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川:注意!“超”危险!
伊川县融媒体中心●伊川新闻●

货车超载行驶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
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但总有驾驶员
心存侥幸
下面曝光一批超载车辆
望广大运输企业及驾驶人引以为戒
案例一
查获地点:G208国道伊川段车辆号牌:豫CP***0
核载(kg):49000
实载(kg):95175
违法行为:实施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50%以上
行政处罚: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6分
案例二
查获地点:伊川县鸦张线路段车辆号牌:豫CM***6
核载(kg):31000
实载(kg):41990
违法行为:实施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30%以上,未达50%。
行政处罚: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3分
案例三
查获地点:G343国道伊川段车辆号牌:豫A8***Z
核载(kg):31000
实载(kg):106930
违法行为:实施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50%以上
行政处罚: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6分
案例四
查获地点:伊川县龙凤大道路段车辆号牌:豫CM***5
核载(kg):49000
实载(kg):114480
违法行为:实施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50%以上
行政处罚: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6分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机动车载物不得超过机动车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质量,装载长度、宽度不得超出车厢,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半挂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4米,载运集装箱的车辆不得超过4.2米;(二)其他载货的机动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5米。
货车超载
多的是“祸” 不是货
01
增大事故发生概率
货车超载时,并入车道、躲避障碍物、变更车道的能力会大幅降低,易引发交通事故;车辆超载越严重,行驶速度会越低,超载车辆与其他车辆速度差增大,会大大增加路面发生事故概率。
02增加事故人员伤亡率
货车属于质量较大的车辆,其超载量越大,总质量越大;如果超载货车与其他质量小的车辆发生碰撞,会增加伤亡概率。
03易致刹车失灵
货车超载改变了制动力在车辆各轴间的合理分配,易导致制动距离变长、制动时转向失效、车辆甩尾等;同时,由于超载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将对制动器造成较强负荷,制动效能严重衰退,易导致刹车失灵、车辆失控等情况。
04易引发爆胎事故
车辆超载使轮胎长期处于超负荷运行,胎内气压、温度较高,极易造成爆胎事故。
05易破坏道路基础设施
货车超载对地面造成压力大,极易造成道路破损,还可能造成桥梁垮塌,对基础设施破坏力大。

伊川公安交警温馨提醒货运企业要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源头监管,避免货车超载。广大货车驾驶员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杜绝超载运输。机动车驾驶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以及行人,在道路上遇到货车要与其保持安全距离,并观察判断大货车的状况和行车意图,避免意外发生。
(记者 田津辉 通讯员 李建勋)
来源:伊川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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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审 赵伊曼 制 作 姜 琰
原标题:《伊川:注意!“超”危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