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晓法”课堂】债务人借款后因疾病去世,债权人应该怎么办?
2024-11-14 16:16
山东
典型案例
刘先生向王女士借了25万元,说是自己业务用,也写了借条。可是过了没多久,这位刘先生因为疾病不幸去世,他的妻儿继承了其遗产。当王女士去找刘先生的妻子要钱时,刘先生的妻子说不知道借款,不予偿还。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认为该借款属实,刘先生的遗产继承人,即刘先生的妻子和孩子应当承担还款责任,偿还王女士借款25万元。
以案释法
山东元康律师事务所李晶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本案中,刘先生的妻子和孩子作为刘先生的法定继承人继承了其遗产,那么,就应该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刘先生依法应当偿还的债务。
“菜晓法”提醒
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贷,一定要出具借条等书面借款凭证,并明确约定借款相关事项。同时,作为借贷双方,出借人应当及时行使权利。按照约定的还款时间及时向借款人催讨借款,并尽可能留存催讨凭证,以免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由此丧失胜诉权。借款人应按照约定的借款时间履行还款义务,如暂时不能按约归还,也应向出借人说明事由,并获得相应展期。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轻触阅读原文
法治寿光向上滑动看下一个原标题:《【“菜晓法”课堂】债务人借款后因疾病去世,债权人应该怎么办?》
特别声明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s://renzheng.thepaper.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