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演员称劝阻男子抽烟却被抢手机!多方回应,网友热议……

2024-12-30 18:54
北京

话题#徐娇劝阻男子餐厅内抽烟被抢手机#登上微博热搜。

演员徐娇在个人社交账号发文:“在长沙的一家餐厅遇到一位抽烟的男士,让服务员劝阻后仍放话‘我把这支抽完’。”

“我亲自劝阻后,这位先生叫嚣‘这里又没有贴禁烟标志’,在我试图录下证据的时候,这位先生抢走我的手机,并直接把烟头扔在了我的饭碗里,现在正在等警察。”

几分钟后,徐娇转发此条博文并补充:“警察来了,说长沙室内抽烟不违法,无法进行罚款。”她还继续在评论区表示:“这位先生的意思是如果我删除拍摄的内容,他就向我道歉,警察也对此提议表示肯定,但是我不删,也不需要或接受他的道歉。”目前,徐娇的该条博文已不可见。

公开资料显示,徐娇,1997年8月5日出生于浙江省宁波市,中国影视女演员。9岁时在周星驰执导并编剧的电影《长江七号》中反串小男生,从而正式进入演艺圈。

长沙12345回应

记者以市民身份向长沙12345市民热线咨询此事。接线人员称,目前长沙市针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有明确的管理条例。该条例规定,若此类场所利用明火照明、发现吸烟不予制止,或未悬挂禁止吸烟标志,将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

对于室内抽烟的具体规定,接线人员表示目前暂未查询到长沙市专门的相关法律条文。对于已明确悬挂禁止吸烟标志的场所,的确是禁烟的;而对于未张贴相关标志的地方,可能就没有强制性的约束。接线人员强调,在地方相关法律尚未发布的情况下,一般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执行。

律师:双方均或侵权

芙蓉律师事务所主任陈平凡对上述社会事件进行了法律解读。

一、徐娇公开抽烟男子视频,是否侵犯男子权益?

徐娇公开抽烟男子视频,可能侵犯男子的肖像权、名誉权以及隐私权。

如果公开的视频中包含男子的可识别面容,且未经其同意,就可能构成对肖像权的侵犯;如果视频中的描述或评论导致男子社会评价降低,可能侵犯名誉权;如果视频泄露了男子的私人信息,可能侵犯隐私权。

二、男子把烟头扔在徐娇碗里,是否构成寻衅滋事?

男子把烟头扔在徐娇的碗里,若该行为是出于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目的,且对徐娇造成了心理上的恐吓或骚扰,或者引发了争吵、冲突,扰乱了公共场所秩序,在一定程度上可能构成寻衅滋事。

具体是否构成犯罪,需结合行为人的主观动机、行为方式、造成的后果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

网友评论

对此,许多网友表示

“不想在公共场合吸二手烟”

但也有网友认为

徐娇的拍摄行为亦有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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