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
继上海、北京之后,深圳成为第三个宣布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的一线城市。
11月19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发布关于取消普通住房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并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新政显示,取消本市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对个人销售住房涉及的增值税、个人购买住房涉及的契税,按照《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4年第16号)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规定,在个人出售住房增值税方面,深圳市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
在个人购买住房契税方面,深圳市适用与全国统一的个人购房契税优惠政策。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此外,对个人转让住房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根据规定实行个人所得税核定征税,以转让收入的1%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按照上述规定,深圳取消了个人转让非普通住房以转让收入的1.5%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的规定。
乐有家研究中心指出,深圳普通住宅标准的推出要追溯到2005年。彼时,广东省界定了最初的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标准,随后20年时间里,深圳的普通住宅标准历经多次调整。在此次新政前,深圳的普通住宅标准为:①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②单套住房套内建筑面积120(含本数)平方米以下或者单套住房建筑面积144(含本数)平方米以下。只要不符合两者中任一条件,都属于“非普通住宅”,尤其在福田与南山,众多房源都属于“豪宅”。
此次,税费征收标准不再界定是否“普通住宅”后,此前为“非普宅”的增值税、增值税附加税和个税都会有大幅度的减少。据乐有家测算,以深圳过户价1500万元的二手住宅为例,总计可以节省66.64万元的税费。
乐有家研究中心认为,房地产交易相关税费的减免对楼市是直接利好。一方面,降低交易成本,尤其是持有期超过2年的“原非普宅”交易税费大幅度减少,能直接降低购房者及业主的整体负担。其次,利好改善需求的置业群体,卖房与买房时都能享受到政策利好,进一步激活改善需求、豪宅需求的释放。改善客群的入市不仅影响中高端市场,也会间接利好普通住宅的交易。同时对于新房市场来说,因为未来换房时交易成本降低,因此中大户型的新房也会迎来更多购房者关注。政策对深圳楼市整体都将形成托举,交易量的持续稳健助力房价止跌回稳。
从市场表现来看,深圳自“9·29”楼市政策落地以来,市场回暖迅速。从刚刚过去的10月的整体情况看,深圳全市二手房录得8269套,环比增长117.0%,同比增长122.5%,创近45个月以来新高。10月,新房市场也呈现出“火爆”态势,全市新建商品住宅网签认购量超1.2万套。
进入11月,市场热度得以延续。乐有家研究中心监测数据显示,截至11月17日,深圳一手住宅认购量累计6645套,环比10月同期上涨7%;一手住宅网签量4687套,环比上涨427%。二手房方面,二手房录得量达4781套,本月录得量有望再冲刺8000套;二手住宅网签量4086套,环比上涨51%。同时,上周深圳乐有家门店二手住宅签约量环比上涨3%,周日(11月17日)签约量超过了国庆单日平均值。新房及二手房市场活跃度持续处于高点。
以下为全文: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深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取消普通住房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
深建字〔2024〕328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工作部署,更好满足居民刚性住房需求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消本市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
二、对个人销售住房涉及的增值税、个人购买住房涉及的契税,按照《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4年第16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对个人转让住房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根据规定实行个人所得税核定征税,以转让收入的1%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本《通知》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深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