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主体“一照多址”“一证多址”登记办事指南

2024-11-12 18:59
黑龙江

市场主体“一照多址”“一证多址”登记

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市场主体“一照多址”“一证多址”登记。

二、事项范围:

(一)一照多址:双鸭山市登记的市场主体;

(二)一证多址: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小餐饮核准、食品经营许可(销售类)、食品小经营(不含小餐饮)备案、食品生产许可。

三、申办条件:

(一)一照多址:市场主体有两个(含)以上经营场所时,除经营场所不同外,营业执照上的其他登记备案事项完全相同;

(二)一证多址:同一市场主体办理两个(含)以上经营场所行政许可时,除申请的经营场所不同外,其他许可事项完全相同。

四、申报材料:

市场主体设立登记或变更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所需材料、各经营场所经营面积和从业人员信息采集表。

五、办理方式:

(一)线下办理:当地政务服务中心。

(二)网上申报:登录黑龙江政务服务网。

六、办事信息:

1.办事地点、联系电话:

双鸭山市政务服务中心企业开办综合窗口 0469-4472016;

集贤县政务服务中心企业开办综合窗口 0469-2612256;

友谊县政务服务中心企业开办综合窗口 0469-2654317;

宝清县政务服务中心企业开办综合窗口 0469-5439717;

饶河县政务服务中心企业开办综合窗口 0469-6151115;

双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红兴隆分局窗口 0469-5860741。

2.办事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3.监督投诉电话:0469-4282146。

原标题:《市场主体“一照多址”“一证多址”登记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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