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应急预案发布!重污染天气时,沈阳将这样响应→
为提升沈阳面对重污染天气时的
应急响应能力
确保应急措施的
科学性、精准性、有效性
12月16日
修订后的
《沈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正式印发实施
相较于2020年版的预案
新修订的预案有哪些特点?
主要有哪些内容?
一起来看
沈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新闻发布会
12月31日召开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单伟民介绍情况
下面,由我来介绍新修订的《沈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有关内容。
一、《沈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背景
这次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修订基于两个背景:
一是国家和省对重污染天气应急提出了新的要求。2024年1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的指导意见》,在“优化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规则、规范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强化区域应急联动、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效果评估”等方面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根据指导意见,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9月6日印发了《关于修订辽宁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辽政办〔2024〕62号),要求各地区尽快组织修订市本级预案,以便更好地与省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行衔接。
二是人民群众对保障空气质量有新的期待。“十三五”以来,沈阳空气质量改善明显,优良天数从2020年的287天增加到2024年的318天(提升了31天);PM2.5浓度从42微克/立方米降低到34微克/立方米(改善了20%);重污染天数从8天降低到2天(减少了6天);人民群众的蓝天获得感不断增强。然而,随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不断深入,人民群众对空气质量改善有了更高的期待,“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成为衡量一个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水平的新标尺。
基于以上背景,沈阳结合实际,对原2020年版本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行了调整修订,已经通过市政府审定,并于12月16日正式印发实施。
二、本次预案修订的主要内容
《沈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共八部分内容,明确了各部门职责与分工,优化了预警启动条件,完善了预警分级标准,加强了监测与评估,更加突出了差异化管控,倡导公众参与,加强信息公开,引导公众配合。相较于2020年版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后的预案内容有五大方面的特点:
一是提出了重污染天气采取差异化应对。修订后,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因沙尘暴、山林火灾、局部扬沙、境外传输等因素导致的,以及由臭氧污染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将不再列入预警和应急响应的范畴。
二是优化了预警分级标准。本次修订调整了重污染天气预警的启动标准,以便更有效地保障公众健康。以黄色预警的启动为例,修订前规定若预测连续两日出现重度污染(AQI>200)则启动黄色预警,而修订后改为一旦预测到单日重度污染或连续两日中度污染(AQI>200超过1天,或AQI>150超过2天),即刻启动黄色预警。
三是调整了预警发布时间。本次修订对预警发布时间进行了提前调整,预警信息的发布时间由原来的提前24小时调整为提前48小时。实践证明,提前发布预警信息,可以为各成员单位和企业提供充分的准备时间,调整生产计划安排,确保各项应急响应措施能够得到有效落实,从而有效降低污染排放。
四是细化应急响应措施,建立民生保障的白名单。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三个等级的预警分别对应三级响应。每一级的响应措施均涵盖了公众防护、建议性减排以及强制性减排三个方面。在强制性减排措施中,我们充分考虑民生保障的需求,建立了“移动源”及“扬尘源”民生保障白名单。例如:应急期间,在实施强制性减排措施时,在排放国四及以下的重型柴油货车禁止运输的基础上,建立了如应急抢险、事故修复、医疗废物处理、民生必需品供应等必须运行的移动源货车白名单,可允许通行;将应急抢险工程、重点工程以及其他涉及民生保障的施工场地扬尘源列入豁免清单,以保障民生及城市基本运行。
五是规范减排清单编制,强调绩效分级及差异化管控。应急减排措施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可核实性,是实现大气环境质量好转和“削峰降值”的关键所在。今年的应急减排清单编制工作,明确了行业差异化绩效分级管控内容、减排基数核算方法、减排比例及核算方法、清单填报规范要求,以及企业“一厂一策”编制要求等。按照生态环境部减排清单“对涉气企业全覆盖的要求”,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各区县(市)对涉气企业进行了全面排查,并根据企业的工艺水平、污染治理能力、环境管理等方面开展评估,并对企业制定了差异化的管控措施。通过差异化的管控措施,既满足应急减排要求,也能促进企业提升环境治理水平。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下一步,我们将贯彻落实好新修订的《沈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向公众普及重污染天气应对知识,增强公众环保意识。另一方面,组织各区县(市)研究制定辖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指导各地区、各部门严格落实应急响应措施,形成沈阳重污染天气预警协同防控的合力,确保各项应急措施不折不扣落到实处,以有效保障各位市民的身体健康。
发布会上还回答了
记者提出的相关问题
问我们了解到,沈阳市已全面实施重点行业重污染天气绩效分级,那么沈阳到底有哪些行业需要开展重污染天气绩效分级?如何开展?
答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单伟民:在2020年,生态环境部正式发布了《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引入了绩效分级制度,对全国39个重点行业实施差异化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绩效分级有两大类别。一是对于生产工艺相对复杂,生产流程较长的企业,根据原辅材料使用情况、产排污特点、污染治理技术、环境管理水平、运输方式等不同,分为A、B、C、D四个等级;二是对于生产工艺相对简单、生产流程较短的企业,根据环境治理水平差异,分为绩效引领和非绩效引领企业。其中,A级和引领性企业应达到国家先进水平,B级企业为区域或省级领先水平,C级和非引领性企业环保绩效一般,D级企业环保绩效较差。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A级和引领性企业享有自主减排(或不减排)的权利,B级可按照指南规定享受少减排的权利,C级和非引领性企业需按指南规定落实相应的减排措施,D级企业则需执行更为严格的减排措施,包括部分生产线停产,甚至全面停产。
今年,沈阳27个重点行业涉气企业共计2461家,除715家因长期停产未开展分级外,1746家开展了绩效分级,其中,A级企业6家,B级企业5家,C级企业365家,D级企业1268家;无绩效引领企业,非绩效引领企业102家。
根据《辽宁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办法》规定,企业每年6月底前应根据自身情况,参照技术指南中的差异化指标完成自评,确认达到相应绩效等级后,向区级生态环境部门进行申报;区级生态环境部门进行初审后,由市级生态环境部门进行复核;其中对于申请A、B级和引领性评级的企业,需报省级生态环境部门进行再次复核;最终完成不同绩效分级的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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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新版应急预案发布!重污染天气时,沈阳将这样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