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明清史青年学者工作坊在上海大学举行

李霞、寇立(上海大学历史学系)
2024-11-20 16:41
来源:澎湃新闻

2024年10月19日,上海大学第二届明清史青年学者工作坊在上海大学文学院顺利召开。此次工作坊由上海大学历史学系、宗教与中国社会研究中心主办,吸引了来自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南京大学、安徽大学、安徽师范大学、宁波大学、江西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等多家高校和研究机构的近二十位学者参加,工作坊共分四组报告。

第一会场的内容围绕明清时期的政治经济与社会治理展开。杜颢(复旦大学)的报告《清代华南海域治理路径的转变——以北部湾湄洲岛为例》中提出,虽然光绪六年涠洲岛顺利弛禁改隶,但是军政进驻迟缓,国家对涠洲岛控制较弱。中法战争结束,张之洞构建北部湾海防体系,北海、琼州两镇水师舰船常态化巡缉涠洲岛海域,保障了海洋经济活动,也弥补了涠洲岛行政进驻迟缓的空缺。与谈人就档案材料、文章细节以及所引文章与本文的联系和互动进行了讨论。

阮戈(复旦大学)以《明郑集团中前期的集权政治与海洋经略》为题,从梳理郑成功改造集团“集体政治”传统的过程以及同期荷兰等殖民势力竞争的历史出发,讨论郑成功时期集团化活动的作用和影响,进而推进对明郑集团的认识与理解,文章指出虽然郑成功未能彻底解决集团内存在的问题,但经其重锻之后的郑氏集团已然从武装商人集团演变为明郑政权。与谈人认为这一选题很好,但文章缺乏制度建设与运转过程的史料内容,还需进一步深入挖掘。

第三位报告人杨奇霖(上海大学)的论文《清朝对和硕特蒙古的佛教治理与政教互动》,从今存清宫满、汉文档案入手,结合传世汉、藏佛教文献,梳理清廷寻获三世章嘉呼毕勒罕的过程,分析青海和硕特蒙古之乱在章嘉世系的发展与清朝佛教治理体系建设中的作用,进而探讨了佛教在清廷与蒙古政教互动中的角色和地位,认为“大皇帝”与“小喇嘛”的关系也为清廷治理蒙、藏提供了新的契机。与谈人就清廷在政治平衡上的作用、所引奏折材料等方面展开了交流,并建议增加部分章节的篇幅、修改结语使其更加引人入胜。

邵小龙(宁波大学)的《从宫样到村样:山西神祠元明壁画备宴场景的演变》一文结合山西神祠中元代至清代的相关神祠壁画的备宴场景,通过利用碑刻等材料,揭示神祠壁画样在这一时期的演变,以及壁画绘制与地方藩府的关系。论文指出,几座神祠元明壁画的备宴场景出现差别的原因,应当与神祠重建和壁画绘制背后的赞助势力有关。与谈人认为,神祠壁画样变化的时间原因解释尚不充分,用比例说明备宴场景中参与人员的数量更具说服力,建议继续挖掘新材料论证壁画绘制与地方藩府的关系。

会场二聚焦于明清时期的经济与社会生活。尹敏志(上海交通大学)首先报告了论文《明初东南沿海卫所军马及其管理——以新见洪武纸背文书为线索》。他根据日本静嘉堂藏《汉书》纸背文书,认为洪武时期台州卫、温州卫军马数量十分有限。为增加东南沿海卫所军马,明初一方面长期保留群牧监,发展江北与江南民间孳牧;另一方面通过市马与贡马,从琉球引进军马。与谈人认为,纸背文书是对明初史料的重要补充,但关于军马养殖所需料草的数量估计以及相关文书系统的演变等问题,需进一步斟酌。

于帅(浙江师范大学)的报告题为《地方文书所见房屋中的“共有”现象——以明代徽州地区的火佃庄屋为例》,该文认为房屋产业“共有”是指祖遗或自置所形成的由数名所有者按份共享的产权形式。文章在厘清“共有”产业各概念后,以明代徽州地区的火佃庄屋为研究对象,指出明代徽州地区所遗有的大量火佃住屋、房屋交易契约是佃役与房产合流的结果。此外,还提出在具体的交易方式上,火佃庄屋主要在“众户”与“个人”之间流转。与谈人表示,文章一些章节未展开详细论述,并就步与亩的区别、佃户在土地买卖中是否为可以买卖的一份子等问题展开了交流。

张琰(复旦大学)的论文《清中后期江南的捆垫与赋役编派形态:以松江府和太仓州为例》指出,“捆垫”在清中后期取代“役困”成为江南基层社会面临的主要赋役负担问题之一。作者重新考订赋税征缴中“捆垫”的内涵,揭示出“捆”同时具有“威力制缚之意”与“分图聚户之谓”双重意涵,并就清中后期征税派役的形态展开详细论述。与谈人就江南赋役改革的思路、不同地域派役方式的异同、制度与社会之间的互动等方面提出修改意见。

叶鹏(上海大学)带来了《清代学政履职的知识来源》一文,他认为清代学政履职具有一定的相似性,学政履职的知识不仅限于地理知识,还包括防止舞弊、官场礼仪、地方惯例等,可以通过制度文本与人际关系网络的共同作用传递知识。与谈人主要就如何更好地提出问题以吸引读者,从文集、日记等零星繁琐的记载中归纳提炼问题,以及怎样更好地组织文章结构等方面展开了讨论。

第三会场聚焦于概念史、法制史、中西交流等议题。王皓(上海大学)《“气象”何以成“学”——明清西学东渐视域下meteorology中文术语的嬗变》一文通过梳理meteorology中文术语的演变源流,揭示了气象学这门源自欧洲的学科实现中国化的复杂过程,反映出在全球互动的背景下语言、知识、宗教和科学的复杂交涉和跨地域环流。其指出,将“气象学”一词理解成和制汉语,认为“测候”一词是从日本传入的错位认识,或许正反映了历史的吊诡所在。与谈人围绕普通人的接受史、西学东渐的时点等方面展开了交流,认为该文是西学东渐新意研究的尝试。

刘猛(安徽大学)带来了题为《清代伪造印信案件的量刑标准:制度应对与法律实践》的报告,围绕官员如何审理案件、如何辨别犯罪者、如何量刑等几个问题展开研究,通过梳理案件,分析了对伪造者量刑的高低具有的标准和原则。其指出,案件审理的原则为是否触及“军机、钱粮、假官”的“高压线”、核查伪造者所诓骗的钱财是否超过“银十两、钱十千”的限度;调查伪造者的身份,区分首、从;明确伪造的印信是否造而未成、成而未用;考虑伪造者是否自首、惯犯等等。与谈人认为,文献综述部分很扎实,行文结构清晰,但仍需继续打磨。此外,还就“律”与“例”以及标准的第一性和第二性等问题进行了讨论。

郑彬彬(上海大学)的报告《英外交部驻华使领馆的构建与英帝国东亚知识的承继(1843-1884)》,聚焦英帝国制度史和中英关系史,对英外交部驻华体制的构建与专业化分权改革、英外交部驻华体制与英帝国东亚知识的承与继进行了分析,指出随着第一批商务参赞的到来,原本由商务总监承担的商务管理和商业情报搜集的职能,转由更具专业性的商务参赞负责。英国东亚事务的思考突破了单一国别外交(如中英关系、英日关系)的视野。与谈人就中国对英国体系的反应如何、文中提到的报纸是指哪些报纸等方面提出了疑问。

张景瑞(南京大学)以江南为考察中心,报告了题为《清后期外国银元定价机制初探》的论文,对清代银钱价格的群体与制定方式、银钱市价与田赋征收的银钱折价的关联等问题进行了探讨,为深入认识清代货币市场与赋税制度运行提供了新思路,并指出随着柜收洋价的标准愈发明晰,州县抑勒洋价的行径更加赤裸地暴露,激化了官民矛盾。与谈人认为,本文采用的多轨研究非常重要,但行文中时间范围有些跳脱。并就价格换算、市场层级等问题展开了交流。

第四会场的议题主要集中于社会文化史方面。温海波(江西师范大学)在《杂字习读与记账登簿——兼谈明清以来民众识字率基准问题》的报告中,以民间杂字文献为线索,试图探讨文类、社会生活与读写能力之间的关系,以此反思传统中国的“文字下乡”问题。他收集整理了百余种记账杂字,从历时性和共时性两个层面,讨论了这些杂字的产生、种类及其认读利用。在此基础上,通过对记账杂字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并结合民国时期不同群体的识字率调查,对传统中国的民众识字率基准提出了新界定。

刘怡辰(复旦大学)的论文题为《明代江南祭祖礼仪的变动与谱系修撰:以常熟海虞钱氏为例》,主要介绍了海虞钱氏家族中奚浦支塑造自身吴越王后裔身份,以及禄园支参加滨江土地开发的过程,并以该家族修建五王祠、翻修世恩祠为线索,讨论了钱氏家族祭祖礼仪的演变,并指出这一活动有助于海虞钱氏在地方社会中彰显自身地位。

祝虻(安徽师范大学)报告了《孝子旌表制度所见清代国家与宗族的互动——以乾隆、嘉庆年间苏州萧江氏为例》一文。作者以苏州为例,主要讲述了清代国家与宗族的互动。通过研究萧江家臣家谱中的文书,探讨了孝子旌表制度的运行和国家与宗族之间的关系。旌表制度没有量化指标,只能通过形式理性来证明合法性,这为宗族提供了操作空间。国家需要竞标,宗族也需要竞标,两者之间形成了博弈。此外,报告人还提到了江氏家族在太平天国期间的遭遇,以及他们在光绪时期开始衰落的历史背景。

董圣兰(上海师范大学)的文章题为《从洪武盛世到秦淮治游:明清时期南京十六楼的文化意象与记忆嬗变》,主要借助哈布瓦赫(Maurice Halbuwachs)的集体记忆理论,讨论了十六酒楼的历史变迁及其文化意涵的演进。南京十六楼最早建于洪武时期,明中叶以后已难寻基址,但有趣的是,十六楼被废弃之后并未淡出群体记忆,反而成为了南京城市的重要记忆符号之一。而这一现象可能与南京本身的城市地位升降、秦淮河区域灰色产业等有关。

总体而言,各会场交锋激烈,精彩纷呈,更加细化的研究拓展了交流空间,推动了不同门类和不同材料之间的对话,为明清史的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和方法。参会学者的文章内容均对研究论题有长时间关照,研究基础扎实,具有很强的研究延展性。学者们纷纷表示,此次工作坊提供了一个宝贵的学习交流平台,并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希望高校之间能进一步加强学术联系和合作,为青年学者提供更多的学术交流机会和展示平台,期待共同推动明清史研究的发展。

    责任编辑:于淑娟
    校对:张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