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移财产!土右法院成功移送一起拒执罪!

2024-11-22 15:20
内蒙古

原创 土右法院 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

为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严厉打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拒不执行犯罪行为,近日,我院向公安机关成功移送一起涉嫌拒执罪案件,公安机关已立案并开始侦查。

案情简介

我院在办理贺某与王某借贷纠纷一案中,发现被执行人王某独立经营某药店,执行过程中,王某承诺要将经营的药店转让,转让款用于偿还本案部分案款。

但王某转让药店后,并未将转让款用于偿还本案案款,而是与药店受让人约定直接将转让款汇入案外人银行账户中,致使本案案款无法得到清偿。

执行干警多次与被执行人和案外人沟通,督促被执行人和案外人将药店转让款交至法院,但被执行人和案外人均置之不理。

鉴于被执行人身患疾病每周都需去医院治疗的情况,我院本着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先向被执行人王某送达了《预移送追究拒执罪通知书》,明确告知王某如不履行还款义务,我院将依法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将其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侦查,但在通知书送达后王某仍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

王某抗拒执行的一系列行为具有明显隐藏、转移财产的情节,涉嫌构成拒执罪,本院依法将上述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已立案并开始侦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裁定罪,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履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为形成打击拒执犯罪高压态势,坚决破除影响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土右法院不断加强执行力度,本案是土右法院2024年成功移送的第二件拒执罪案件。

随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使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出台,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会受到法律严厉的制裁。在此告诫全体被执行人,要积极主动履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义务,不要让民事纠纷变成刑事惩罚,否则只能追悔莫及。

供稿丨执行局李永平

排版丨高慧敏

一审丨谢颖璇

二审丨杜思宇

终审丨乔瑞全

2024丨第26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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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转移财产!土右法院成功移送一起拒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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