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要求加强首席经济学家管理,重点看这六条
2024-12-20 23:15
上海
时隔两年,中证协再次就加强行业机构首席经济学家自律管理发布通知。
一是,首席经济学家在一定期限内多次因其个人不当言行引发声誉风险事件,或产生严重不良影响的,公司应从重处理直至解聘;
二是,公司聘任首席经济学家时,应重点关注其专业胜任能力、执业声誉、受处罚情况等,不得聘任存在不良执业声誉信息的人员;
三是,未经批准,首席经济学家不得私自参加各类会议、活动,不得擅自对外发表研究观点、评论意见;
四是,公司应加强对首席经济学家声誉风险管理;
五是,首席经济学家践行行业文化核心价值观情况,纳入证券公司文化建设实践评估;
六是,中证协加强首席经济学家自律管理,首席经济学家应自觉接受中证协的自律管理。
要点一:多次不当言行严重者可被解聘
要点二:不得聘任不良执业人员担任经济学家
要点三:加强对外发表意见事前审核
要点四:加强声誉风险管理
要点五:践行核心价值观纳入文化建设实践评估
要点六:中证协加强首席经济学家自律管理
监管要求规范首席经济学家、基金经理等公开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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