中国之后没有立刻成为evolution的唯一译词,而是在与一起传入的其他日译词和中国本土的“天演”经过一番竞争之后,才确立了自己的地位,其他次级概念的译词也大致如此。王国维《论新学语之输入》一文反映了当时中国知识界在输入外来词汇时存在的“译名之争”。王氏提到在对待新语的输入上,有“好奇滥用”和“泥古唾弃”两种态度。既然日本已经率先厘定大量新语,中国完全可以沿袭借用,这是最为方便快捷的途径。虽然日译术语未必都比本土新造词汇高明,“然其精密,则固创造者之所不能逮”。他还以evolution为例,批评了严复的译词“不当者不少”,认为日译词“进化”优于“天演”。最终,日译进化术语取代严译术语,成为竞争的胜者。

结 语

与日本类似,“进化”概念具有的多义性同样影响到了清末的知识分子对“进化”的理解和阐释。清末时期,大多数人对进化论的学理机制、“进化”概念的语义内涵不甚了解,他们只记住了“进化”“优胜劣败”“生存竞争”“天演”“淘汰”“物竞天择”这些译词术语,将其作为一种绝对正确的“公式”。即使康、梁等知识分子也很难说准确把握住了“进化”的内涵。戊戌变法失败流亡海外后,康有为的著作中开始出现“进化”“生存竞争”“优胜劣败”等译词。他在明确的意义上使用“进化”一词是从1898年的《我史》开始,1900年前后所著各类论说中屡次出现“进化”,后续《〈礼运〉》等经书释以及《大同书》中也频繁出现“进化”。但康氏所用“进化”一词基本指文明“进步”之意,并非evolution的对应概念。有学者认为,在梁启超的观念中,“进化”也往往与“进步”混同在一起,他基本将二者视为同义词。

语际转换过程中产生概念理解上的偏差是翻译的宿命,特别在源语概念界定模糊的时候,这种偏差会更为严重。日本早期的“兰和辞典”“英和辞典”普遍采用“释义”的形式,除了目的语词汇不足的因素之外,也与源语概念内涵复杂不无关联。明治时期以后,学术用语的译词改为采用汉语词汇,更助长了偏差的程度。汉语译词具有表述精炼的特点,因而很难以有限的字数涵盖源语的丰富内涵。此外,汉语译词多从中国古典或明清汉译西书中借用而来,其本身具有的含义容易误导人们对源语概念的理解。即使是新造的汉语词,所用汉字的意义也容易使人产生联想。例如natural selection译为“自然淘汰”就淡化了自然对适者的“挑选”,突出了不适合的“灭绝”。“进化”之“进”字在中国古语中本来就有“前进”之义,加之近代西方进步史观的影响,很容易与“进步”关联在一起。总之,evolution概念在西方思想史中经历了复杂的演变,其本身的语义内涵纷繁复杂,与诸多次级概念融合在一起,又在翻译的过程中掺杂了汉语词汇的影响,形成了一个复杂的“概念库”。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正是evolution概念的多义性提供了解释上的多种可能性,这为进化学说与各种思潮的学说主张、思想元素的交融创造了条件。尤其在清末中国,它与救亡图存的国家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为中国的近代化进程提供了丰富的思想资源。

Evolution蕴含的“普遍”要素使得进化论作为一种不证自明的公理为中国学人接受,自然就推导出中国也能够像西方和日本那样实现社会变革的结论。“进步”抛出了中国必须变革的命题。它让中国学人坚信,自然、社会和人类自身的发展是一个不断前进的过程,从而在这种乐观主义态度的驱使下提出改革社会体制、培养国民意识、提高国民素质等主张。“渐进”试图回答中国如何变革的问题,提供了衡量变革合理性的一种尺度。它提醒学人们尤其是变法派人士,社会的发展应该是一个循序渐进的缓慢过程,不应以激进的革命、而应以稳健的改良来改变中国的现状。同时,渐进的进化观反而又刺激了革命派人士以进取甚至激进的立场对进化论进行的再诠释,孕育了中国进化主义导向革命的重要转变。“优胜劣败”“生存竞争”促使学人们清醒地认识到国际社会的残酷现实,普遍唤醒了国人的危机感和忧患意识。Evolution概念凭借其语义上的复杂性,为中国带来了一种前所未有的综合知识体系和世界观,以回应清末中国所面临的复杂多元的社会课题。

责编 | 曹峰 邹晓东

审核 | 邹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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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从Evolution到“进化”——一个西方概念传入近代中国的始末 | 葛奇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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