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离婚后能否变更孩子抚养权?法院: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是首要原则

2024-12-06 20:22
甘肃

离婚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子女已满八周岁,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法院应予支持。

基本案情

大明与小芳于2013年生育女儿小明,2023年9月,双方由于性格不合、感情破裂办理离婚,约定女儿小明由父亲大明抚养。后小芳多次看望孩子遭到大明的拒绝,小芳就变更抚养权与大明协商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女儿小芳的抚养权。

法院审理

漳县法院受理后,办案法官积极与双方进行沟通,大明与小芳均有继续抚养小明的强烈意思表示,且二人均有固定收入。考虑到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对父母的照顾关爱情况有其相对直观的感受,对于成长环境的优劣有一定的识别能力和判断能力,故法院应尊重小明意愿。后办案人员耐心地从孩子健康成长角度与大明进行了多次沟通,大明最终表示愿意让孩子随其母亲生活。

小明正处于青春期,其在成长阶段所遇到的各种生理、心理问题,由其母亲小芳来照顾和引导更有利于小明的身心健康,由小芳抚养孩子更为适宜。后办案人员耐心地从孩子健康成长角度与大明进行了多次沟通,大明最终表示愿意让孩子接下来由其母亲小芳抚养。

法官提示

孩子不是私有财产,父母无需对孩子抚养权问题过于纠结,重点是切实尽到为人父母的责任,把最好的爱给予孩子。在处理抚养权时,可优先征求未成年子女的意见,应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作为处理抚养权的首要原则。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目前的婚姻生活状况、经济能力等。

供稿:立案庭 | 撰稿:任玉林

原标题:《【典型案例】离婚后能否变更孩子抚养权?法院: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是首要原则》

阅读原文

    特别声明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s://renzheng.thepaper.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